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立为刑事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4:11:56 195 人看过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能够立为刑事案件:杀人案、伤害案、抢劫案、投毒案、放火案、爆炸案、决水案等。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一、商户贷款平台被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属于民事纠纷。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在于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为方便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对受理案件所进行处理的。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二、经济案件是什么

经济案件分为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指发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而诉诸司法机关,请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厘清和界定的案件,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经济案件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应当依据刑法规定来判断,凡触犯《刑法》,危害社会,应当定罪判刑的行为都属犯罪,这种案件就属刑事案件。实践中,经济案件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应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三、刑事案件的整体处理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整体处理流程是:

1、报案;

2、公安初查;

3、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4、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5、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6、审判阶段。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网络诈骗为刑事案件,哪些情形该酌情从重处罚?
    近年来,网络诈骗频发,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和威胁,针对此情况,国家对网络诈骗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并且加重了处罚的力度。对于许多网民来说,国家的重视无疑是一大利好,而对于诈骗犯来说,这就意味着作案风险越来越大,势必有所收敛。网络诈骗为刑事案件,哪些情形该酌情从重处罚?针对网络诈诈骗,国家规定越来越严格,立案标准也越来越低,网络诈骗新刑法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就应当立案侦查。《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
    2023-04-19
    321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减刑哪些情形应当减刑
    一、哪些情形可以减刑1、“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指的是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2、“立功表现”具体包括以下情形: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
    2023-04-03
    80人看过
  •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刑事案件中的盗窃罪
    下列情形成盗窃罪: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认定为数额较大。二、多次盗窃所谓多次盗窃,应当在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三、入户盗窃对入户盗窃,无论次数、盗窃价值如何,都要追究刑事责任。4、携带凶器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控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视为携带凶器盗窃。5、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偷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是扒窃。只要窃取多少财物,只要实施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盗窃罪认定的情形有哪些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
    2023-08-18
    405人看过
  • 民事案件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延期审理
    一、民事案件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延期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二、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诉讼中止的情形:(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如果继承
    2023-06-03
    15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情形有哪些?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情形,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
    2024-02-11
    31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改判有哪些情形
    刑事案件二审应当改判的情形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刑事案件二审可以改判的情形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在查清事实后可以改判。一、如果一审败诉再上诉后有胜诉可能吗上诉后是否能胜诉,这不是几率的问题,而是要根据一审的判决内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情况、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内容等实际情况来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就上诉的请求事项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判。而二审法院在经过审理后,会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
    2023-02-24
    220人看过
  • 哪些情形视为立功
    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可以节省司法成本。因此,这种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应当指出,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的其他罪犯,既可以是与其无关的,也可以是其同案犯。只要确实协助司法机关捕获罪犯,就应视为立功表现;(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一、检举同案犯立功是否成立?所谓同案犯是指共同参加同一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同案犯之间,有的可能犯相同的罪,有的可能犯不同的罪。同案犯之间的揭发情况比较复杂,不能把检举揭发同案犯的犯罪行为一律认为不构成立功,或者一律认为构成立功,而应根据检举揭发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2023-06-21
    49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包含几种情形
    一、立案管辖包括哪些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立案管辖解决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审判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各级人民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在审判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二、立案管辖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均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是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23-03-29
    391人看过
  • 哪些情形会以盗窃罪立案
    一、哪些情形会以盗窃罪立案以下情形会以盗窃罪立案: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2、多次盗窃的;3、入户盗窃的;4、携带凶器盗窃的;5、扒窃的。6、其他情形。《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盗窃罪可以从轻量刑的情形有哪些盗窃罪可以从轻量刑的情节如下:(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
    2024-01-13
    462人看过
  • 立案条件有哪些哪些条件可以立案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立案处理的条件一般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经侦科立案条件经侦科立案的条件如下:(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31
    243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一、哪些情形可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有:(一)重大误解。这是指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的要件是:1.须属有偿行为。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3.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三)乘人之危。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四)欺诈、胁迫。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2024-01-23
    19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在哪里可以查到
    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另外,刑事案件在互联网上不能查询,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可以查询。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如果想了解案件的进程,可以:(1)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开通有律师网上查询通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在网上查询该案件进展情况;(2)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但是一般途径相对较委托律师可行性稍差。一、在网上可以查出个人犯罪记录吗个人在网上不可以查出个人犯罪记录。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记录存档,个人在网上是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只能是国家安全机关、法院、检察院、律师因为办案的需要向公安机关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对个人一概是不出具的。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开具,对
    2023-03-14
    250人看过
  • 哪些情形应转化为公诉案件
    下列情形应转化为公诉案件:1、侮辱、诽谤罪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危害国家利益的,应当转化为公诉案件;2、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给被害人造成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后,也有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哪些案件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遗弃案
    2023-07-21
    299人看过
  • 具体情形下哪些案件可以转为自诉进行起诉?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具体情形: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为什么不能调解和反诉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不可以反诉。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
    2023-07-06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可以申诉哪些情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4
      只有这以下五类才可以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减刑假释的案件可分为哪些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附带民事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1
      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以外,很多时候被害人方还需要提出民事部分的赔偿。那么哪些主体可以提出附带民事的赔偿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而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
    • 刑事案件立案的情形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8
      刑事案件立案的情形如下: 1、有证据证明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事实; 2、犯罪分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属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管辖范围。
    • 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可以合并审理吗?哪些情形下刑事案件会更为结束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一、根据《刑法》《民事诉讼法》原则上是合并审理的,原则上不能将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分开审理。只有为了防止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民事诉讼。二、可能导致刑事审判过分迟延的情形 1、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一时难以确定, 2、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时难以确定; 3、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