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未入程序能不能作为起诉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14:49 453 人看过

2002年3月1日,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李某借款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未履行义务,原告李某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是两年后,于2004年5月1日,双方又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刘某以其所有的一间50平米的临街店面以5万元价格抵债给原告李某,并依法进行了公正,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因房价急剧上涨,李某才意识到应对该抵债店面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刘某却拒绝协助办理产权过户,并认为与李某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是在超过2年申请执行期限下签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该店面的所有权仍归刘某拥有,同时也拒绝归还5万元的借款义务。

另,李某于2013年3月1日向法院申请对原判决强制执行,但法院认定其已超过2年的申请执行期限,被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申请。

现李某认为,双方已于2004年5月1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经公正,原判决已经失去了执行力,据此欲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用于抵债的店面归其所有,并要求刘某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分歧】

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和解协议能否作为起诉依据?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和解协议与法院执行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在法律性质和地位上一样,均是依附于原生效判决,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只能是恢复原判决执行,无法作为起诉的依据。同时,本案中实质上是5万元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该债权债务已经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允许当事人以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再次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中的“执行和解协议”虽然不属我国法律规定的执行和解协议,但却是当事人在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债务的基础上,所重新设立的一种新的债的关系,是对原生效判决所载请求内容的变更,这种变更是通过普通的民事契约来实现的,只要契约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私权可自行处分的法律原则,当事人订立的任何普通民事契约,其效力都毋庸置疑,故该“执行和解协议”能够作为起诉依据。

【评析】

笔者认为,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和解协议能够作为起诉依据,理由如下。

在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其具有确认、给付等可供执行的请求内容便确立,即在公法上赋予了一方的执行请求权。但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时,其内容与往往与生效判决确立的执行内容存有差异,由于执行请求具有公法保障,而和解协议又是私法自由处分的契约状态,其两者存有冲突时如何协调与平衡,一直以来成为理论和实务探讨的焦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据此可以看出,对执行和解协议法律定位为,是在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原告李*贵与被告刘*立却是在案件未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私下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故该和解协议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执行和解协议。其不能按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司法实务上的操作,即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因为该和解协议不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达成的,其根本就未进入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不存在恢复原判决执行的可能。

进而,如果简单以法律规定的执行和解协议来定位,那么,本案中原告李*贵不能恢复对原判决执行,同时,在超过2年申请执行期限,被法院裁定驳回其执行申请,尚失公法保障其权利的情况下,又因执行和解协议依附于原生效判决,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又失去了普通民事契约提起私法诉的讼救济途径,这有悖于保障私权的法理精神。

从效力上分析,未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原来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达成协议,虽然依附于原生效法律文书,与原债权债务具有密切联系,但不能就此仅仅认为只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简单延续,其形成的是一种新的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与原判决确立的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并不矛盾,故不违反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同时,只要该和解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当事人双方应按照新的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就会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以此为据提起诉讼,这也是私权利可自行处分的体现。

就本案而言,由于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与2004年5月1日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以店面抵债5万元,并进行了公正,在事实上已变更了原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请求内容,这种变更是通过普通的民事契约来实现的,协议虽无强制执行力,但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由于原生效判决已不能执行,其所确立请求权丧失了公法的保障,而“执行和解协议”又对这一普通的民事权利进行了转化,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的实体权利义务内容就只能依据相关的协议来确定,即双方自行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是否能作为起诉依据?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还能反悔吗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
    2023-07-18
    354人看过
  • 被告姓名和电话能否作为起诉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时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自然人时,应当在起诉状上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以便法院通知被告并且送达起诉状副本、立案告知书、传票、判决等相关法律文书。所以,如果只能提供被告的姓名,被告信息是无法具体到某个人的,毕竟同名同姓的情况比较普遍,是不符合有明确的被告的要求的,法院自然可以不予立案。没有被告人住址可以起诉吗没有被告人住址可以起诉,起诉应记明以下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2023-07-15
    60人看过
  •  付款凭证能否作为起诉依据?
    依据付款凭证提起的民间借贷诉讼,只要付款凭证存在,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并且只能管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告予以否认存在借贷关系并抗辩主张为其他法律关系的,应由被告就其抗辩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依据付款凭证提起的民间借贷诉讼,只要付款凭证存在,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并且只能管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告予以否认存在借贷关系并抗辩主张为其他法律关系的,应由被告就其抗辩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仅持一张银行转账支付凭证将另一方当事人告到法院要求偿还借款的,不在少数,且多发生于熟人朋友之间。当前的司法实践观点认为,对于原告仅依据付款凭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且管辖法院只能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告予以否认存在借贷关系并抗辩主张为其他法律关系的,应由被告就其抗辩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依 据 付 款 凭 证 起 诉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
    2023-09-07
    351人看过
  • 能否撰写保证书作为起诉依据?
    检讨书和保证书可以作为起诉依据或者证据。如果对方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辱骂配偶的行为,且其配偶已经录音的,或者有邻居证言的。那么,这份录音,或者邻居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离婚时保证书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吗离婚时保证书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但前提是该保证书是有效的才可以。如果想让保证书有效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保证书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保证人自愿作出真实意思表示。二、保证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2023-07-07
    426人看过
  • 能否将收到的条文作为起诉依据
    收到条能作为起诉的依据。收到条、欠条、借条之类的标题应当如实反应真实的法律关系,如果手上的收到条内容是描述借款关系的,已到期或者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如果想保证起诉的成功率,那欠条应载明双方主体信息、欠付资金或物品的原因、欠付标的的详细信息比如资金金额、物品名称、物品数量、有具体指向或标识的信息等、归还的方式、归还的时间等并由欠条出具人签署姓名或盖章。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还应注明证明人或担保人信息并由此签字。欠条应在完整的纸张上书写、字迹清晰、内容明确具体。有欠条不还钱起诉的法律依据有欠条不还钱起诉的法律依据是:我国《民法典》第18
    2023-07-19
    286人看过
  • 拆迁协议能否作为遗嘱公证的依据?
    拆迁协议不可以办理遗嘱公证。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果反悔签了拆迁协议可以吗1、签了拆迁协议除非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能反悔。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协议存在重大误解的均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协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
    2023-07-15
    135人看过
  • 能否依据不公平的赔偿协议起诉医院?
    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医患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做出的补偿或者分担问题达成和解协议,患者对医疗损害人身赔偿之债的处分,消灭了彼此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医疗损害赔偿请求权因医方清偿债务而消灭的是实体请求权,而程序请求权并不消灭,患者及其家属仍有医疗损害人身赔偿请求权的程序请求权。所以,医患双方在履行了私了协议后,是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的。请问离婚协议书可以重新起诉吗可以对离婚协议重新诉讼,但是有前提条件,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重新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2023-07-20
    484人看过
  • 对账单能不能作为欠款依据
    要看对账单的证明,可否能够明确证明欠款的事实,如果能够作为欠款的证明,那么是算欠钱的。但是如果不能则无效。按照法律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经过法院审查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用以证明案件真相的一切客观事实。证据具有法定性、客观性和相关性。如果对账单不是原件,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如果对方认可的除外。一、网贷需要签借款合同吗?网贷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其中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视为书面形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形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
    2023-03-29
    90人看过
  • 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能否起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后,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不是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执行和解要具备哪些条件?第一,达成和解协议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如果由于外力因素使得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心达成和解协议,必然会损害权利人的利益,也可能会造成当事人以后再一次提起诉讼而消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必须符合这一条件。第二,和解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和解协议不能违背法律、法规,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允许。第三,当事人必须具有诉
    2023-06-26
    137人看过
  • 能否以借条为依据起诉?
    只有一张借条能起诉。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对方未还款的,可以起诉;未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的,不能起诉。借据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自债权人要求并给予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后,超过确定的还款期限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书,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据,向被告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庭请求立案。行政仲裁能否起诉能够起诉,但是要满足相应条件,我们在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义务人不服行政机关的仲裁或处理决定,为阻止仲裁书或处理决定生效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例。但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此类案件在审理中会遇到一系列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法规规范的冲突,并会造成原、被告诉讼地位的错位。如果将此类案件纳入行政审判范围,并根据此类案件的特殊情况做一些特别规定,矛盾和冲突就会迎刃而解。行政仲裁行政仲裁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
    2023-07-19
    469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的探视权条款能否作为诉讼依据?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对方实现探望权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通过起诉人民法院实现探望权。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关于儿童抚养费和探视权的协议可视为无效。行使子女探望权是指离婚后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探望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约定。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探望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详细安排了探望方法和时间。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作出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孩子学习、严重改变孩子生活规律的前提下,间接扶养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与孩子单独沟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间接扶养方行使探望权。人民法院拒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协议离婚小孩抚养费可否起诉协议离婚小孩抚养费一直不支付是可以起诉的。离婚后请求支付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在离婚后,一方不支付
    2023-07-17
    69人看过
  • 公司能否依据股东协议起诉股东
    可以。股东之间的协议,是公司的内部协议,对股东和公司均有约束力。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所涉及公司的部分无异是股东会的决议,反映了公司的意思,对公司、股东都有约束力。因此,如果股东间的协议与公司有关,公司自然就是该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并因此而享有请求权,从而也就拥有了诉权。一、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可以不要股东会决议吗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要分情况。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可以自由进行,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转让协议即可。因此而产生的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的修改是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如果是转让给公司以外的人,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则需要提供股东会决议。二、公司经营盈利但长期不分红该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且符合章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股东会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自股东会会议
    2023-04-10
    288人看过
  • 离婚协议的复印件能作为起诉的证据吗
    离婚协议复印件,只要能证明离婚协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没有不同,就是有效的,但在证明力上离婚协议复印件存在瑕疵,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我国法律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一、违法的合同可以起诉吗违法的合同可以进行起诉。发生合同纠纷时,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方法。如果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只有合同复印件,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受理。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时,暂时不向立案法院提交证据原件,只要向法院提供复印件即可。但在审判过程中,举证质证环节必须提交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证书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提交原件。如果真的很难提交原件或原件,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目。因此,没有合同原件,虽然不影响立案,但对举证仍有影响,复印件的效力不如原件。二、行政诉讼如何提交证据材料?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
    2023-03-06
    129人看过
  • 自主离婚协议能否作为免除债务依据
    自主离婚协议不能作为免除债务依据。离婚协议书承担债务的法律效力如下:依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6-12
    13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执行和解协议成立后还能作为证据起诉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9
      执行和解协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属于证据中的书证形式。《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离婚协议能不能作为房屋过户依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1
      双方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带着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书等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一方拒绝的,另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后,带着法院的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 欠条和收据能不能作为民间借贷诉讼依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02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 执行和解协议能否作为庭审证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通常不能作为庭审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七条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执行和解协议通常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还款金额、还款时间等方面作出的让步。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工程结算单能作为欠款起诉依据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15
      工程结算单可以当作欠款起诉,这种情况属于债务纠纷,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应当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