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短信电邮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21:14:15 94 人看过

高院推翻此前法院裁决短信电子邮件可作证据

长期以来,在法国的谋杀和其他刑事犯罪审判中,手机短信一直可以被认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然而在离婚案等民事案件中却始终未被采纳为证据使用。2007年,法国里昂的一家法院就曾作出了“以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作证据违反个人隐私”的裁决。直到今年6月,法国最高法院在审理一宗离婚案时,才首次确认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可作为指证一方的证据。当时女方要求法庭判决离婚,原因是她发现丈夫手机里留有对自己不忠的信息。法庭经过鉴定后,认为此信息真实有效,故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

这是法国司法界在离婚案审理中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虽然裁决是在今年6月,但法国媒体直至上周才开始披露此消息,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与关注。

根据法国离婚法,如果当事双方未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那么他们就必须提供对方在婚姻期间有不忠、欺骗、虐待或者其他行为过错的证据(不包括手机和邮件信息),否则,只能分居2年后方可允许离婚。而在2004年之前,法国离婚法更是要求配偶双方等待6年才能获得离婚的判决。

据悉,法国高院的这项裁决还可能将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适用领域延展至与家庭相关的其他案件的审判中,同时认定电子邮件也同样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离婚案中举证新添“武器”顺应社会发展更加务实

媒体指出,法国高院的上述裁决对解决离婚难的问题具有突破性的意义。律师们普遍赞同法国高院的裁决。巴黎专司离婚案的律师劳伦斯·迈尔说:“这是一个很好的裁定,它有助于证据的搜集。”他说,“我告诉我的委托人:如果他们收到带有污辱、威胁和各种情况的短信,那么就去司法当局登记。”

根据法国政府公布的数据,在法国,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2007年法国全国登记结婚的有二十七万三千对,离婚的将近十三万五千对,离婚率占结婚率的50%。这意味着法国人结婚总数的一半有可能是以离婚告终。

但是在法国最高法院上述裁决出台之前,这些为数众多的离婚诉讼有时要经过漫长过程才可能审结,当事双方需经受难忍的煎熬。而法国高院的最新裁决将打破离婚法的瓶颈,使得离婚诉讼审理和判决变得更为快捷。

法律专家也指出,将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作为离婚的合法证据,将使得法国离婚案的判决不再难以举证,耗费法官、律师以及当事双方漫长的时间和精力。美国《纽约时报》也指出,以配偶对婚姻不忠为理由申请离婚,找证据旷日费时。如今法国最高法院接受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为证据,这将大大加快离婚案的判决。

目前,有关手机短信能否作为离婚证据,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在与法国毗邻的德国,配偶间只要分居一年就可被允许离婚,不需要证明一方配偶的不忠,这使得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在离婚案审理中变得毫不相干;在美国,手机短信在大多数州的案件审理中可被采纳作为证据,前提是这些短信被证明是真实的。

判决将引出一系列问题可能引发蓄意伪造证据

法国高院史无前例的裁决,在法国国内引起了热议。其中有的媒体为吸引更多读者,刊登广告称,“不忠诚的配偶请注意了,你发给情妇和情人的手机短信现在可以在离婚案中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现在,法国最高法院认定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一样可在离婚案中作为证据。”

法国司法部的官员称,这项裁决也许将迫使一些不忠诚的配偶快速删去那些轻浮挑逗的短信,以消除证据。有的媒体还调侃道,现在法国最高法院认定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一样都可当作民事法庭的呈堂证物,继而诉请离婚,所以今后在法国搞外遇最好别发电子邮件或短信留下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证据相关文章
  • 短信能作为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证据吗
    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证明财产权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短信即符合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短信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法院对短信息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后,可以认定短信内容作为证据的真实性。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容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此外,手机短信具有关联性,表现在二个方面。其一,手机短信有明确的收信人、发信人,是比较完整的文字载体,可以作为证据线索存在。每个手机号码只能在一个收发,有发信人的手机号,有时间,
    2023-06-13
    496人看过
  • 电子邮件怎么作为证据使用
    电子邮件要作为证据使用,可以在诉讼之前,请公证机关做出公证文书,在诉讼中,可以将电子邮件提交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一、起诉侵占罪要什么证据在当事人起诉侵占罪时,需要提交一些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材料作为证据,比如起诉侵占罪需要有能够证明对方实施了侵占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只能向法院自诉,不能向公安机关报案。二、民警执法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民警执法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是影像资料,不论拍摄者是什么身份,拍摄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影像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三、手机截图算证据吗
    2023-06-23
    154人看过
  • 短信作为起诉证据的可行性
    短信能作为起诉证据。手机接收到的短信,不要删除,在手机中和手机存储卡当中保存。同时,如果提交给法院作为证据的时候,还要把手机这个原始载体带着,把手机一起交给法院。还要把手机短信截屏,打印成照片,交给法院留存备案和当庭质证。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经过公证摘录成为书面文字,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因为向公证处缴纳公证费之后,公证处会对于手机品牌,型号以及内容进行公证,这种情况下,公证处作出的公证书,对于法院来讲是比较有公信力的。短信的证据效力及其认定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证明财产权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一般内地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人民法院报》曾于去年刊登过一个判例,认定短消息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之一。虽着手机的普及,上海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
    2023-07-11
    346人看过
  • 短信是否可以做离婚证据,怎样收集离婚证据
    短信是否可以做离婚证据手机短信本身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关键是是该证据是否能证明所要证明的问题以及是否有一定的证明效力,或者是否要结合其他证据相互映证。在举证时,往往应考虑证据的取得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证据与所要证明的事项之间是否相关联等等。手机短信要作为法庭证据,需要证明手机短信的真实性。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1)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审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现变动,发出(收到)的信息是否仍在发(收)件箱中;(3)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4)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向电信运营商作调查。怎样收集离婚证据对于离婚案件,如何收集
    2023-06-12
    202人看过
  • 暧昧短信被判作离婚证据
    一条暧昧的手机短信息,竟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根源,后成了夫妻对付公堂的证据。近日,在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桩婚姻案件中,法院采信了这条短信,作为证据供判案使用。据悉,这是重庆法院在庭审中首次将短信内容作为证据。因双方分居两年多,夫妻感情已破裂且都同意离婚,最后,法院判决其离婚。丈夫发现妻子手机上暧昧短信妻子邓红(化名)与丈夫罗伟(化名)于1990年确定恋爱关系,1993年4月28日登记结婚。1995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从1990年到2002年这长长的12年间,妻子邓红与丈夫罗伟的关系一直很好。一条短信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幸福家庭的平静。2002年10月6日国庆节期间,丈夫罗伟在妻子的手机上发现了这样一条信息:红儿,今天忙么,睡午觉了吗,想我吗,我很想你。看到这条短信后,丈夫顿时炸开了,找到妻子要求解释清楚。从妻子那里,罗伟得到的回答是:这是同事开的玩笑。就这样,夫妻俩的感情跌到了最低谷。在分居
    2023-06-11
    109人看过
  • 公司邮件可作为仲裁证据吗
    公司邮件可不以作为仲裁证据公司的邮件对申请仲裁的事项有证明作用的,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当事人对提供的证据真实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3-06-12
    428人看过
  •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可以被法院认可吗,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多久失效
    一、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可以被法院认可吗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可以被法院认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一)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二)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三)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四)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多久失效电话录音作为证据一般是不会失效。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证据种类之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偷录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采纳。在发达地区的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尤其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录音录像有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希望
    2023-06-28
    195人看过
  • 电子邮件、传真及录音影像能作为诉讼离婚的证据吗?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此类证据的特点是:(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
    2023-04-23
    222人看过
  • 短信能作为证据吗,效力如何
    短信能作为证据吗?在司法实践中,短信是能作为证据使用的。那么短信作为证据的效力如何呢?在目前运用的电子证据中,短信要作为证据可以被采信,但是效力的确定非常困难,也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原因如下:(一)法院没有权利从通讯商处调阅短信内容(二)由于手机号码没有实名制度,短信清单只能证明某个号码发出了短信,但不能证明该短信是某个特定人发送的。一、实践中,当事人在利用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属对方所有,且不存在被盗取、错发短信的情况。2、要证明所用手机收件箱中短信应属只读文件,不能修改。否则证据效力将大打折扣甚至丧失。3、短信是间接证据,因此当事人要尽量多的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其他证据,使之彼此印证。所有证据保持一致,形成完整、有效、严密的证据链,就比较容易达到证明事实存在的效果。4、可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
    2023-04-04
    175人看过
  • 短信作为证据有何要求?
    1、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属对方单独所有,且不存在被盗取、错发短信的情况;2、要证明手机收件箱中短信应属只读文件,不能修改。否则证据效力将大打折扣甚至丧失;3、短信是间接证据,因此当事人要尽量多的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其他证据,使之彼此印证。所有证据均保持一致性,形成完整、有效、严密的证据链,这样就比较容易达到证明事实存在的效果;4、可以对短信进行必要的公证。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对手机短信予以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为了防止手机短信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起诉前,可将手机短信进行公证,以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5、可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请求人民法院以勘验、制作笔录等方式将短信内容固定下来。为了避免手机短信的灭失,在提起诉讼后,可向人
    2023-06-11
    65人看过
  • 吸毒工具可以作为证据离婚吗
    那么吸毒工具可以作为一个辅证来证明其有吸毒的问题,那么可能还要结合戒毒记录等其他证据而且要证明一方染上吸毒的恶习屡教不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诉讼离婚法院几次会判去法院起诉几次与是否会判离婚无关,只要一方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法律规定可一次判决离婚的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法官离婚怎么办需要什么条件只要当事人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后就会依法判离。法律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三、一方服刑女方能离婚吗 服刑人员怎么离婚一方服刑女方能离婚,服刑人员离婚多数都是采取诉讼方式,不管是服刑的一方还是其配偶,在要
    2023-06-26
    189人看过
  • 短信能做刑诉证据吗,私自录音可否作为证据
    1、手机短信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关键是要看该短信是否具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手机短信是一种社会实践主体思想内容的载体,在与待证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的情况下,此短信便具有关联性,当短信的取得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时,则短信具有合法性,并因此成为法庭证据。鉴于手机短信的特性,笔者认为,手机短信成为证据还要符合以下条件:(1)能够明确知悉或查明相应手机的真实使用人或信息接发主体。否则,无法确定短信息的客观性及其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2)短信息内容必须是与传递信息主体相关的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的思想内容的表述。(3)短信息的内容必须是能够固定并为他人知悉。本案手机短信无论是从其所载内容,还是短信的提取都符合符合以上特征,能够作为此案证据使用,而且是作为书证使用。书证是以文字、图形、符号等所表示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而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本质上是以用户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从这一特性
    2023-03-23
    109人看过
  •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证据,电子邮件能否作为刑事证据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证据,电子邮件能否作为刑事证据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证据种类之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偷录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采纳。在发达地区的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尤其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录音录像有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希望通过录音录像取证方式获得证据,以便在法律纠纷处理中占据优势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电子邮件如果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证据的合法性是指: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
    2023-04-21
    302人看过
  • 老公有外遇要离婚怎么办,短信能作为证据吗
    婚外情证据有以下几种: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
    2023-03-03
    42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可以收集下列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双方来往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4、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 更多>

    #离婚证据
    相关咨询
    • 恶劣离婚短信威胁短信可以作为证据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3
      结婚前的彩礼不能因为要离婚而要回来。给女方彩礼如果没有结婚的,从某种角度上讲,如果符合一定的情况的,是可以要回的,比如,送给的东西就是为了要结婚的,那么如果对方没有应男方的要求结婚的话,是可以要回的。但是,如果已经结婚,或是仅仅为了表示爱或其他,那么送给的东西一般来说想要回的话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在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说法的。恶劣离婚恐吓的短信可以做证据,但是对方仅仅是为了离婚,也构不成犯罪的
    • 离婚时手机短信内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离婚时手机短信可以证明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9
      符合下列情形的手机短信,法院有依据将手机短信作为有效证据1、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保存。2、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在公证时,公证机关应当记录手机的品牌和型号,以便以后核查。这样提交的证据,对方要提供更强效力的证据才能推翻。多数情况下,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会被法院采纳。3、提起诉讼后,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收
    • 手机短信可否作为离婚证据吗,还可以搜集哪些证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5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
    • 离婚分割财产可不可以用短信作为证据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可以作为证据。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但是手机是比较新的事物,立法上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因此短信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
    • 电子邮件能作为证据吗,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有何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电子邮件能作为证据吗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来源于《合同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但首次被人民法院采用是上海法院一起案例。2002年上海一中院审理一起8848网上买卖案中,在国内第一次将经过公证取得的电子邮件作为定案依据。由于电子邮件的用户名、账户名、密码均是唯一的,任何人只要掌握了某一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密码,就可在任何地方,使用任意一台联网的计算机在该用户名所对应的电子信箱上收发、删除电子邮件,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