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年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2:22:17 401 人看过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年限为五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来弥补,但弥补企业亏损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一、有限责任公司交税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交税标准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并企业涉及的税种

(一)契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印花税

以合并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三)企业所得税

一般税务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特殊税务处理:

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股权支付对应部分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三、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法如下:

1、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报税一般纳入总公司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汇总申报缴纳;

2、其余的的税款在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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