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股东是否享有优先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1:21:07 151 人看过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更多的体现了人合性,而股份有限公司更多的体现了资合性,所以《公司法》只规定了优先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做类似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股东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一、股权转让限制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了以下条件限制: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法是怎样规定股权转让的

公司法股权转让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只能分割公司股权,而不能分割公司财产。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股权归属作出特别约定的,应当对夫妻双方持有股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种情况是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股东的情况。如果协商或判决股权部分或全部归非权利登记一方的,需要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则分割股权转让款;如果双方协商股权转让的,对外转让的,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以同等价购买的,视为其同意股权转让。2、上市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分割:上市公司及股份公司的股份分割相对简单,或可以由一方持有股票,对另一方按市场价进行补偿,如果按市场价分配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东能否享有优先认缴权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东有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股东作为股东会主要的成员,对公司的经营起到的作用不言而喻,因此也被赋予相应的权利,其中当有新增赠本时,公司的股东用有优先出资认缴的权利,以权衡自己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增资优先认缴权为股东提供了维持比例利益的有效机制。相对于股份公司股东来说,有限公司股东因其股权流动性弱,更需要先缴权的保护。因此,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按照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对于其他股东不能出资认缴的部分,有能力认缴出资的股东较股东之外的第三人享有优先认缴的权利。只有在原股东均不能认缴出资的情况下,股东之外的第三人才能认缴有限公司的新增资本,成为有限公司的新股东。律师补充: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
    2023-05-06
    493人看过
  • 特殊股权变更中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股权吗
    1、特殊股权变更中的股东不一定享有优先购买股权。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应当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因继承发生股权变更的,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析产产生的股权变更情况的,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
    2023-02-26
    224人看过
  • 公司是否有权力废除股东的股东身份?
    公司不能随意解除股东的股东身份。股东身份的解除只有经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才能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身份继承是怎样的股东资格的继承。对股东资格的继承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两个要点:第一,明确规定了股东资格可由合法继承人继承;第二,同时规定公司可以通过章程改变该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
    2023-07-03
    142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退出股份制公司?
    股份制公司股东不可以退出。股东入股是通过工商局备案,有企业章程为准,经过合法程序,有股东大会决议。退出股份,也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去工商局办理变更。公司股东退出方式:一、通过股票上市退出企业;二、通过股份转让退出企业;三、管理层收购;四、股权回购;五、国内股权交易;六、离岸股权交易。股份制公司股东存在哪些责任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
    2023-07-11
    148人看过
  • 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优先权有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以外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p>第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也就是说,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但股东转让其股份时,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批准,股权转让应当包括:股权受让人的基本情况、股权转让金额、股权转让价格、转让资金的支付
    2023-05-07
    252人看过
  • 公司股权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股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股权,分公司就没有股权。享有股东资格的人会被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的内容有股东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以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一、股东如何转让股权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二、入股需要签劳动合同么入股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023-03-25
    20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公司股东对本公司股权是否优先股?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9
      导读:股份公司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股权法律咨询:股份公司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股权《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有优先认股权,那么股份公司是否存在同样的情形呢律师回答:股份公司如果向社会公开募股,那么发行的股票 股份公司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股权法律咨询:股份公司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股权《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有优先认股权,那么股份公司是否存在同样的情形呢律师回答:股份公司如果向社会公开募股,那么发行的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0
      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在我国优先股是没有有限认股权的,并且任何公司的股东的权利都是由其购置的股份所决定的。对于那些持有优先股的民事主体,在分配利润以及公司破产时,都有有限分配的权利,其他情形下雨普通股份的权利相同。
    • 什么形式的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公司法优先认购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该规定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和对老股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同属于《公司法》规范,但它们属于两种不同的公
    • 优先人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优先权等级哪个高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6
      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买卖优先认股权的价格,由股票市场上该种股票的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和认购一股新股所需的优先认股权数三个因素决定
    • 股份公司股东有优先权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8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更多的体现了人合性,而股份有限公司更多的体现了资合性,所以《公司法》只规定了优先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做类似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股东不具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