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清偿一物多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4:53:57 246 人看过

一物多保的清偿如下: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登记前未登记的赔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出售抵押财产的价款按照以上规定清偿。

一物的两个质权怎样优先

暂时并没有对两个质权的优先顺序有相关的规定,但是若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区分设立先后确定优先顺序:

(1)先设立质权的,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

(2)先设立抵押权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为即使先基于抵押合同设立的抵押权,若未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后设立的质权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是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法院一封二封如何清偿
    法律综合知识
    法院的一封二封和三封都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一封二封三封就是指轮候查封。一封一般具有优先受偿权利其次是二封最后是三封。《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最早作出相关规定的,在第十九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为首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后,对后来办理查封登记的人民法院作轮候登记,并书面告知该土地使用权、房屋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扣冻规定》)重申并拓展了关于轮候查封的规定,在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
    2024-05-01
    433人看过
  • 如何看待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
    质押物产生的孳息可以用来偿还债务,但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要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一、离婚财产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财产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包括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如下: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三、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有包括存款和利息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所得的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存款是民法意义上的原物,此原物所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孳
    2023-02-07
    500人看过
  • 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如何的
    法律中有关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质押物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如何的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二条
    2022-07-08
    423人看过
  • 多个抵押物担保同一金额时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第四百一十五条【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
    2023-06-15
    475人看过
  • 抵押物不够清偿到期债务如何办
    一、抵押物不够清偿到期债务如何办抵押物不够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方式是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不足的部分。如果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以后,所得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则超出部分就归抵押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物不够清偿债务起诉怎么缴纳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
    2023-12-07
    307人看过
  • 受偿顺序:多个担保物权如何安排?
    当一个担保物上的多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抵押;质押;未登记抵押。具体如下: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2、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3、值得注意的是,抵押优先于质押必须有一个前提,即有效设立并依法登记抵押;4、按照未登记抵押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登记抵押不得优先于质押受偿。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同一动产上有三种担保物权的,三类物权受偿的先后顺序是:优先适用留置权然后是质权最后是抵押权。担保物权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2023-07-14
    208人看过
  • 连带清偿担保人如何办理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多人担保的保证责任如何计算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二、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有债务义务吗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
    2023-06-25
    381人看过
  • 同一个财产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什么顺序清偿
    同一个财产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的(包括抵押权、质权、所有权保留交易、融资租赁交易和保理交易等非典型的物权),按照登记生效的时间确定清偿顺序;没有登记的劣后于登记的,未登记的按照比例清偿。购买价金担保权超优先顺位,优于其他担保权先实现。一、抵押权利息会优先受偿吗?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抵押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的,利息会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
    2023-03-06
    371人看过
  • 债务清偿期满后以物抵债如何解决
    一、债务清偿期满后以物抵债如何解决债务清偿期满后以物抵债的解决方法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二、以物抵债可以过户到他人名下吗可以直接过户到别人名下的,也就是之前判决的以物抵债的债权人。可以拿着法院判决书,在当地的过户管理部门,直接选择过户即可。这个是属于抵押执行资产的一种方式,法律允许的,过户是需要收取费用的。过户后也就是债务清楚了。三、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履行等问题的
    2023-04-30
    331人看过
  • 如何偿还同一物业的按揭
    同一财产上的抵押权如何清偿一、同一财产上的抵押权如何清偿一、同一财产上有两个以上抵押权,且均未登记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按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顺序清偿;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登记顺序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应当先于未登记的提前清偿;抵押权未登记的,应当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8号修订的《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抵押合同双方应共同向登记机关提出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文件或复印件:(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2)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3)动产抵押物的保管情况;(4)抵押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5)证明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的文件;(6)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提供。《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抵押
    2023-05-08
    159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偿后担保人如何追偿
    一、公司破产清偿后担保人如何追偿债务人破产后,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的,可以申请破产债权,如果有财产的,担保人可以实现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二、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怎样向借款人追偿实际上,担保人的责任是相当重的,特别是在连带保证中,担保人跟债务人基本上联系在一起。所以,建议担保人在给债务人作保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此人的基本信用,以免今后因为保证责任,被债权人控告或是破产等都有可能。当然,担保人在清偿债务后,就要及时找债务人追偿了。虽然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是有一定关系的,但是关乎钱财的问题怎么也还得拉下脸,况且担保人清偿了债务,就应该有这个底气。但对于这种问题,首先
    2022-01-30
    235人看过
  • 如何避免高空坠物保护?如何赔偿?
    一、如何避免高空坠物保护?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向左转向右转2、注意检查房屋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3、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
    2024-01-15
    342人看过
  • 破产清算清偿一般多长时间
    一、破产清算时间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二、破产清算流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
    2023-06-06
    46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抵押物清偿后剩余债务如何追偿
    一、民法典中抵押物清偿后剩余债务如何追偿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剩余债务未清偿的,由债务人承担偿还的责任。而抵押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
    2023-04-19
    46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一物多保怎么清偿债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5
      第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第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第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同一个财产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的如何清偿,清偿顺序怎么判断?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同一个财产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的(包括抵押权、质权、所有权保留交易、融资租赁交易和保理交易等非典型的物权); 按照登记生效的时间确定清偿顺序;没有登记的劣后于登记的,未登记的按照比例清偿。购买价金担保权超优先顺位,优于其他担保权先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
    • 担保人如何代为清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15
      担保人代为清偿后向被担保人追偿。 担保人还款后可以直接向被担保人追偿,依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被担保人不履行,则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后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 一物多保怎么清偿债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3
      一物多保的,如果是设定了多个抵押权,则应当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先受偿,如果都办理了抵押登记,则按照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顺序清偿,之后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
    • 保的清偿能力如何理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作为保证人应当具有一定的清偿能力。但是,保证人的清偿能力并不是保证人主体资格的要件。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作为保证人一般应当具备代为清偿的能力,债权人也应当找具备这种能力的人担任保证人,以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