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可以不做死亡鉴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51:30 120 人看过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7、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

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患者及其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病历资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叙述)及答辩(对对方提出的意见、解释的反驳)。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物证据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司法鉴定和医疗鉴定一样吗
    1、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不是这样,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2、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实践中经常遇到法院技术装备科的与医院沆瀣一气。在鉴定听证前会做大量的工作,来完成鉴定听证或者陈述意见,鉴定的听证会很重要,决定了一个案件的成败,不是一般患者在网上查查就可以应付得了的。3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4、损害赔
    2023-03-03
    168人看过
  • 不做医疗事故鉴定有赔偿吗
    一、不做医疗事故鉴定有赔偿吗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
    2023-04-18
    35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死亡是不是必须做尸检
    并不是只有尸检才能确定医疗责任,尸检检查只是确定死者的死因,有其他证据证明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就可以确定医疗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
    2023-02-08
    203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谁有权做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争执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从而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科学依据的一项行政性活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下两个主体有权提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对于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发生于两种情形之下。一种情形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医疗机构应当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另一种情形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此处所指的当事人是指医患双方的一方或双方)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上述两种情形都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等特点,卫生行政部
    2023-06-20
    225人看过
  • 司法鉴定可以鉴定出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核心依据,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最重要的环节,绝大部分医疗案件,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或在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就能够获得赔偿,反之患者就很难获得赔偿。一、医生拔错小孩牙要赔偿多少面对医生拔错牙的事情患者是能够要求索赔,具体索赔可以双方好好的协商,如果医生不肯赔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拔错牙齿要看是哪个牙,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一)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二)医疗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三)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
    2023-02-04
    209人看过
  • 新生儿医疗事故死亡的鉴定方法
    新生儿医疗事故的死亡鉴定应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法律规定对于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新生儿医疗事故死亡鉴定的时效是多长时间新生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受理至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是60天。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
    2023-07-08
    318人看过
  • 法医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尸体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需要院方赔偿医疗款,弄清事实进一步处理,最后火化。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一、医疗事故处理流程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
    2023-03-26
    123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病员死亡后多久可以提出尸检鉴定
    医疗事故发生后,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一、一般医疗事故多长时间内有效期法律未对医疗事故处理的期限做出规定。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医疗事故处
    2023-06-26
    135人看过
  • 医疗纠纷后必须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一、必须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二、医疗事故多次鉴定,应以哪一次为准应以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上级鉴定委员会可以否定下级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也就是说,多次医疗事故鉴定,应以最高一级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准。本案中洪某虽然前两次鉴定结论相同,但最后一次是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也是最终鉴定,所以,还应以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只能按不构成医疗事故
    2023-03-22
    1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患者死亡的,可以私了吗
    案例简述:产妇曹某失血感染死在了医院,家属与医院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并达成协议。家属领取了医院根据调解协议支付的死亡补偿金(8000元)。但不久还是将该医院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死亡后。双方在未明确事故原因及责任的情况下。即在某市市中区卫生局的主持下达成了补偿协议,该书面协议对补偿的原因、项目等问题均未明确规定。因此原告以自己的行为有重大误解及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该协议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最后判决认定原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故撤销原协议,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万余元。法律解读:医患双方在达成"私了"协议后,均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私了"协议。实践中,最常见的问题是患方反悔而提起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
    2023-05-03
    81人看过
  • 患者可以单方面做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吗
    患者最好不要单方做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可以和医疗机构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做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
    2023-02-28
    402人看过
  • 出院以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出院以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一、发生医疗事故需要进行的赔偿有哪些内容?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
    2023-03-25
    91人看过
  • 大庆产妇死亡,如何鉴定医疗事故
    事件的经过是产妇在老公的陪同下到大庆某医院就诊,医生就诊后开具入院通知单,要求患者入院。后来产妇到医疗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时,被告知没有床位,让其到其他医院住院,期间产妇丈夫在医院多次打电话,并且联系产妇主任未果后回家,期间有联系某医疗,被告知没有床位,所以没去该医院。回家后,做手术的妇产科主任了解情况后,告知患者有脑出血风险,要立即禁止饮食,并且马上到医院住院。产妇听从医生建议,返院接受治疗,产品在剖宫产分娩,在生产过程中,产妇出现高危病情,经抢救无效死亡。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还不能确定,目前大庆市卫健委已经对涉事和医护人员进行调查,并且委托第三方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
    2023-02-09
    157人看过
  • 当事人医疗事故鉴定再次鉴定可以吗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
    2023-03-04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的特点: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更多>

    #实物证据
    相关咨询
    • 死亡可以定为医疗事故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7
      出现死亡不一定就构成医疗事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事故鉴定属于重新做死因鉴定费用可以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5
      做死因鉴定的费用,双方协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双方承担;单方申请鉴定时,申请方先承担费用,鉴定结果公布后,有过错方要支付全部鉴定费用。
    • 没做医疗鉴定可以不做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4
      当然可以,并且我建议做司法过错鉴定。本医学律师专打医疗侵权官司。如需确定医院过错可请将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知名医学专家免费审核并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 没事可以不起诉做医疗鉴定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9
      一、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不提起诉讼也可以鉴定过度医疗。鉴定过度医疗是到附近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鉴定即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
    • 医疗事故误诊,不做鉴定可以上法院吗,人快要死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27
      可以直接起诉后由委托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