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机构申请资质等级需要的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4:20:36 391 人看过

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如实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4、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6、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7、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8、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9、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估价相关文章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撤销与注销
    1、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其他情形。房地产估价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2、什么情况下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2023-04-16
    129人看过
  • 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估价管理
    1、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估价业务(1)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2)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3)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4)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城镇房屋拆迁、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2、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1)房地产估价业务应当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房地产估价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义承揽估价业务。(2)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执行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估价人员与委托人或者估价业务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应签订估价合同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估价委托合同。估价委托合同应
    2023-04-16
    352人看过
  • 二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2、取得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4、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11、随机抽查
    2023-04-30
    449人看过
  •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4、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023-04-30
    415人看过
  • 三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4、在暂定期内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没有下列行为
    2023-04-30
    499人看过
  • 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其他情形。房地产估价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2023-05-01
    448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更多>

    #房地产估价
    相关咨询
    • 房地产估价机构分立的,资质等级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房地产估价机构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房地产估价机构承继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但应当符合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条件。承继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一方由各方协商确定;其他各方按照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 申请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报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5
      第1、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新办企业名称; 2、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和复审; 3、向省建设厅申请资质审批,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4、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办理纳税登记; 6、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申请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报条件和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5
      1、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新办企业名称; 2、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和复审; 3、向省建设厅申请资质审批,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4、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办理纳税登记; 6、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申请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报条件及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7
      1、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新办企业名称; 2、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和复审; 3、向省建设厅申请资质审批,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4、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办理纳税登记; 6、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二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由哪个部门确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具体许可程序及办理期限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资质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