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保险制度的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52:28 393 人看过

外商投资企业中国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在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本企业工龄和一般工龄长的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的,医疗期可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向保险机构投保健康保险。

外商投资企业中国职工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向保险机构投保安全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险相关文章
  • 确立了外商投资保护制度
    为加强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外商投资法》总则中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同时,设“投资保护”专章,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向外商投资提供与时俱进的法治保障。(一)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外商投资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二)强化对涉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约束。《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
    2023-06-19
    266人看过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股权退出机制
    外商投资创投企业主要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所投资企业的股权获得收益。创投企业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所投资企业的股权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机制,包括:(一)将其持有的所投资企业的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二)与所投资企业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由所投资企业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回购其所持有的股权;(三)所投资企业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条件时可以申请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创投企业可以依法通过证券市场转让其拥有的所投资企业的股份;(四)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2023-06-09
    17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
    一、对生产性企业的优惠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规定。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向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给予更优惠的减免税待遇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海南省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从事机场
    2023-06-07
    189人看过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外商投资企业自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为进一步了解《企业会计制度》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实施情况,请组织本地区内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填写所附调查表(见附件1),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问题的意见和材料:一、已经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外商投资企业,调账过程及实际执行中存在哪些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二、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主要原因是什么?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所依据的会计标准是什么?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何种类型?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如何?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将会计师事务所填写的调查表及有关材
    2023-04-24
    46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根据《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与其招聘的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内容应当包括:(一)生产和工作应当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二)劳动合同期限;(三)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待遇;(四)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五)劳动纪律、奖惩、辞退和辞职条款;(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八)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但中、外文本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中文本劳动合同为准。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要求续订,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应报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和市总
    2023-06-10
    12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人等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第三条财政部统一管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及国务院各主管部门管理本地区、本部门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工作,并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需要制定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和有关的补充规定,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并报主管财政部门、当地税务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备案。第二章会计核算原则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季、年)。企业的会计年度按照日历年度
    2023-06-13
    176人看过
  •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特点剖析
    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等,不包括一般商业风险。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补偿,而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这一任务通常是结合两国间投资保证协定来完成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模式的几种类型介绍(一)双边模式双边模式是以双边保护协定的存在作为承保海外投资风险的前提,即美国与东道国订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投资者只有在于美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才可以申请保险。当规定的政治风险出现,美国向投资者赔偿损失后,就取得了法定的代位权求偿权。美国政府就有权向东道国索赔。(二)单边模式日本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采用的是与美国截然不同的单边模式。即不以日本同东道国订立的双边保证协定为
    2023-07-05
    114人看过
  • 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政治风险
    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仅针对政治风险。所谓政治风险是指东道国现行社会政治状况及法律政策发展趋向的不确定性。它包括二方面内容:一是东道国未来政治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二是东道国社会和政府影响外国投资者利益的未来行为的不确定性。可以说,政治风险大多源于东道国政府行为,如法律政策变化、外汇管制措施变化等。单也有些风险属于政府无法预见或控制行为,如内乱、反政府行为等。各国国内法通常认为政治风险包括三类:1.汇兑险(外汇险)。汇兑险,包括货币兑换险和汇出险,是指东道国通过颁布法律或采取其他措施,禁止或限制外国投资者将其投资原本或利润兑换成可自由使用的货币,并转移出东道国境外,致使该投资者受损的风险。当然,各国对该险种确定的范围不同,有的国家既承保兑换险,也承保汇出险,有的国家则只承保兑换险。根据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修订法案》对于汇兑险的规定,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作为投资收益或利润而获得的当地货币,或者因变卖
    2023-06-06
    177人看过
  •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想
    海外投资保险,又称海外投资保险,应由保险公司根据承保的行业、险别及范围的不同而制订;关于保险金,我国也只应承担被保险人损失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即90%,另外10%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2022-04-10
    23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法》适用中国《劳动法》吗?
    一、《外商投资企业劳动法》适用中国《劳动法》吗?是适用于中国的《劳动法》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规定: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职工。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企业招聘职工,可在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确认的职业介绍中心(所)招聘。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也可以直接或跨地区招聘。华侨和台湾、香港、澳门投资者在中国大陆投资举办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及股份有限公司,均适用本规定。二、《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
    2023-06-02
    17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防范
    [关键词]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防范?[摘要]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比国内企业验资要求高,风险大。防范和化解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途径。随着中国改革和开放的力度加大,社会经济和法律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的领域不断扩大,验资业务日趋复杂。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外商来我国投资日益增加,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比国内企业验资要求高,风险大。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验资工作,提高验资业务质量,防范和化解验资风险。一、严格审验程序验资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存在不恰当意见而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危害。注册会计师应对验资风险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为了规避和化解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注册会计师执行外商投资企业验资业务,除实施《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棗验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棗验资(试行)》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根据情况,严格执行以下审验程序:(一)外方出资者以外
    2023-06-09
    83人看过
  • 薪资制度——金融投资企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规则乃依据人事管理规章之规定,订定员工之薪资结构与给付原则,并将升迁、奖惩等办法共同订定之。第二条薪资决定的原则员工薪资比例,应考虑社会的薪资水准、公司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龄、尽责态度、年资及物价指数变化等原则下,而订定之。第三条薪资包括基准内薪资及基准外薪资两大部份。第四条支付期限薪资之计算期间,乃自上个月20日开始至该月21日为止之薪资,并于每月25日给付薪资。第五条薪资之非常给付员工结婚、生子、死亡或疾病、受意外灾害时,可不依前条之规定,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提前支付薪资。但薪资给付以已执勤之薪资为基准。第六条薪资的给付型态为月薪制。职位包括总合职及定型职两种。部门经理8.800元-11,200元配偶1,000元(二)直系亲属六十岁以上者400元(三)直系亲属及弟妹未满18岁者400元第三章基准外薪资第二十二条时间外勤务津贴员工因业务上需要而必须在勤务时
    2023-08-17
    402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执行会计制度的复函内容是什么
    (1993年7月7日)河南省财政厅:你厅1993年7月1日发来“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执行会计制度的请示”函,要求对我部最近印发的(93)财会字第27号文附发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27号文”)作进一步解释。现就“27号文”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应和其他企业一样,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199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具体会计核算上,除“27号文”中第一至六条按文中规定办理外,其他会计核算办法仍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发布之后,又陆续印发了《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外商投资旅游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但未印发其他类型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27号文”中第七、八、九条规定是指对于未印发行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房地产、租赁及其他金融、商品流通等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
    2023-06-13
    475人看过
  • 云南省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直接登记制度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云政发(1998)232号文第一条,根据《云南省外商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条符合国家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投资总额在省级审批权限内,生产建设条件不需要我省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授权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不以国有资产入股、入股的合营、合作企业合作条件(三)国家产业政策中的科技先导型和外向型外资、合资、合作企业(科技先导型和外向型企业由地州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直接登记,应当在申请登记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投资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第四条申请直接登记时,外商投
    2023-05-07
    49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险是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劳动或暂时中断劳动,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 更多>

    #劳动保险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有关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有关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或者作为企业内部福利或奖励制度,直接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含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雇员)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商业人身保险费和境外社会保险费(如向境外社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支付的失业保险费、退休金、储蓄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该境外保险费作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又称为“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在国际条文中,多数国家都用“海外投资保证”(Investment G aranty)一词来替代“海外投资保险”。从大体上讲,他们是一致的,但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讲,现在各国所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制度第48条如何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30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需要注册外商投资企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还是国外的投资,就要申请如果是以该外商独资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的话,新企业就是内资企业了,不需该批准证书
    • 外资投资企业基金的监管制度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4
      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我国利用外资的新形式,既不能将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妖魔化并严格限制,也不能自由放任,需要做好监管和引导。一是要加快立法,做好监管工作。可在现有外商直接投资框架下,对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境内投资行为进行监管,有关部门需抓紧制定专门法规予以规范。同时,严格按照产业政策管理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其投资我国急需发展的行业,如环保、农业、高科技等,控制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