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合并审理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11:04 440 人看过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原告为二人以上的,称共同原告,被告为二人以上的,称共同被告,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又可以总称为共同诉讼人。依照本条规定,共同诉讼发生在两种场合。一是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一是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并且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共同诉讼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这里同一的含义是同一个,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对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发生争议。共同诉讼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并且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有着共同的权利义务,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由于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得到其他人的承认,对其他人也发生效力。

共同诉讼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这里同样的含义是指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相同或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相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诉讼,并不必然导致共同诉讼。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诉讼,必须是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才产生共同诉讼。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不能合并审理,那么,诉讼主体不发生合并,就不是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各自独立的,因此,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无需得到其他人的承认,对其他人也不发生效力。如果共同诉讼人数众多,人民法院也可以要求共同诉论人推选代表,进行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合同的解除的诉讼是怎样的?
    一、行政合同的解除的诉讼是怎样的?行政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归谁:归满足解除条件的另一方所有。行政主体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政主体基于国家行政管理与公共利益的需要,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可以行使裁量权,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由于这种权利的行使关系到相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能承意行使,而是要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才能对行政合同予以解除。具体来说,行政主体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行政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行政合同行政合同的解除直接决定着行政合同的效力,对行政合同的目标实现与当事人利益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应当在法律中对行政主体单方面都解除行政合同的情况作出明确的规定,以明确行政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当法律明示规定的情形出现时,行政主体有权对行政合同予以解除,从而提前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据法
    2023-06-02
    206人看过
  • 分析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的审理原则
    起诉的方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址。此外,起诉状还要写明接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原告签名盖章。行政诉讼中止审理怎么办?法律明确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从中止诉讼开始到恢复诉讼程序时止,诉讼期间中断。中止诉讼前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所进行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
    2023-07-17
    32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一定是公开审理的吗?行政诉讼多久才能审理完?
    一、行政诉讼一定是公开审理的吗?行政诉讼不是都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公开审理,就是说群众可以旁听,但是涉及到未成年人,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无关人员不能旁听;离婚和商业秘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要求不公开,那无关人员也不能旁听,即不能公开审理。二、行政诉讼多久才能审理完?(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3)进行二审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
    2023-05-07
    21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再审是什么时间上诉的,行政诉讼中途再审的
    行政诉讼再审的时效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本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等行为。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的时间再审申请提出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期间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之日起至再审申请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之日止。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再审申请人对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2023-08-18
    430人看过
  • 什么样的诉请可以合并审理
    1、无牵连关系的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纠纷之间并没有任何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牵连关系的合并。例如:原告对同一被告依买卖合同关系请求给付价金,同时又依租赁合同关系请求迁出房屋,另外还依票据关系请求给付票款,以及依相邻权请求排除妨碍等等,法院将这几个诉讼标的合并审理,这就是无牵连关系的纠纷案件的合并。2、有牵连关系的合并。就是一个案件的成立必须以其他案件成立为前提的合并。分为两种:(1)法律上的牵连关系。例如:原告对同一被告向法院提起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合并提起返还财物及赔偿损失的诉讼;(2)事实上的牵连关系。例如:在同一个合同中,既约定买卖电脑,又约定租赁一辆汽车、房屋,原告合并提起履行这个合同的三项内容的诉讼。3、当事人近亲属参加诉讼的合并。包括原告及其近亲属参加诉讼的合并和被告及其近亲属参加诉讼的合并。例如:原告及其近亲属与被告及其近亲属发生打架,原告及其近亲属、被告及其近亲属均在同一
    2023-06-18
    182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发回重审回的次数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发回重审回的次数是在日常生活当中行政类型的诉讼如果存在一些错误的话,它是可以进行再次的发回重审的,这样的一种发回重审的话是不能够,重审一次,如果是程序问题,没有次数限制一、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2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法院将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1、第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2、第二条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同一
    2023-06-27
    14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合并受理
    由于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的行政行为,如果拆迁许可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只受理对拆迁许可行为的起诉。如果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行政行为的某一个前置行政程序同时提起诉讼的,应当另行起诉,因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同,且适用的行政程序和法律、法规、规章也不一样,所以无法合并受理。如果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仅对拆迁强制措施或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分别受理,而不宜合并受理,因为作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授权的目的不同,而适用的行政程序有差异,行政诉讼审查应当分别进行。所以也应分别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合并受理,全面审查,在审查拆迁许可行政行为时,发现前置行政程序违法,应当将作出前置行政程序的行政机关列为共同被告,一并审查;另一种意见
    2023-06-23
    16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怎么规定行政合同的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行政优益权。一、区政府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吗政府派出机构是指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在一定区域或组织内设立、授权实施某方面行政管理职能的代表机构。根据派出主体的不同,政府派出机构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各级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如驻京办、驻外办等;二是政府在特殊经济区域或特殊地区的派出机构,如各类开发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三是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如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国土分局与国土所、工商分局与工商所、地税分局与地税所、司法所等。政府派出机构主要根据组织法以外的行政性规章或地方性法规设立,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除非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否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二、怎么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
    2023-02-11
    291人看过
  • 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诉讼中律师代理的合同一般为委托合同,其中对被委托人的权限、代理的事项、代理的期限以及费用等事项作出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一、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区别是什么?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外的民事活动。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委托合同
    2023-06-22
    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目的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四条也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应当视为用人单位拒不举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因此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行为的。对于一个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没有理由不予以维持。一、工伤认定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吗工伤认定不一定要先申请劳动仲裁。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若用工双方就工伤事宜产生纠纷,也不需先经劳动仲裁,此时用人单位只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证。《工伤保险
    2023-06-23
    353人看过
  • 反诉合并审理诉讼费是多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这里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是指对本诉和反诉分别减半收取受理费,还是对反诉及第三人提出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分别减半收取诉讼费,而对本诉仍然全额收取诉讼费。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一。反诉条件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2.反诉的管辖权。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
    2023-06-04
    369人看过
  • 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合并审理是怎样的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要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所谓给付内容,就是指法律文书中确定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一定的财物或者完成一定的行为,如交付货款、继续履行合同等。仅有确认之诉判决的案件是不适宜进入执行程序的,它只能作为发生给付之诉胜诉的前提和基础。双方当事人要对房屋进行分割时,必须应再有一份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执行依据才能进入执行程序。案件诉讼中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原告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的,可以合并审理。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决定不一致,人民法院告知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鉴于此,在审理此类确认之诉案件时,如已经发生侵害,法院应履行释明义务,告知原告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将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进行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2023-06-14
    5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二审的处理结果有哪些,行政诉讼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二审的处理结果有哪些行政诉讼二审的处理结果包括: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5.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6.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而、行政诉讼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的原则有: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
    2023-06-06
    151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撤行政处理职权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
    2023-06-22
    15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合并审理行政诉讼的费用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4
      合并审理的案件,诉讼受理费用分别减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如何申请行政诉讼中合并审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4
      需要写一份合并审理申请书的。合并审理申请书 ×××人民法院: 申请人诉×××一案,你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字第×××号。 ×××诉×××一案,你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字第×××号。 由于上述两案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同一且案件事实有牵连(或有密切联系),合并审理有利于案件的审结和节约司法资源,因此现特向你院提出合并审理申请,请求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 特此申请。 申请
    • 行政诉讼合并审理应该如何收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4
      合并审理的案件,诉讼受理费用分别减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行政诉讼中可以申请合并审理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需要写一份合并审理申请书的。合并审理申请书 ×××人民法院: 申请人诉×××一案,你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字第×××号。 ×××诉×××一案,你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字第×××号。 由于上述两案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同一且案件事实有牵连(或有密切联系),合并审理有利于案件的审结和节约司法资源,因此现特向你院提出合并审理申请,请求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 特此申请。 申请
    • 具体是怎么进行行政复议合并审理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被行政机关在同一处罚决定中给予处罚,被处罚人均不服而提起诉讼。 2、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该法人、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同时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