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上必须要有执行标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31:14 242 人看过

一、包装上必须要有执行标准吗

凡是进入流通市场的一般商品,其外包装上必须印执行标准。

如果没有执行标准,则该商品视为经销伪劣商品。执行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只有通过以执行标准为手段,部门监督与服务充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期目的。才能真正树立起技术监督的形象。

二、产品质量责任范围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后,由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失既包括不合格产品对用户的经济效益的影响,也包括不合格产品给用户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因此,这种民事责任既包括了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又包括了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种特殊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有明确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三、产品质量认证有哪些

1、对于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对于现行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内容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应当由认证机构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求。对于这一点,《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的水平和层次。

2、对于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当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3、对于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加入了相应国际认证组织的认证机构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应采用国际认证组织己经公布的、并己转变化为我国的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为依据。

4、对于我国己与国外有关认证机构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的产品,应按照合作协议规定采用的标淮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安徽行政处罚听证标准是必须要执行的吗
    安徽行政处罚听证标准是必须要执行的。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听证制度是促进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行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3)较大数额的罚款。二、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应当注
    2023-03-24
    318人看过
  • 会议纪要必须执行吗
    法律综合知识
    会议纪要不是必须执行。会议纪要的受众可以是上级,也可以是下级。如果是上级,主要想通过会议纪要,了解下级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级单位和部门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
    2024-04-30
    474人看过
  • 苏州林地征地补偿标准必须要执行的吗?
    苏州林地征地补偿标准必须要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一、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1、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2、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
    2023-06-22
    184人看过
  • 装修贷款必须要有装修合同吗
    贷款需要装修合同。装修贷款的钱会直接会打给装修公司,银行装修贷款要求的资料和条件通常如下:1.借贷者有当地常住户口并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实。2.借贷者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收入。3.能向贷款机构提供有效的个人资产证实、银行对账单、税务单等资料。4.对装修的房屋提供有效的购房证实、房屋买卖合同等。5.满足银行规定的另外的条件。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情况,再加上符合以上这些条件,那么申请装修贷款是不成问题的。一、个人无抵押信用贷款需要什么资料向银行方面提交如下资料: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满足银行个人小额贷款的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的
    2023-03-07
    346人看过
  •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2023-04-30
    219人看过
  • 食品包装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吗
    一、食品包装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吗食品包装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没有生产许可证有可能行政处罚,也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售卖生产变质食品如何处罚商家生产变质食品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以超过商品价值10倍的赔偿。按照消费者
    2022-01-09
    331人看过
  • 参照执行是必须执行吗
    一、参照执行是必须执行吗1、参照执行不是必须执行。参照执行是指与法律文件适用对象相近的单位不再制定专门法律文件,而是要求相近单位参考该法律文件并仿照执行;而执行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七条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第八十三条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第八十四条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二、拘役是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不是公安机关执
    2023-08-10
    172人看过
  • 强制执行必须要调解吗?
    强制执行可以和解。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劳动仲裁怎么和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先协商解决,先期协商不成,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仍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达成和解,应当签订和解协议,并按其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性,任何一方事后反悔,另一方均无法凭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权利。二、民法典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协商和解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
    2023-06-22
    427人看过
  • 食品包装上标注过期的执行标准怎么处罚
    一、食品包装上标注过期的执行标准怎么处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执行标准过期的产品未按要求进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在其制定的企业标准过期后继续执行该标准,违反食品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故涉案商品属于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
    2023-06-06
    275人看过
  • 分包必须招标吗
    法律综合知识
    分包不是必须招标,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2024-04-22
    365人看过
  • 公证处遗嘱执行人必须要有吗
    一、公证处遗嘱执行人必须要有吗不是必须,公证遗嘱可以不委托执行人。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二、遗嘱公证的程序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受理: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3.审查:公证处
    2023-05-27
    305人看过
  • 软包装罐头制品执行的标准
    一、软包装罐头制品执行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二、什么是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三、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的办证流程(一)领证步骤1、申请
    2023-06-06
    113人看过
  • 初级农产品预包装执行标准
    一、初级农产品预包装执行标准(一)如果只是对鱼进行分割、冷冻及定量包装,没有调味、干制、盐渍等工艺,应该属于初级加工产品,否则应该按水产加工品领取QS。(二)照GB7718中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只要是定量包装的食品,应该都要按GB7718来进行标识(储运的保护包装除外)。(三)初级农产品应该是农业部门进行管理。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标签工商也可以过问,现在工商对GB7718、GB28050也有理解,要应对部门内的绩效压力和职业打假人啊!二、食品安全执行标准是什么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强制性标准,应当包括八项内容:(一)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
    2021-10-29
    438人看过
  • 行政案件必须要强制执行吗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申请材料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
    2023-06-13
    361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执行标准是必须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执行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大家都遵纪守法,有序经营,社会才会正常发展,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才会灭绝。也只有监督与服务充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期目的。也才能真正树立起技术监督的形象。 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
    • 食品包装袋执行标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3-21
      食品包装袋执行标准如下:1、食品包装必须用醇溶油墨取代甲苯油墨,儿童食品的包装颜色不能太多;2、食品包装的物理指标和元素含量必须符合标准,可能危害健康的材料,绝对不允许用来包装食品;3、食品标准局有专门的部门对食品包装进行监控,要求包装必须印上合格标签,并注明耐热温度;4、食品可能接触到的材料都属于食品包装;5、外箱不能有蜡纸或油质锡纸,外包装箱要尽可能用脱色水封箱。
    • 试用期必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02
      1、对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最低的限制, 2、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谓工资概念是包括各种补贴的,但对于最低工资的计算不包括补贴。
    • 参照执行是必须执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4-16
      参照执行不是必须执行。参照执行是指与法律文件适用对象相近的单位不再制定专门法律文件,而是要求相近单位参考该法律文件并仿照执行;而执行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 判决结果必须要执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7
      法院的判决是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的,如果被执行人,不执行法院判决,胜诉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如果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就可能被判决徒刑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