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责任是无限的吗
连带责任不一定是无限的。
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一方主体为多数,各个责任人对外不分份额,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在共同责任人内部,仍然存在着责任份额的划分)。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承担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予以补偿。
公司对外是以公司法人的独立财产承担有限责任,但当公司股东或法人代表恶意转移财产,致使公司破产,债权人的债务无法得到清偿时,才可以实行无限责任。
大家,不要把公司对外承担的有限责任以及通过撩开公司面纱使股东承担的无限责任(对外),与公司内部各股东之间承担的连带债权、连带债务(对内)混淆。
二、无限连带责任是怎样的?
合伙制中的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担保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同时在履行债务后有追偿的权利。
也可以这么说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无限连带责任是和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公司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补充清偿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作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赔偿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一人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该一人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股东未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4.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当补充清偿责任,并要求协助抽逃出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承当连带清偿责任。
5.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以上股东在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无法清算,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以上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公司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以上股东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未依法清算,以虚假材料对公司进行注销登记,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以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7.公司未清算而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未清算而注销登记,在注销登记时公司股东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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