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解除后是否应当返还租赁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5:21:43 413 人看过

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即出租人不用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已经履行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并且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需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的财产使用权,而且在使用期间需要负责检查以及维护房产的安全,以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二、房屋租赁纠纷怎么明确责任

房屋租赁纠纷中的责任确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需要承担责任;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需要承担责任;

3、承租人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如下义务:

1、交付出租物;

2、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3、物品的使用需要交付占有,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

4、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5、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

6、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义务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质量,使租赁物与约定的使用收入状态相结合;

7、保证物体的缺陷;

8、出租人应当保证交付的租赁物能够按照承租人的合同正常使用和收入;

9、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出租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不能使用或者收入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租赁纠纷相关文章
  • 租赁合同租赁物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租赁合同以承租人使用、收益出租物为内容,因此,租赁物必须能够适于这些目的,为此作为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的物就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从学说上看,对租赁物应当符合什么条件还是有不同观点的。有些学者认为这里的物应是有体物、非消费物、特定物。也有些学者认为,动产、不动产、主物、从物、消费物、非消费物均可。我们认为,可以确定如下标准:(一)租赁物须为有体物前面两种看法的差别,主要在于租赁物是否须为非消费物、特定物,而对于租赁物须为有体物这一点,还是没有争议的。因此,可以确定的一个标准就是租赁物须为有体物,无体物无法租赁。(二)租赁物只要能满足承租人的要求,且在利用、返还等问题上能满足租赁合同的特点即可实际上,无论何种有体物,只要能确实满足承租人的要求和租赁目的,都不是不可以的。消费物因被消费而不能符合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应当返还的特征,因此,难以满足租赁合同的特点和要求,而可能符合借贷合同、买卖合同等特征。但
    2023-06-09
    112人看过
  • 租赁合同解除后的转租是否合法?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转租是否有法律效力,应当根据出租人是否同意来进行认定,同意转租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是需要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解除?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包括: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租赁物损毁灭失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
    2023-07-08
    211人看过
  • 租赁物灭失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一、法定合同解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1、一般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2、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3、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
    2023-06-24
    453人看过
  • 商铺租赁后返租是否合法
    “返租商铺”的操作方式涉及违法行为。所谓“返租商铺”,即是房地产开发商将一座庞大的商业地产项目分割成诸多独立且规模较小的产权店铺,然后出售给各个购买者(即我们常说的“小业主”)。此外,开发商还需要与这些小业主签订“返租合同”,明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该商铺将由开发商全权负责运营管理,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向小业主支付固定的租金收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024-05-19
    191人看过
  • 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可否要求返还租金吗
    一、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可否要求返还租金吗由当事人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协商进行处理,一般合同会约定违约责任,按违约责任的规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如果租赁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租金不返还;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可以返还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分别成立独立的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当限定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应扩大至合同主体之外。二是合同权利义务合法性原则。如A(出租人)与B(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成立与解除是合法的,B与C(次承租人)之间的次租赁合同也是合法的,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当分别进行违约责任分析,并向责任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者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023-06-25
    314人看过
  • 解除合同后,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并没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那么该租赁合同则继续有效。也就是说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无异议,双方当事人在实质上仍然是租赁合同关系。但是其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该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
    2023-07-03
    129人看过
  • 租赁合同撤销租金是否要返还
    租赁合同撤销后租金是要返还的。因为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中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哪些资料民法典规定,撤销租赁合同需要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申请书、租赁合同原件、相关证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2023-08-02
    79人看过
  • 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出租人不选择请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的,可以解除合同,这是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有权收回租赁物。这是因为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的所有权具有担保其租金债权实现的功能,所以在因承租人违约、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一、商铺出租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违约吗?一般来说是违约的,但是如果是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的就不算是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
    2023-03-14
    114人看过
  • 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即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如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时,同时因承租人负有租赁物期间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并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所以承租人有义务对租赁物进采取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方式进行补救,以保证融资租赁合同的顺利履行,当租赁物未能修复或确定替代物时,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法律因此赋予承租人合同解除的权利。二、融资租赁合同具备什么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具备如下特征: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三方当事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作为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其紧密关系自不必说。关于出租人与出卖人的关系,由于是买卖租赁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而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届满,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选择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承租人可以选择继续出租租赁物、购买租赁物或者终止合同
    2023-06-15
    154人看过
  • 承租人解除出租合同,是否同时解除租赁合同
    一种观点认为,次承租人无过错且要求继续租赁,而出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在做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调解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只能两个租赁合同同时解除。对两个合同解除的后果,原则上都应予以处理,但当行使释明权后,相关当事人不主张也不举证的,对后一个租赁合同解除的后果可不予处理。对解除两个租赁合同的后果处理,除明确由次承租人返还出租人租赁的房屋外,对违约责任及装潢损失的赔偿,则根据两个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对转租中,因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无过错且要求继续租赁的,从保护次承租人的利益出发,可判明次承租人直接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租赁合同因承租人未依约给付租金而致合同被解除的,则转租合同将因此而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但原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毕竟是两个合同,原出租人并非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强迫他继续履行转租合同。因此,除非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
    2023-06-10
    99人看过
  • 租赁人死亡租赁物如何返还
    一、租赁人死亡租赁物如何返还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可以继承。《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还有维修义务。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是出租人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中派生的义务。维修义务是指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维修义务也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就是要使租赁物发挥其效用,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就要求租赁物本身应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具备它本身的性能,发挥它本身的效能,当该租赁物出现妨碍使用的情况时,就要对其进行维修。法律将维修的义务加诸于出租人是从租赁合同的特点出发的,一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出租
    2023-05-06
    300人看过
  • 解除租赁合同租赁物上的添附物等应该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租赁合同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给予补偿,对出租人而言,该补偿将构成强制得利的补偿。而依照不当得利的规则,强制得利是不应补偿的。二、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合同解除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租方违约,但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给予补偿。
    2023-06-17
    186人看过
  • 解除租赁合同,租赁人应该怎么赔偿
    租赁合同未到期,一方解除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赔偿计算分两种情况:1、合同中有违约赔偿约定,需按照约定赔偿;2、合同中没有违约赔偿约定,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一、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1、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无故意终止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按合同的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合同其中一方要求无故终止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相应的赔偿。在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对于违约的情况进行一定的规定,如果发生违约的情况按照规定解决即可,如果对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寻求解决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
    2023-06-29
    192人看过
  • 《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怎样履行返还租赁物义务?
    租赁期间届满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一般来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原状。这是说依照约定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所确定的方法为使用收益致使租赁物发后变更或者损耗,是属于正常状态。因此,只要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的状态,或者符合承租人正常使用收益后合理损耗的状态,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的履行就是适当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如果承租人的行为已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不必恢复原状。
    2023-06-09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租赁合同纠纷是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房地产权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地产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上记... 更多>

    #房屋租赁纠纷
    相关咨询
    • 原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可否要求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原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可要求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6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而返还的租赁物要符合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赁合同解除后不判返还,如何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
      1、解除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2、乙公司支付甲公司租金、违约金、赔偿损失。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乙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甲公司向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迁出房屋、并支付租金和损失。被执行人乙公司委托本律师团进行维权。
    • 租赁物毁损能解除合同吗?租赁人拒绝租赁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8
      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合同撤销租金是否要返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租赁合同撤销后租金是要返还的。因为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