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中船舶的抵押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13:00 261 人看过

为鼓励造船和切实解决造船所需的资金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在设立建造中船舶(VesselnderConstrction)登记制度的基础上,相应建立了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的制度,即航运融资除了可以利用已经建成或营运的船舶作为贷款的保障外,还允许利用建造中船舶作为航运融资的担保,这是船舶抵押的特殊形式,依德国法,这种船舶也需进行登记,其法律地位与一般船舶相同,也可设置抵押.建造中船舶抵押权也需以船舶抵押合同予以确立,《海商法》第14条明确规定,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这是以建造中船舶作为船舶抵押合同标的物的法律依据。在资金普遍不足的今天,以建造中船舶为标的设定抵押权而获得造船所需资金已成为国际上流行的做法,这对发展中国家迅速扩大本国商船队,改变发达国家垄断国际航运的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作为发展中的航运大国,自然也应抓住发展海上经济的机遇,国内的有识之士已经提出以海上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的看法。应该说,我们已经具备了实施这一经济发展战略的一定物质条件,我国目前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三大造船国,国内几个著名的造船厂家已具备了在国际造船市场上竞争的实力,众多不知名的中等或小型造船厂家也加入到竞争行列中,由于国际造船市场上通行由船舶的买家(通常即称其为船东)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船款,50%以上的船款往往在交船时验船合格后有些甚至要求试航后才支付,造船厂家必须先期筹集造船所需的绝大部分资金,因此,如果要更大规模发展我国造船业的话,必须相应发展建造中船舶设定抵押权的法律制度。

建造中的船舶为从特定的船舶放样第一块钢板切割时开始,一直到船舶建造完成离开船台为止整个过程中的船舶状态。在建造的不同阶段,船舶状态也不一样,这使在建造中船舶上设定抵押与在二手船或新建成船舶上设定抵押时确定担保价值的内容上有一些区别,已建成船舶是以船价或高于船价一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担保价值;建造中船舶担保价值的确定依据有所不同,它一般包括已建成的船舶部分和已确定将用于建造该船舶的材料、设备、船舶配件及造价等,双方应首先明确约定建造中船舶的担保价值。我国在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的保护方面缺乏完善的立法,《船舶登记条例》对建造中船舶的登记未作详细规定,只在船舶所有权登记一章中规定了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这对在建造中船舶上设定抵押权来说显然过于简单了。因此,在没有完备的相应立法之前,主要依赖于当事人自行约定完备的建造中船舶抵押合同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和船舶抵押权的区别
    一、抵押权和船舶抵押权的区别抵押权和船舶抵押权的区别如下:1.船舶相较于一般动产和不动产,其抵押权的变动在公示方式有所不同。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2.抵押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因此,关于抵押权的相关问题可以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变动的规定。3.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处的例外规定指的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关于地役权的设立,二者均在物权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而非登记后在生效。《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处例外就包括了关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被规定为特殊动
    2023-04-25
    346人看过
  • 在建船舶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船舶的手续如下:如果船舶在20总吨以上,需要先由船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然后提交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要求提交的材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一、船舶扣押的方式扣押船舶的方式主要为查封,查封使得船舶在被扣押期间其所有人丧失了对船舶的处分权和抵押权。实践中,我们将船舶扣押的方式分为两种:死扣押和活扣押。死扣押是指被扣押期间船舶不能驶离港口,不能投入使用或营运,更不能设立抵押权或进行处分。这种传统的扣船方式保全效果较佳,船舶灭失、损坏或产生具有船舶优先权的债权的可能性较小,同时也可迫使船东尽快提供担保。但是,死扣押也有其弊端。船舶被死扣押后便不能发挥其自身的经济价值,反而需要耗费大笔的管理经费开支,于是近年来随着扣船实践的不断丰富,扣船方式也演变出新的方式“活扣押”。活扣押并非《海事诉讼法》的首创,早在新民事诉讼法
    2023-03-11
    251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
    有权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是船舶所有人、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或船舶共有人。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通常是船舶所有人的代理人,他可以以船舶所有人的名义设定船舶抵押权。船舶共有人是指对同一船舶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数人。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2/3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船舶抵押权由当事人自愿设定。当事人设定船舶抵押,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船舶抵押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船舶超载如何处罚船舶超载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根据据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任何船舶不得超载运输货物或者旅客。船舶超载运输影响了水上交通秩序和航行安全。二、海商法是指哪些海商法
    2023-03-12
    124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的特性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未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可以看出,船舶抵押权有三个特性:1.担保性。船舶是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已经存在的债务关系的担保,债务关系在前,抵押关系在后,两者有主从关系。2.优先性。主要是在受偿顺序上,当船舶所有人存在许多债务时,由船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排在较为优先的受偿顺序上(排在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之后)。3.转移占有性。船舶仍在船舶所有人的直接控制之下,正常营运丝毫不受影响,也保证了抵押权人回收资金,这也是船舶抵押权作为航运融资保障的原因所在。一、担保合同有哪些1、债权担保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2、保证
    2023-03-10
    329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权的区别
    一、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如下: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2.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及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是借贷之债。3.效力的产生不同。船舶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于登记;而船舶优先权效力的产生既不需要占有,也不需要登记。4.受偿的顺序不同。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5条的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二、具有船舶优先权的项目有什么具有船舶优先权的项目如下: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
    2023-06-06
    270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转移登记是怎样的,船舶抵押权的特性
    一、船舶抵押权转移登记是怎样的关于船舶抵押权转移登记有关内容有:1.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2.船舶抵押权转移时,抵押权人和承转人应当持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3.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将承转人作为抵押权人载入船舶登记簿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并向承转人核发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封存原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4.办理船舶抵押权转移前,抵押权人应当通知抵押人。二、船舶抵押权的特性船舶抵押权有三个特性:1.担保性。船舶是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已经存在的债务关系的担保,债务关系在前,抵押关系在后,两者有主从关系。2.优先性。主要是在受偿顺序上,当船舶所有人存在许多债务时,由船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排在较为优先的受偿顺序上。3.转移占有性。船舶仍在船舶所有人的直接控制之下,正常营运丝毫不受影响,也保证
    2023-06-06
    46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建造中的船舶可以抵押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31
      建造中的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还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船舶建造合同。因此,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四条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建造中的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还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船舶建造合同。 2、《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暂行办法》第八条船舶登记机关在办理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和抵押权登记过程中,应核对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相一致,审查提交材
    • 民法中船舶抵押权的划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31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船舶可以用于抵押,所以船舶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在抵押人不履行义务时,船舶抵押权人可以从船舶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
    • 船舶抵押权法条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4
      我国关于传播抵押权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法条中: 第九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十条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十三条第一款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十四条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
    • 什么是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9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如下: (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 (2)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及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是借贷之债。 (3)效力的产生不同。船舶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于登记;而船舶优
    •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2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如下: ( 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 ( 2)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及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是借贷之债。 ( 3)效力的产生不同。船舶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于登记;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