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8:30:10 180 人看过

一、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适用和解、调解:

(一)被申请人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二)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

(三)涉税举报奖励;

(四)上位法不明确,税务机关主要依据政策调整作出决定的案件;

(五)依法可以和解、调解的其他行政复议案件。

对于明显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除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自我纠正外,行政复议机关只能裁决,不能做和解、调解处理。

复议机关可以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下达《税务行政复议和解建议书》,征询和解意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复议和解建议书》之日起3日内将和解意愿书面或口头通知复议机关。口头表达和解意愿的,复议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未作回复的,视为不同意和解。

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于2010年2月10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公布,根据2015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修正。该《规则》分总则、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税务行政复议证据、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税务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附则12章105条,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2004年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8号发布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予以废止。[1]

总局令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已经2015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1]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5年12月28日

修改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作如下修改:

1、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类别: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3、第八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在和解、调解期间中止计算。”

本决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1]

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行政复议在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当事人对于机关的处罚决定觉得不符合情理的,也确实存在这种情况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2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税务行政复议相关文章
  • 税务行政赔偿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是怎样的
    税务行政机关及其税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二、纳税人应提供《赔偿申请书》,1份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赔偿请求人请求税务行政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税务行政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四、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流程与要求(一)受理环节审核纳税人提出的税务行政赔偿是否在规定时限,
    2023-06-13
    165人看过
  • 怎样调解行政复议案件
    案件事实公民张某于2002年9月依法取得4亩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10年。2005年2月,上级政府作出批复,批准征收包括张某4亩在内的某村100亩集体土地为建设用地。征地公告后,张某方知自己拥有使用权的4亩集体土地已被征收。后因地上附着物补偿与县国土资源局未达成协议,遂以不服征地批复为由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上级政府作出的批准征地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张某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过审查征地材料发现,该宗征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下级上报的征地材料符合有关规定,但在征地程序上存在瑕疵。对于一个有程序瑕疵的行政行为,可以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以维护政府的权威,但行政纠纷得不到解决,而且很有可能引发行政诉讼,使矛盾激化。如果从严格依法行政的角度,也可以作出撤销重作的复议决定。但重新办理征地手续,会给用地投资者或当地政府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且影响城市建设进度。为此,对于该案,简单维持或撤销都不利于问
    2023-06-02
    163人看过
  • 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行为中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六十日,但是补正申请材料、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审查依据、现场勘验、鉴定等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
    2023-06-21
    365人看过
  • 税收复议程序是怎么进行的
    税收复议程序是先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请通过再法院就可以受理解决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服,向法定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要求其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书面或口头意见。申请是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的第一个环节。申请方式:申请人既可以书面方式申请复议,也可以口头方式申请复议。书面申请不再有原来的内容和格式等条件限制;口头申请也不仅仅适用于不识字的申请人。它指复议申请人通过口头提出申请,由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记入笔录,经核对,由复议申请人签名或盖章,而达到提起复议的目的。申请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因此,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也应该是60日。复议申请条件根据《行政复议法》,仅限于以下五种:1.申请的行为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2.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023-04-18
    318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规定的服务机构
    对税务机关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派出机构的税务机关申请申请行政复议。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向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的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向委托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税务机关与其他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2023-06-06
    386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程序有怎样的缺陷
    从目前法律对行政复议作出的界定来看,它是指公民、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由此可以看出,行政复议实质上具有一种裁判性,即准司法性的活动。首先,行政复议遵循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行政复议活动的产生由行政相对人依法提出申请;其次,行政复议是以解决个案的方式来裁决争议的,即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争议。行政复议准司法性决定了它必须在程序上体现出司法的一些特征,而司法的精髓在于其公正地解决纷争,因而它需要以复议机关的超脱性和程序上的严密性为支撑。目前从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形式来看,由于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具有一种利害关系,复议机关也就很难超脱于纠纷双方之上,公正地解决纠纷。我国目前的行政复议属于一种层级监督的体制,其法律根据及理由是基于宪法规定的行政领导体制。宪
    2023-06-02
    153人看过
  • 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如何规
    问: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作了什么样的规定?答:为了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适应,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扩大了税务行政复议范围,《规则》增加了可申请复议的税务,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的征税行为,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以及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等行为,可以申请复议。
    2023-06-13
    23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常识行政复议调解
    行政复议调解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这是行政复议调解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进行调解的范围、内容、依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违心接受调解结果。我们认为,行政复议调解除应遵循上述两条基本原则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几条原则:(一)效率原则高效是行政复议的重要特点,行政复议调解也必须反映这一特点,防止久调不决,给当事人造成诉累。调解在程序上具有灵活性、简便性、效益性等优点,行政复议的调解要充分利用这些优点,提高效率,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复议决定,不准拖延。除了调解期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外,所选择的调解方式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只要不违背中立原则,在召开面对面的调解会议之前,可单独与各方当事人会谈,搞清案情细节,掌握各方所求,迅速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二)中立原则在行政复议调解中,行政复议机关要
    2023-06-02
    462人看过
  •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合同争议调解,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和合同副本。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2、受理。工商部门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3、调解。受理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后,应指定调解员一至二人进行调解。简单的合同争议案件,可以派出调解员就地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因正当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可以谅解的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中途退出调解的,可以延期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除双方当事人要求外,调解不公开进行。4、调解终结。调解成立的,双方当事人应签署调解协议,或签订新的合同。调解不成立或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告知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终
    2023-04-07
    338人看过
  • 对省行政复议决定申请复议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能再申请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写行政诉讼状?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两部分。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
    2023-03-04
    277人看过
  •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能否调解
    一、行政复议能否调解《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
    2023-02-23
    477人看过
  • 政府部门不作为的行政复议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复议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5.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
    2023-06-18
    92人看过
  • 2024程序性行为行政复议中止的规定是什么
    一、程序性行为行政复议中止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二、行政复议中止可否转为复议终止1、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
    2023-11-20
    92人看过
  • 专利被驳回的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专利驳回行政复议的程序是:申请人自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行政复议请求;5日内审查后,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原因包括: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
    2023-08-05
    39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税务行政复议包括的范围如下: (一)税务机关作出... 更多>

    #税务行政复议
    相关咨询
    • 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主要有:一、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二、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这是由行政复议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救济的目的所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合法、适当,或税务机关还没有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存在税务行政复议。三、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对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调解的程序怎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对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调解的程序如下: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之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相关当事人都可进行调解。调解程序宜简便灵活,但并非无需任何限制。行政复议调解程序,既要尊重、保障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自愿,防范被申请人强迫申请人或第三人接受和解,也要保障法律的权威、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防范被申请人无原则地让步。 首先,在调解的启动程序上,应充分尊重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愿。
    • 行政复议针对行政调解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行政复议针对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 税务行政复议是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3
      1、对在税务案件处理过程中,同时涉及行政复议和刑事侦查、审判程序时,行政程序和刑事程序哪个程序优先的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复议条例》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法规,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2、税务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联系与协调。
    • 税务罚款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如下。 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