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采矿权属纠纷,核实、划定矿区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4-25 11:25:10 434 人看过

《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解决采矿权属纠纷定点划界是矿山企业进行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获得采矿权的基本条件。定点划界包括国营矿山企业矿区范围的核实、划定和乡镇集体矿山企业、个体采矿开采范围的合理划分。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近年来,部分省(区、市)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陆续开展了定点划界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经验。随着《矿产资源法》的正式贯彻实施,采矿登记、凭证开采制度将在全国有组织、有计划、全面地试行。为推动这一制度顺利执行,总结部分省(区、市)的经验,就解决采矿权属纠纷,核实、划定矿山企业矿区范围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原则意见,供参考。

一、定点划界的指导原则实行采矿登记、凭证开采制度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矿产资源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定点划界必须遵照《矿产资源法》的有关条款规定,主要指导原则包括: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的生产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国营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国家保障国营矿山企业的巩固和发展;国家鼓励、指导和帮助乡镇集体矿山企业的发展,鼓励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人依法采矿,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等。

定点划界关系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关系到国营矿山企业正常生产与发挥生产能力,关系到开发矿业的社会经济效益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等一系列问题。划界的实质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体三者的经济利益,政策性很强,要深入领会、全面贯彻放开、搞活、管好开发地下资源的总方针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放开与管好同步,避免出现偏向。

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发展乡镇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意义,正确评价乡镇矿业在振兴农村经济、为国家提供矿产品方面所起的补充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乡镇矿业积极予以扶持、指导、帮助。防止限制过多、管得过死,更不能借划界之机大砍大杀。另一方面,要把国家利益置于首位,尊重国营矿山企业的主体地位。通过加强管理,指导乡镇矿业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划和布局,依法开采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依靠自身的资金积累,量力而行,健康发展。

二、定点划界的基本作法1.依靠各级政府领导,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各地区的定点划界工作,要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有关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拟定本行业、本部门划界规划;指导、组织所属单位,根据有关法规、文件,主动提出划界方案,做好采矿登记准备。

有采矿权属纠纷的矿区,地矿主管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部署安排下,积极做好牵头工作,发挥组织、指导、协调、复核的作用,与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划定矿区范围。矿区范围划定后,地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有关条例的规定要求,颁发国营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个体采矿许可证,由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授权的机构统一颁发。

2.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政策界限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本地区、本行业矿业开发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依据《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的规定,制定指导本省、本行业定点划界具体的政策界限,以利指导定点划界工作。在制定政策界限的时候,一要符合《矿产资源法》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二要从实际出发;三要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四要经过省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同意批准。

3.矿区范围的核实与划定定点划界工作依据《矿产资源法》、国务院有关条例、省(区、市)制定的地方矿产资源法规及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办法进行。

新建、改建、扩建的国营矿山企业矿区范围,由审批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划定。

在建和生产的国营矿山企业,由主管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共同核实划定;已经确定矿区范围的,要凭借正式的文件或合法的协议、合同,重新核实或明确标定;尚未确定矿区范围的,根据矿山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目前的生产能力,设计的开采年限,兼顾乡镇矿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划定;有采矿权属纠纷的矿区范围,要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地矿部门牵头,与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划定。

乡镇集体、个体采矿的开采范围,依据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管理办法,由授权的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矿区范围划定后,按国务院有关条例的规定,予以公告,设置地面标志。

4.通过试点,有计划地进行划界工作进行定点划界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困难,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首先要选择情况相对简单、具有一定代表性、短期内能够解决问题的矿区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由点到面,逐步推开,使划界工作建立在稳妥可靠的基础上,避免出现反复。

问题突出、矛盾复杂的重要矿区,要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搞好定点划界工作。

5.做好善后处理善后处理工作是巩固划界成果、解决资源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处理得好,可以促进国营、集体、个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处理不当则会出现反复,引起后患。资源纠纷严重的地区,善后处理工作更为重要。

进行善后处理必须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既不能过多加重国家负担,也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首先需明确时间界限,以便恰当掌握处理的尺度。除1986年3月19日《矿产资源法》颁布这个界限外,各省(区、市)还可根据具体情况明确适用于本地区的时间界限。如内蒙以1985年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条例》(试行)公布之日为界,湖北省以(1984)123号文的发布为界等。

善后处理的方式无固定模式可循,要依据国营矿山企业和当地可能提供的条件,同时考虑乡镇集体、个体采矿的具体情况而定,已进行这项工作的省(区、市)大致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划分资源:有条件的国营矿山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和发挥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将矿区范围内的边角、零星资源和近期不采的部分矿段划出,把影响生产、安全的乡镇集体矿山企业迁出集中开采。应注意的是:划出的资源要充分考虑集体开发利用的可能性。

(2)联合经营:国营矿山企业占用的资源不宜划分时,可根据生产的需要与可能,采取与乡镇集体联合经营或委托承包矿山工程的方式,给乡镇矿业一定出路。

(3)限期开采:必须关闭的乡镇集体矿山企业,确有经济困难,为减少损失,尽可能回收投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国营矿山企业同意,可以采取限期开采的方式处理。但要严格限制开采范围,限期亦不宜过长。

(4)补偿:包括经济补助、扶持转产或从事其它产业。应当强调指出:补偿不等于赔偿,不能视为关闭乡镇集体、个体采矿的交换条件,采取这种方式要慎重考虑、严格掌握。

善后处理的具体方案,由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三、定点划界后加强宏观管理的几个问题定点划界为理顺国营、集体、个体矿业关系奠定了基础,真正建立起三者协调配合、稳定发展的新秩序,还必须进行有效的宏观控制。

1.鼓励发展乡镇集体矿业,引导个体采矿走联合办矿道路与个体采矿相比,乡镇集体矿山企业技术、装备、安全设施较完备、生产基本稳定,也有一定的适应能力,易于通过技术改造提高水平、扩大能力,符合少投入、多产出、搞活经济、集体致富的要求。

个体采矿由于受到人力、财力、物力的限制,表现为点多、分散、流动性大而难于管理,导致事故多、产量低、盲目性大,对国营矿山企业的干扰也较严重。相当部分的个体矿主靠出卖国家资源或雇工开采致富,问题尤为严重。基于采矿业的特殊性,必须按照《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严格监督个体采矿的开采对象和开采范围,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正确引导,推动个体采矿走联合办矿的道路。

2.加强产品销售的管理销售渠道的放开,促进了流通。但多家设点,现场、现货、现钞的收购方式,导致乱采滥挖,加剧了混乱。加强对矿产品流通渠道的适当控制是管好的重要环节。

在国营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及其周边采矿的乡镇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开采的矿产品,可以由国营矿山企业统一收购,这些乡镇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根据合同安排生产,提供矿产品;对在国营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外围采矿的乡镇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统一矿产品销售渠道。由指定的部门、单位收购,通过对市场的控制,保证矿区正常生产秩序。

国营矿山企业可以利用选矿加工余力,为乡镇集体、个体采矿加工矿产品,或帮助地方建小选厂,实行分散采、集中选、国家炼,这样做不仅可以加收低品位矿石,合理利用了资源,也是了解乡镇集体、个体采矿生产,进行正确引导和间接管理的措施。

3.加强横向联合地矿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应定期组织有关方面对矿山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测量开采范围、检查安全生产,对越界开采、破坏浪费资源及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提醒指正。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合,共同做好对乡镇矿业的扶持、引导工作;国营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除提供资源外,还应在生产技术、安全防护、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咨询指导,帮助培训人才;计划、经济、物资等部门要为乡镇矿业生产建设的需要疏通物资、设备、原材料供应渠道;财税部门则需从资金、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引导、扶持乡镇矿业走上科学、安全、文明生产的健康发展轨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探矿权采矿权纠纷案件审理难点及成因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云南是矿产资源大省,现已发现各类矿产142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的83.04%。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6种,61种固体矿产保有资源储量排在全国前十位。近年来省内外大量资本涌入到了开发云南矿产资源的行列中来,形成了云南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支撑点。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涉及相关矿产资源的案件逐年增加,全省各级法院受理该类案件的数量均不同程度有所上升,从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涉及到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纠纷;采矿权承包纠纷;合作经营、合伙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股权纠纷、合伙纠纷、侵权纠纷等。此类案件共同的特点是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政策性较强,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不完善,
    2023-06-08
    348人看过
  • 采矿权范围的土地要征收吗?
    一、采矿权范围的土地要征收吗?1、采矿权范围的土地不需要征收。埋藏在地下的矿产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所以对煤矿资源进行开采的,经国家批准后就不需要征收土地。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2、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
    2023-04-19
    398人看过
  • 探矿权纠纷
    股份转让
    探矿权纠纷,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的就特定地域的某一种或者某几种矿藏进行勘探权利而发生的争议。探矿权纠纷情况复杂,同时涉及的税种较多。赖绍松律师在探矿权纠纷案件方面有较丰富的实战经验,主要服务内容:1.代为办理矿业企业收购、重组、股份转让前的尽职调查、税务审查论证、参与谈判、起草协议;2.接受单位及个人委托,解决探矿权纠纷及探矿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代为进行民事诉讼;3.对符合国家减免税政策的矿业企业代为办理减免税手续;4..接受委托担任税法顾问、提供涉税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探矿权纠纷案件:某资源公司欲将本企业拥有的部分探矿权转让给某矿业公司,但双方就探矿权转让的核心及关键问题存在较大争执,几经谈判均达不成一致意见。赖绍松律师接受该资源公司委托,详细了解探矿权转让商谈过程,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进行调查取证,代表资源公司与矿业公司进行谈判,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并成
    2023-06-08
    204人看过
  • 中卫法院化解620万元采矿权纠纷
    法治新报讯(记者罗吉元)2月27日,经中卫市中级法院法官5次调解,原告马某与被告中宁县某煤矿终于达成协议。至此,一起涉案620万元的采矿权纠纷终于化解。今年1月,原告马某与被告中宁县某煤矿签订合同,约定中宁县某煤矿由马某承包经营。按照合同约定,马某将预付承包费及押金350万元支付给中宁某煤矿,但因诸多原因,至今无法正常经营。于是,马某起诉至中卫市中级法院,要求该煤矿返还承包费3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70万元。受理此案后,法官认真审阅了诉讼材料,经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法官5次调解,最终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据了解,2008年以来,中卫市中级法院适时推出立案调解制,即将调解工作前置,受理符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后,不急于移送审判庭,而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由立案庭组织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解。此举既节约司法成本、缓解庭审压力,又减少和预防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大大
    2023-06-08
    375人看过
  • 黔南州划定矿区范围办理有哪些要求
    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三、办理机构黔南州国土资源局四、办理地点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国土窗口,市内可乘坐12路、16路、27路、30路等公交车经停,可在小十字、州医院等公交车站点上/下车)。五、办理费用不涉及收费六、办理材料[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2023-11-25
    187人看过
  • 采矿范围界桩谁负责埋设
    采矿范围界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埋设。所有合法露天开采矿山均应按照采矿许可证副本注明的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埋设界桩。界桩埋设前应由具有负责本矿山储量动态实测的技术单位,现场实测确定具体埋设点,并由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乡镇(街)国土资源管理所和矿山企业负责人现场按点埋定。一、电气工程原材料进场如何验收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到施工现场,将给建筑电气工程建设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首先要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进货渠道。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电气材料、器具、机电设备等,均需从正规商业渠道进行采购;其次,要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制度,对于进场的各种电气设备、材料,要根据相关检查制度和流程表格逐一对其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等进行复核。对于国家实行强制许可证管理的电工产品等,厂商还必须提供安全认证等文件资料,并按要求在现场进行必要的抽检,以确保进场的各种原材料和机电设
    2023-06-25
    102人看过
  • 贵阳南明区划定矿区范围办理是什么流程
    办理流程收件受理上贵州省煤矿...会审审查决定公示公告制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1个工作日审查申请资料的完整性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符合法定申请条件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
    2023-05-11
    99人看过
  • 矿产权转让属于合同范围吗
    采矿权可以转让。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采矿权过期多久作废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三十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至有效期满之日起自行作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采矿权人应提前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手续,获得新的采矿期限。二、偷盗沙石怎么量刑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依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对盗采砂石如何量刑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
    2023-04-03
    320人看过
  • 非法采矿所属的部门管辖范围应如何确定
    非法采矿属国地资源局予以处罚。对于行政责任,由国地资源局予以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人民进行判决。行为人构成非法采矿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超量开采是否属于非法采矿罪超量开采属于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的情况如下:1、无许可证的;2、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3、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所以,超量开采构成非法采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
    2023-07-03
    275人看过
  • 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做的主要工作
    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并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须由合法的评估机构对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矿区范围划定后,采矿权申请人,应每半年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通报矿山建设项目和企业设立的有关进展情况。采矿权申请人逾期不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未领取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申请,矿区范围不予保留,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该矿区范围内受理其他采矿权的申请。一、矿区范围的划定申请和审批依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一)矿区范围的申请采矿权申请人应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发证权限和国土资源部对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的授权,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
    2023-03-31
    105人看过
  • 云南广南法院审理探矿权采矿权纠纷案件有新招
    在当前金融危机蔓延,各种问题浮出水面,探矿权采矿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想在这百年不遇的金触危机中有所作为,为广大的中小企业保驾护航,务必审理好这些探矿权采矿权纠纷案件。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集中全院干警的司法智慧,采取下列措施,快捷高效地审理探矿权采矿权纠纷案件。一、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政策,从源头上控制纠纷《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擅自采矿,越界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其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违规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决定。由此来看,法院并不是解决这类纠纷的唯一渠道,而是解决纠
    2023-06-08
    493人看过
  • 黔东南州权限内矿区范围划定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一)申请资料要件完整;(二)勘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三)矿区设置合理,矿产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四)划定矿区为已经开展地质勘查工作,且达到规定地质工作程度范围;(五)与已设置探矿权采矿权不重叠,与建设工程项目不重叠;(六)矿山建设规模、服务年限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相适应;(七)符合划定矿区范围的其他要求。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该事项。条件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二、法律依据来源:贵*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三、办理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2023-05-28
    309人看过
  • 煤矿矿采区都需要征地吗
    依据我国破产资源法的规定,埋藏在地下的破产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所以对煤矿资源进行开采的,经国家批准后就不需要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矿产资源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区范围和开采矿区范围,以经纬度划分的区块为基本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
    2023-06-15
    434人看过
  • 股权转让暨采矿权纠纷案例分析
    一、案情介绍被告赵某某为某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钼业公司)的股东,该钼业公司主要从事矿山资源的开采工作。原告北京XX咨询有限公司、XX国际贸易公司和钱某某(以下简称原告方)欲参股钼业公司,赵某某向原告方提供《矿山资源情况介绍》(以下简称情况介绍)并承诺,钼业公司拥有D级矿石储量2425万吨,金属量2.55万吨;已控制的矿石总量292.6万吨,矿石平均钼品位0.25%,已控制金属储量7315吨。基于此,原被告双方于2000年4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原告方购买钼业公司87.35%的股权,被转让的公司资产包括固定资产、递延资产、矿山资源、土地使用权、租用权、采矿权、钼业公司拥有的秦岭钼选厂25%的股权等,计价为1090万元,分期付清,被告XX饭店为赵某某转让股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XX饭店和赵某某承诺至协议签订前,赵某某已持有钼业公司全部股权。协议签订后,原告方按约履行了第
    2022-04-26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前,应按照什么规定办理矿山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前,应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设立矿山企业的采矿权申请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取得该企业名称使用权后,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授权到相应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设立矿山企业的采矿权申请人持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划定矿区范
    • 采矿权人之间对矿区范围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的规定,采矿权人之间对矿区范围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跨省的勘查范围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决定。
    • 采矿权和探矿权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一个是勘查一个是开采,其性质有所不同。
    • 什么是采矿权、采矿权、采矿权转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0
      采矿权转让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经依法批准,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和矿业股票上市)等形式,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与他人的行为。矿权转让有以下几个条件 1、时间条件:矿山企业投入采矿满一年。 2、权属条件:采矿权属无争议。 3、缴费条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了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4、其它条件: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 探矿权与采矿权有什么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1
      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一个是勘查一个是开采,其性质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