合伙企业有哪些基本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0:13:04 413 人看过

一、合伙企业有哪些基本特征

第一、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三、有限合伙人仅能以劳务以外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第四、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五、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从以上特点大家有没有感觉到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双重的影子。

二、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表见普通合伙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还债顺序:1、企业先还;2、普通合伙人和表见普通合伙人对外连带。

(四)无权代理: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还债顺序:1,企业先还;2,普通合伙人连带;3,企业和普通合伙人向该人追偿。

(五)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能够纳入更多的投资者,对投资者之间进行互补作用,能够聚集更多人为企业运营出谋划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特征?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称其为非法人组织。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而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由合伙人承担,其并不独立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有没有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存在区别。公司法人代表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而合伙企业代表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而不参加执行的合伙人外,每一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部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共负盈亏,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也需要还企业的债务。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
    2023-07-07
    58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三种基本形式中的一种,它有四个基本特征,反映了它与其他企业形式的区别,也反映了这种企业形式的基本属性。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是: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项特征是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投资形式是独资即一个人的投资,非自然人的投资和两个以上人的投资,都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属性。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项特征是由前一项特征所决定的,个人独资形成的企业财产只应当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应为其他人所有,这就确立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财产关系,并决定了其经营成果也归属于投资人个人。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收益归其个人,企业风险也应由其个人承担;投资人投资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不可分离的,这就都构成清偿企业债务的基础,从而这种责任形式成为个人独资企
    2023-03-23
    360人看过
  •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需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制企业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在所有合伙人总数上需要达到两个,且人数上限不能超过50人,其中至少要有一位普通合伙人。其次,须组建起严谨的合伙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记载以下几点核心条款:(1)每位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的详细姓名或公司名称、住所等身份信息;(2)顺利履行事务地确定为哪位合伙人应具备何种条件,以及决定此类人员应遵照怎样的顺序与流程;(3)该合伙人在执行事务时可能拥有哪些权限及其应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4)当特定情况促使合作为领导者撤职并选择新的领导人时,如何设定撤职的必要条件及替换该人物的具体流程;(5)有限合伙人购买股份、退出合作的条件以及相应程序,同时也应明确这类行为对有限合伙人所带来的相关责任;(6)规定廓清有限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的地位转变或者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的角色转换的具体程序。第三条则要求企业名字中必须包含“有限合伙”这一关键字眼。最后,全体合伙
    2024-08-16
    488人看过
  • 三种合伙企业的定义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特征如下:其一,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其二,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三,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024-05-02
    243人看过
  • 财产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在存续期间,出租方只能转移财产的使用权,不转移所有权。也就是说,承租方从出租方所取得的只是对财产(租赁物)的临时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处分租赁物的权利。2.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国家法律、政策所允许流通的特定物。如交通运输中的车辆、飞机、船只、电子计算机;工农业产品中的机械设备和一些日用品等,都可以作为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但是,武器、弹药、军事设施、土地、矿藏、水流等,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流通物,不能成为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不能进入流通领域。3.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必须是不易损坏、不易消耗和不易腐烂并能较长时间保存的物。《财产租赁合同条例》规定:租赁届满,承租方必须将原租赁物完好地返还给出租方,所以,租赁物不得是易耗、易腐和容易损坏的物。4.财产租赁合同标的,必须是属于出租方自己所有或有权经营管理的财产。出租方对属于自己的财产,不仅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而且对自己
    2023-06-15
    53人看过
  • 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的含义与特征
    (一)个人合伙1、含义:个人合伙又称"合伙"。二个以上公民按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法律行为或组织形式。2、特征(1)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为自然人。(2)合伙是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前提的。(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4)合伙必须由合伙人合伙经营、共同劳动。(5)合伙人必须分享利益,并对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二)合伙企业1、含义: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2、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3)相互代理。(4)财产共有(5)利益共享一、合伙企业需要多少人组成合伙企业需要几个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
    2023-06-22
    282人看过
  • 绩效工资基本特征有哪些
    1、绩效工资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体现了绩效工资的综合性特征。2、与传统工资制相比,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一是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二是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三是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四是绩效工资占总体工资的比例较高,增强了企业付薪的有效性。3、绩效工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效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
    2023-04-01
    370人看过
  • 什么是合伙,合伙有哪些法律特征
    合伙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对外应就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包括合伙组织因违约、侵权或财产不足以偿付合同债务时应承担的无限违约责任。二是合伙人内部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拒绝承担无限责任的违约责任,擅自将自己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擅自退伙的赔偿责任,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的赔偿责任,擅自处理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组织事务的赔偿责任等。《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4-05-10
    337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的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导致公司分裂。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事关股东重大权益,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更形式
    2023-04-13
    216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征,有哪些类型
    一、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征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基本特征:1.合同有成立效力。效力待定合同首先要求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效力制度是建立在客观存在的合同的基础之上,反映国家对成立合同的态度即国家对合同肯定或否定评价。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由于合同存在瑕疵,效力待定合同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是否能生效尚未确定,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无法确认,即合同效果效力待确定。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如果合同完全符合生效要件,即合同主体资格合法、当事人合意、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形式等合法,则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合同效力处于一种既定状态,也就不存在效力待定。4.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5.实质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由于它完全不符合合同生效要件,从实质讲可归于无效合同的范畴,但不是绝对无效的合同,而是一种相对无
    2023-06-20
    255人看过
  • 合伙合同的基本特点
    合伙合同的特点如下: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作伙伴只提供劳务或技能而不提供资金,但必须有资金、劳务或技能;2、合伙人必须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签订合伙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著区别之一;4、合伙人之间的连带无限责任。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是共同的。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间取得的财产。合伙合同纠纷的诉讼有什么特点1、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开始的,当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家机构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构,它是通过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的。审判人员是国家权力机构任命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审判人员的权利,但是享有
    2023-07-03
    53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优点有哪些合伙企业的缺点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的优点有哪些合伙企业的缺点有哪些合伙企业在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也存在一些缺点。以下是对合伙企业优缺点的详细分析:优点:1.资本扩张能力强:相较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通过联合多个投资人,实现资本的快速扩张,从而解决短期资本积累问题。2.风险与收益挂钩:虽然合伙人普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这种设计保障了债权人利益,使合伙企业更容易获得交易对手的信任,获得更多商业机会并减少交易成本。3.决策与执行效率高:由于合伙人人数较少且具有特定人身信任关系,有利于合伙经营决策与合伙事务执行。这种信任关系及决策方式,为投资者有效控制企业及相关风险提供了较优选择。缺点:1.无限连带责任影响扩大规模:(1)由于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不熟悉或不信任的合伙人可能不愿意加入,从而限制了企业的扩大规模。(2)有限责任人与无限责任人之间的担忧和不满也可能导致内部矛盾,进一步影响企业的发
    2024-08-03
    401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企业基本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其中的自然人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和住所;5、法律规定的其他设立条件。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提醒大家的是,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了。二、合伙人身份能够继承吗合伙人身份可以继承,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
    2023-03-19
    98人看过
  • 开立合伙企业的基本人数
    合伙企业需要开银行基本户,因为出资人在使用货币出资时,必须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合伙企业最多多少人?首先,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其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再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三条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2023-07-16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伙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特征及全文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特征:1、生命有限;2、责任无限;3、相互代理;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
    • 合伙企业设立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5
      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有限合伙企业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3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满足那些条件为您介绍,希望给你提供帮助。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 (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人数上限做出规定,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一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作出这样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
      (一)第一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二)第二步: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三)第三步: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设立登记通知书》。备注:特殊环节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它有哪些基本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个人独资企业,就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三种基本形式中的一种,它有四个基本特征,反映了它与其他企业形式的区别,也反映了这种企业形式的基本属性。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是: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项特征是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投资形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