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55:26 299 人看过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与特征。它的简易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在起诉、传唤、庭审等方面的适用比普通程序简单易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同时,快速及时结案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费用,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复杂、重大民事案件腾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特点

(1)简单的诉讼模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适用普通一审程序的案件,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起诉,口头起诉除外。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进行口头起诉,这节省了原告准备申诉的时间。(2)受理程序简单。在一般程序中,受理案件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必须分别发给原告和被告,诉状副本必须在5天内发给被告。被告可以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答复,人民法院必须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交原告。在简易程序中,不需要发出受理案件的通知,也不需要发布听证公告或通知。当事人可以同时向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派出法院起诉、答辩的,可以同时起诉、答辩。如果案件特别简单,且时间和人力允许,也可以立即审判。

(3)传唤方法简单。在普通程序中,传唤必须用于传唤当事人和证人,并且必须在听证会前3天发出通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采取简单的传唤方式,即人民法院认为适当的任何方式,如电话、短信、有线广播或口头协议。当然,通知应当基于直接通知当事人的原则。没有直接通知当事人的传票不能视为法定传票。(4)实行独立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有两种组织形式:合议制和独立任命制。合议制是最基本、最普遍的审判组织形式,适用于普通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实行一次聘任制。从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到依法判决或调解,法官只有一人,不需要合议。法官进行独立审判时,必须配备专门负责录音的书记员,(5)听证程序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程序的简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受审判前通知当事人的程序和时间的限制。在一般程序中,人民法院必须举行为期三个月的听证会,期限不得延长。如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前3天收到通知。在简易程序中,庭审可在受理后立即进行,无需经过传唤程序。即使听证会日期另有规定,也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可以以任何适当的方式通知和传唤双方。通知和传唤不需要经过特殊的文书程序,只需要记录

其次,法庭调查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命令的限制,即不受普通程序中法庭调查的法律命令的限制,但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而随意选择程序顺序。

第三,法庭辩论的顺序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的顺序的限制。法官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命令或允许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发言。但是,一般来说,第一轮法庭辩论仍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顺序进行,即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步骤不需要严格划分,可以结合进行,以查明事实,(六)审查期限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人民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结案期限为三年,不得延长。如果审判在三个月内不能结束,应转入正常程序继续审判。完成普通程序的时限为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院长批准,一审普通程序终结的期限可以延长一次,延长六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延长不特定期限。

III.简易程序的特点

1。起诉方式简单,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验收程序很简单。双方可同时向基层法院或其派出的法院申请解决争议。法院或其派出的法院可以立即或在选定的时间进行审理。召唤的方法很简单。法院可以以简单的方式传唤和通知当事人和证人,不需要使用传唤和通知的形式。审判组织很简单,一名法官是唯一的法官。庭审程序简单方便,不需要像普通程序那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审判期限短,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

当事人注意调解的,可以同时到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贸易术语CFR的概念和特征
    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按照《1990年通则》,CFR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卖方的主要义务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3.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5.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所替代。买方的主要义务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2.负责办理货物进
    2023-06-06
    295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与特点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因此,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
    2023-04-22
    471人看过
  • 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负责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方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其特征有:(1)法定刑;(2)强制性;(3)无偿性。(二)行政征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行政征收与公用征收公用征收,它是行政主体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给予相应补偿的情况下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权益的一种行政行为。它们同是行政主体征收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强制手段。但两者亦存在着区别:(1)行政征收是无偿的,它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而公益征收则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只有在预先给予行政相对人相应补偿的前提下才能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实施征收。(2)行政征收是相对固定的、连续的,行政主体一般都是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范围、种类、标准进行,法律的规定往往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且只
    2023-06-06
    31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与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不一样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与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不一样《刑事诉讼法》第220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相关知识: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适用的法院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但从《刑诉法》规定的“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和“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规定看,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中级以上级别的人民法院不得适用刑事简易程序。至于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能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因为刑事诉讼法并未向民事诉讼法那样赋予人民法庭的权限,因此,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不能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适用的审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
    2023-04-27
    180人看过
  •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及范围是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刑事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指简易程序适用的法院、审级和案件。适用的法院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但从《刑诉法》规定的“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和“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规定看,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中级以上级别的人民法院不得适用刑事简易程序。至于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能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因为刑事诉讼法并未向民事诉讼法那样赋予人民法庭的权限,因此,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不能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适用的审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的第一次审理。也就是说,当一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一次审判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以及第二审程序审理认定第一审事实不
    2023-04-21
    141人看过
  • 风险投资的概念与特征
    风险投资(ventrecapitalinvestments)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通俗地说是指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新近成立或快速成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一般具有一下几个基本特征:1.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2.投资期限至少在3-5年,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股权的15%-20%3.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4.风险投资人一般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5.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人会通过上市、收购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现其投资的超额回报;6.风险投资人退出投资时至少能够获得原始投资额
    2023-06-13
    70人看过
  • 税务稽查的概念与特征
    一、税务稽查的概念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全部活动。税务稽查是个历史范畴,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因而税务稽查与税收相伴而生,其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国家的产生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税收管理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税务稽查则成为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实现的一种手段,必然随着税收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1984年开始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全国工商税制改革以来,税收地位明显提高,税收作用不断增强,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力度不断加大,偷税与反偷税的斗争也日益突出,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不断发生,有的相当严重,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同时,原有一员进户,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征管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税制改革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部分基层
    2023-05-03
    98人看过
  • 刑罚消灭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刑罚消灭,是指由于法定或事实的原因,致使国家对犯罪人的刑罚权归于消灭。对犯罪人而言,刑罚消灭意味着刑事责任的终结;对国家而言,刑罚消灭则是指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的消灭。二、刑罚消灭的特征刑罚消灭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刑罚消灭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刑罚消灭必须以应当或者已经适用刑罚为前提条件,如果不存在这个前提条件,刑罚消灭就无从谈起。而无论是应当适用刑罚还是已经适用刑罚,都以犯罪的存在为前提。所以,行为构成犯罪是刑罚消灭的必要前提。2、刑罚消灭归结为国家对犯罪人刑罚权的消灭。刑罚消灭的主体是国家。刑罚权消灭的范围,包括刑罚请求权的消灭、刑罚裁量权的消灭和刑罚执行权的消灭。
    2023-06-19
    316人看过
  • 民事权利能力特征和概念
    基本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律特征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的概念,比较两者,可以清楚地认识与理解民事权利能力的基本法律特征: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
    2023-06-08
    291人看过
  • 房屋征收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1、房屋征收的概念房屋征收也叫房屋拆迁,是国家在征用或征收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它与土地征收有着相同的性质和密切关系。所谓房屋征收,就是指国家为了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城市的整体规划,通过法定程序,对原土地上的房屋或其他构筑物进行拆除,并依法给予被拆除房屋及附属物所有权和使用人安置和适当补偿的行为。2、房屋征收的法律特征(1)国家意志性:房屋征收关系的发生,体现了国家意志。(2)计划性:A、国家建设需要B、法定程序(征收许可证)C、城市规划(3)民事协商与行政命令的交叉性:房屋征收是国家建设需要并经法定程序批准而进行,被征收人应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但是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凡涉及安置、补偿的方式或数额等利益问题时,则征收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又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的关系。因此,房屋征收既具有行政法律的性质,又具有民事法律的性质,具有交叉性。房屋征收纠纷的概念与法律形式1、房屋征收纠纷的概念
    2023-08-17
    90人看过
  • "法人定义:概念与特征"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到法人终止。法人应当依法成立,独立承担全部财产的民事责任。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法人设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民法典对法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023-07-10
    60人看过
  • 司法赔偿程序的特征和概念阐述
    司法赔偿程序,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或司法人员的司法侵权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损害后,受害人如何行使赔偿请求权,有关司法机关和法院赔偿委员会如何履行司法赔偿责任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限。特定为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非诉讼决定程序。司法赔偿纠纷经过协商、复议程序后仍未解决的,《国家赔偿法》规定,由人民法院内设的赔偿委员会终局解决。司法赔偿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最近全国发生的几起冤案让人们的目光纷纷投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中的刑事赔偿程序与非刑事司法赔偿程序。本文拟就司法赔偿程序中比较突出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一、司法赔偿程序存在的问题1、司法机关赔偿确认制度相互矛盾目前在实践中争议最大的是,对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作出的存疑不起诉案件或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作出的无罪判决,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的,法院赔偿委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批复,认为不起诉决定
    2023-07-05
    423人看过
  • 减刑的概念与程序
    一、减刑的概念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减轻原判刑罚有两层含义:一是将原判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如把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但有期徒刑不能减为拘役或者管制;二是将原判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即将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期缩短。减刑不是改判。改判是对错判的纠正,即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照二审、复核或者审判监督程序将原判决撤消,经重新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减刑则是在原判决正确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具体表现,按照减刑的条件和程序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减刑也不是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在判决宣告前,对具有减轻情节的犯罪人,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的量刑方法。其与判决已经确定、在刑罚执行中的减刑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在我国刑法中确立和贯彻减刑制度是有
    2023-06-19
    76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的概念与特征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的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一一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产。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威胁他人,使之处分财产。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当场或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21]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等人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2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7日《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聚众哄抢林木5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额较大”;聚众哄抢林木20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
    2023-06-11
    29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刑事简易程序与刑事速决程序是一个概念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步骤加以不同程度的简化,对法庭讯问、辩论,在事实清楚,保持审判组织与程序的完整,在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前提下,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法律的框架内。我国的刑事速决程序包括刑事简易程序与刑事普通程序简便审,刑事速决程序也常常刑事速决程序也常常被直接称为广义的刑事简易程序、证据充分的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从其最普遍的意义上来看,是指通过对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些环节。第一、刑事简易程
    • 简易程序的概念?普通程序的含义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2、提起方式要求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只有在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口头起诉。 3、审理人员组成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
    • 什么是简易程序与特殊程序?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9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特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时适用的特殊程序,相应的概念是通常的诉讼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 简易程序的基本特征和特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30
      1、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 2、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3、简易案件只能对初审案件。 4、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6、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 7、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
    • 涉外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4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即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解决涉外民商事权益纠纷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他们在诉讼中所形成的各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界定涉外的三个因素: 第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涉外因素 第二,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具有涉外因素 第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征: 第一,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 第二,涉外民事诉讼可能涉及国家实体法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