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中各个条款要明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4:43:03 144 人看过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一、最新二手房交易流程

二手房交易流程具体步骤如下:1、买卖双方首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房屋不符合交易转让条件的有关法定事项,由卖方办理;3、如买方需贷款购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书面答复。如买方能一次性付清交易费用的,则不需考虑此项;4、买卖双方按当地房管局要求,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手续。如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双方在交房前,需支付一些税款或费用的,双方需做好准备付款;5、 买方在递件,并成功取得房产交易所相关收件回执后,需按约定付首付给卖方;6、纳税、转让手续后,买方支付房款余额,卖方当天将房屋交付给买方;7、卖方协助买方办理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处、供电部等其他有关事项的转让手续。

二、二手房买卖要注意什么问题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晰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以及土地的落宗情况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虽然政府不可无偿收回,但每交易一次都需要支付一次土地出让金,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还要提醒的是在购房之前应去房管局查一下房屋土地落宗的问题,在笔者居住的石家庄市,有很多楼盘土地存在未落宗情况,导致无法交易。

3、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4、福利房买卖中存在的问题

很多二手房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5、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6、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7、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8、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终止条款
    应明确约定定金合同解除、终止的条款。如没有关于合同解除、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致使终止合同的条件不明确,将造成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现状。因此,有关合同解除、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全面。从民法典的相关条文中得知,定金合同不是在合同签订的时候生效,而是从实际交付定金的时候开始生效,这是因为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合同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
    2023-08-10
    133人看过
  • 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一、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
    2023-04-04
    161人看过
  • 签订合同仲裁条款要明确
    青岛甲公司与北京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合同书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写明: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青岛甲公司遂向青岛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却被告知:除非双方当事人达成补充仲裁协议,否则仲裁委不能受理此案。甲公司十分不解,这份合同明明写着出现纠纷提请仲裁,为什么却不予受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所以该合同中虽然选择了仲裁,但约定是或仲裁或诉讼,属于不明确的仲裁条款,欠缺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一重要要件,故该仲裁协议无效。本案中青岛甲公司如果不能与北京乙公司达成补充仲裁协议,就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明确的仲裁条
    2023-06-05
    294人看过
  • 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在二手房中是否有效?
    二手房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3、合法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手房合同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的效是怎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的,违约条款也无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但是,违约金条款不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条款。因此,如果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3-07-10
    352人看过
  • 买二手房慎交诚意金诚意金退还条款要明确
    陈先生问:市民陈先生与女友在外打工多年,近期打算结婚,想回重庆置业。但因手头并不宽裕,两人一直把目光锁在二手房市场上。今年3月,重庆一家地产中介公司主动打来电话,说南坪有套房子很不错,陈先生看房后觉得很满意,当即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并交纳了5000元的诚意金。可最终签约的时候,陈先生才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与中介公司所说不符。陈先生终止了交易,并要求中介退还之前交纳的诚意金,中介公司却以陈先生违约为由拒绝退款。陈先生想了解,重庆二手房市场上“诚意金”的收取有无法律依据?收取的比例应为多少?可否退款?专家答疑:目前,在我市二手房交易中,看好房子后要中介与业主谈价时,购房者向中介缴纳3000到5000元不等的诚意金。这种做法已成为二手房市场一条普遍遵循的行规。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的提法,但相关法规也并未禁止收取。大部分正规的二手房中介公司,收取诚意金后与客户签订的《购房意向书》中,都规定在多长时
    2023-04-22
    302人看过
  • 如何履行合同中不明确的条款
    合同履行不明确的当事人可订立补充协议来履行;达不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履行;如果仍不能确定的,例如是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则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在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后,随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履行不明确的情况法律如何规定合同履行不明确的情况的法律规定: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2、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
    2023-08-13
    7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在买卖二手房的合同中,要明确哪些违约条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0
      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
    • 二手房合同中二手房卖家怎么收房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8
      1、买方支付了定金的,之后可以用定金抵扣房款。 2、可以协商先由买方按照一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在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再付清剩余的房款。 3、双方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也可以协商,在某个时间段由买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给卖方,但此种操作相对来说风险比较大,实际采取这种方式的人比较少。
    • 签约各方对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如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5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
    • 合同书中应当明确什么条款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各方对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是否有权侵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