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需要登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6:11:29 225 人看过

法律分析:需要登记。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包括
    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包括: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因此,通过遗嘱继承设立的居住权并不以登记为设立要件,而是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取得居住权。但为避免争议,仍建议及时办理登记。居住权设立的条件如下:1、设立居住权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2、设立居住权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3、设立居住权应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023-08-09
    241人看过
  • 遗嘱人可以采用什么方式设立遗嘱
    一、遗嘱人可以采用什么方式设立遗嘱遗嘱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设立遗嘱:1.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口头遗嘱。二、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1.立遗嘱人应当为完全行为能力人;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形式合法;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立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立遗嘱见证人需要有两个以上,但并不是所有的遗嘱形式都需要见证人。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是需
    2023-04-25
    240人看过
  • 应该怎么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想要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其次要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样居住权人就可以按合同约定,合法占有所有权人的住宅,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得相对比较具体,但对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却并未作出详细规定,所以本文将结合相关案例,来谈谈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问题。一、如何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在生活中,有的老人既想为珍重之人留一份居住保障,又想把房产留给子女继承,这时该怎么处理?深圳一对老夫妇,两人都八十多岁了,拥有多套房产,二老育有一儿一女,儿子离异有一子。老人考虑到如果把房产全部留给儿子,可能会被儿子拿去做生意,风险太大,万一被债务所累,年老时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为了家族财富的传承,最后老人通过遗嘱公证的方式,将房产的所有权遗赠给孙子,把居住权保留给儿子。对于这个案例,会引申出另一个问题,当老
    2023-06-29
    292人看过
  • 居住权的设立是否应经过登记
    居住权的设立应经过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未完成权属登记房屋的买卖合同,如具备以下条件,是有效的: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
    2024-01-16
    63人看过
  • 民法典居住权在遗嘱中怎么设立
    一、民法典居住权在遗嘱中怎么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通过合同设立和通过遗嘱设立。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应以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为准。设立居住权的严格书面要件主要是针对合同设立居住权而言的。对于遗嘱设立居住权来说,只要是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且遗嘱有效,那么以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种非书面形式的方式设立居住权也应是合法有效的,这也能充分尊重并还原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2023-04-19
    138人看过
  • 有居住权的人能立遗嘱吗?
    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可以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一、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在涉及离婚或分家析产、以房养老、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又需保障居住权益等情形下,均可自愿签订合同设立居住权。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3.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二、房产证上的居住权不能直接继承吗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2023-06-20
    399人看过
  • 居住权夫妻单方可以设立吗
    婚后的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的处置,重大决定等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共同来决定。在房屋设置居住权,就属于关于这个房屋的重大决定,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决定。当然,如果一方在房屋设置居住权的行为,另一方已经事先知道或者是后来知道了但是没有表示反对,也是有效的。一、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所得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租金不是孳息,它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是一种经营行为。当事人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二、有贷款的房子离婚要怎么分割按揭贷款房离婚时房产分割,应具体分
    2023-03-13
    494人看过
  • 居住权的设立有哪几种方式
    居住权的设立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因此,通过遗嘱继承设立的居住权并不以登记为设立要件,而是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取得居住权。但为避免争议,仍建议及时办理登记。一、居住权怎么确定房子的版权居住权是由当事人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确定的。当事人在书面合同约定居住权的适用期限、是否有无偿的使用、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位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解决方式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按照合同内容来确定的。设立居住权,需要去有关机关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民法典中别墅居
    2023-03-15
    361人看过
  • 居住权可以通过遗嘱遗赠吗
    一、居住权可以通过遗嘱遗赠吗?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居住权的设定属于对财产处分的一种形式,因此遗嘱中对居住权的设定有效。二、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成立?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
    2023-11-26
    202人看过
  • 设定居住权在房本上登记吗
    一、设定居住权在房本上登记吗1、设定居住权在需要在房本上登记的。我国的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监视居住的含义是什么1、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2、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和适用取保候审的对象相同。通常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或者不能交纳保证金的时候适用。由于监视居住的强制力度强于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和办案需要,也可以直接适用监视
    2023-04-21
    78人看过
  • 遗嘱定居住权可以约定吗
    遗嘱中能约定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通过合同设立和通过遗嘱设立。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应以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为准。设立居住权的严格书面要件主要是针对合同设立居住权而言的。对于遗嘱设立居住权来说,只要是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且遗嘱有效,那么以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种非书面形式的方式设立居住权也应是合法有效的,这也能充分尊重并还原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实务中设立居住权遗嘱为单独遗嘱,居住权人先行申请设立居住权的,应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就遗嘱效力予以确认,并可就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一并申请登记。实务中设立居住权遗嘱为单独遗嘱,继承人先办理了继承转移登记的,后申请设立居住权登记,应就继承转移后是否发生处分登记予以审查,若发生处分登记,其受让
    2023-08-02
    339人看过
  • 广州居住证需要登记吗
    一、广州居住证需要登记吗根据广州市关于办理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广州市居住证是需要进行登记的。二、广州居住证办理条件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三、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间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填写《广州市居住证申领表》;2、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3、申领人持《领证通知书》到居委会领取《临时居住证》。从受理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2023-05-31
    490人看过
  •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是否有权再租赁登记
    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是否有权再租赁登记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权再租赁登记的。居住权人一般没有出租房屋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设立居住权有什么权利设立居住权后,居住权人有以下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2024-01-25
    102人看过
  • 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所有权设立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住宅的位置;(3)居住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1、预告登记。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2、权属登记。需交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用地来源文件、房屋报建文件、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楼盘单元明细表、身份证明、公安部门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移交房屋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3、办理时间。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
    2023-08-18
    39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以遗嘱形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0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
    • 在遗嘱中设立居住权到何时设立居住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8
      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房屋所有权人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即有权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那么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应自继承开始时设立。即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不采登记生效主义,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居住权人可在取得居住权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现在遗嘱设立居住权有效力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8
      遗嘱设立居住权有效力。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通过合同设立和通过遗嘱设立。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应以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为准。设立居住权的严格书面要件主要是针对合同设立居住权而言的。对于遗嘱设立居住权来说,只要是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且遗嘱有效,那么以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种非书面形式的方式设立居住权也应是合法有效的,这也能充分尊重并还原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 能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3
      是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并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而遗嘱属于继承的一种方式。
    • 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取得居住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7
      可以。尚未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性质是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可通过合同设立,原则上须无偿设立且不可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除了通过合同的方式设立,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