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具体有哪些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6:04:00 351 人看过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具体在以下方面:

1、域名中包含其他人依法所有的商标内容或名称;

2、域名抢注;

3、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所有人。

一、驰名商标保护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驰名商标保护的表现形式有: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二、被别人抢注了商标怎么办

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发现自己的未注册商标被抢注后,对尚在异议期内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对已正式授权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评委以该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而宣告其无效。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证明未注册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在中国境内实际使用并为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即应认定属于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有证据证明该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等的,可以认定其有一定影响。即当事人应举证说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已经达到了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中具有知名度的程度。2、证明未注册商标已经实际使用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标识标明商品的来源,使相关公众能够区分提供商品的不同市场主体的方式,均为商标的使用方式。除一般使用方式外,在音像、电子媒体、网络等平面或立体媒介上使用商标标识,使相关公众对商标、商标所标示的商品及商品提供者有所认识的,都是商标的使用。没有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或者仅有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的声明等的,法院一般不认定为进行了商标使用。因此,单独的转让、许可行为或仅有对商标所有权作出声明的行为并不能被认定为商标的使用行为。但企业可将其转让、许可未注册商标的行为作为辅助证据,与前一段所指商标的使用方式相结合,用以证明未注册商标权利人“已经使用”该商标。3、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注若抢注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某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已被他人在先使用但仍注册该商标,其行为可被认定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因此,在启动针对抢注人行为的商标异议或撤销程序之前,当事人应积极收集可证明抢注人知晓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据,以此证明抢注人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行为。需要注意,如果能证明是恶意抢注,则提出异议的时间不限制于5年。

三、如何抢注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具体情况: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三)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四)权利冲突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商号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与在后的商号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即甲将乙已经享有商标权的文字作为商号进行登记,从而产生的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二、在先登记的商号权与在后注册的商标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即甲将乙已经登记的商号作为商标加以注册,从而产生上权利冲突。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1、功能与作用不同。2、表现形式不同。3、专用权的实现方式与程序不同。4、地域和时空的效力范围不同。5、权利的实现方式不同。6、产生的依据和保护程度不同。7、同一个商事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商号,但是可以拥有无数个商标。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区别商标是用以区别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标记,商标权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核准使用的服务上独占性的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是一种专用权。一般认为,商标权和商号权都属于无形财产,都具有专有权、使用权、转让权,也都具有许可使用的权利。但商号是用来区别经营者的
    2023-08-14
    182人看过
  • 域名纠纷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域名争议的含义域名争议是指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从而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解决办法参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二、纠纷方式(一)域名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CN/中文域名争议。作为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所指定的世界四家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之一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依据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解决诸如.COM、.ORG、.NET等通用顶级域名争议。(二)通用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通用网址争议。(三)无线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
    2023-06-08
    156人看过
  •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解决办法
    1.向域名管理机构投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作为“.cn”、“.中国”域名的管理机构,制定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因“.cn”、“.中国”域名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可依照该办法由该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任何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其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就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之一。2.冲突双方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是,该办法规定,在依据该办法提出投诉之前,争议解决程序进行中,或者专家组作出裁决后,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均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基于协议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仲裁;并规定,被投诉人自裁决公布之日起10日内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已经受理相关争议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暂停执行。3.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不接受裁决
    2023-06-28
    382人看过
  •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哪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纠纷的实质为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其表现形式主要为:1、商标在企业名称中商号化的使用,及将他人注册在先并享有一定声誉的商品或服务商标中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在工商机关进行登记并使用,这是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中最主要、最普遍的情形。例如1993年北京市**和腐乳厂诉北京市**县致和腐乳厂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就是在后取得的商号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商标权发生冲突。现在,由于我国香港公司登记制度和内地法律上的不衔接,有人通过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以总代理、授权生产等形式,将商号突出标注在产品、店面招牌上等,“合法”使用他人注册在先的知名商标。如香港的“**集团有限公司”,利用他人的知名商标“伊利”作为自己的商号进行商业活动,在商品中将商号“伊利”突出使用,误导消费者从而产生混淆。2、企业名称中商号的商标化使用,即将他人在先登记的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作为商标予以登记注册,从而引起商号权与商
    2023-06-01
    308人看过
  • 谈驰名商标和域名的冲突
    一、驰名商标法律制度概述(一)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立法1.驰名商标的概念目前,关于驰名商标的概念有很多种。有法律上的定义,也有学者观点。尽管定义表述不一,但大家对驰名商标定义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基本上形成了共识。首先,驰名商标是驰名的商标,即知名度很高或较高。这主要是通过一些证明材料证明,如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广告发布的范围和力度、商标使用的时间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扩大保护的义务。其次,驰名商标中的驰名不是指为所有人所认知或在所有社会公众中均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是指在相关的消费者中驰名就可以。2.国际立法的产生和变迁1925年修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第2项,是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正式在法律中确立的标志。该公约规定,被工业成员国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标识,他人不得抢先注册;禁止他人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业标识。这些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的规定,是迄今为止
    2023-06-08
    244人看过
  • 浅谈商标与企业名称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及解决原则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通过依法注册的商标,在一定期限内把某一特定商标用在指定商品上的一种专有权利。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企业的语言文字,依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我国的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者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全国性企业,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可不冠以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权是依法登记的企业享有的在一定区域内对某一名称的专用权。在现实生活中,商标与企业名称存在冲突的可能。冲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注册商标里的文字内容被作为企业的字号登记使用;(二)企业登记、使用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的文字部分相近似;(三)知名企业的字号被用作注册商标或注册商标的一部分。在实践当中,冲突的情况可归结为两种:偶合的和
    2023-04-23
    198人看过
  • 域名与商标权冲突产生的原因和冲突的类型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分析域名与商标权冲突产生的原因和冲突类型的基础上,对国际上解决二者冲突的机制进行介绍,并分析我国现有机制存在的问题。(一)冲突产生的原因域名是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即IP地址)相对应。互联网商业化后,域名的功能不再是找到网上计算机的简单标识符,已经成为用户网上寻找、评价网站的一种重要身份符号。互联网的全球性决定了域名的全球唯一性。而现行的商标制度实行分类注册制,在非同种或非类似的商品上可能出现两个相同的商标,并且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在不同的国家可能出现相同的商标。这样,互联网域名的唯一性与商标相对的非唯一性的差别奠定了域名与商标权发生冲突的必然性。域名必须唯一,而商标不必如此。(二)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类型域名与他人注册的商标中包含的文字完全相同。域名所有人注册
    2023-06-07
    230人看过
  • 如何协调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
    为了解决域名与商标特别是域名与驰名商标的法律冲突,我国司法实践中采取以保护善意域名注册人合法利益为本位的“合理保护主义”。合理保护主义是在综合考虑域名注册对驰名商标的实际影响,以及域名注册人注册相关域名的主观意图与注册后的客观行为是否可被确定为存在“恶意”后,才能确认相关的域名注册是否构成对商标的侵害。可以说,合理保护主义是一种较为现实、可行的原则,有利于为国内外企业创造在网络环境下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2023-06-13
    6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域名与普通商标冲突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由于恶意注册与使用域名是构成上述滥用行为的必备条件,因此,并非所有将他人商标注册为域名的行为一概都是滥用行为。这与驰名商标的保护不同。普通商标仅仅被注册为域名尚不足以构成恶意,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注册或获得域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所有者或所有者的竞争者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域名,以期从中获取扣除了持有域名的相关费用之后的额外收益;2、注册或获得域名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商标和服务标记的持有人通过一定形式的域名在互联网络上反映其商标;3、注册域名的主要目的是破坏竞争对手的正常业务;4、以牟取商业利益的目的出发,故意以连接源、赞助者或联接者的形式造成与投诉人所持有的商品或服务标记间的混淆,从而诱使
    2023-04-17
    469人看过
  • 域名冲突包括哪些
    任何人或机构在认为他人注册的域名与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冲突时,都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投诉。这些冲突一般包括: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标志相同或足以导致混淆的相近性;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一般包括以下情形:1)被投诉人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2)被投诉人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一、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具体有哪些?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
    2023-03-13
    170人看过
  • 商标和域名冲突的法律解决
    第一,建立域名的防御登记体系。一方面,企业应该重视自己域名的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或者是知名商标,最好多注册几个近似的域名。如果是一些比较大型的或者知名度比较高的网站,最好把自己的域名多注册几个商标进行防御。另一方面,由国际互联网信息中心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域名的注册防御网址,如果域名申请者想注册一个域名,首先要进入这个防御网址进行查询,有没有相同的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果有,自己要提交证据证明不存在在先权利的冲突,要负举证责任,否则驳回他的注册申请。第二,完善域名的注册程序,确立有效的域名注册审查制度。把域名注册的终身制改为续展制,对域名注册程序实行双轨制。一方面保留目前简易的申请程序,同时也可以增加严格程序。所谓严格程序就是申请人在申请域名注册的时候,要提交有效的法律文件,证明自己的域名和商标、商号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就是存在在先的权利,而且还应该有一个公告的程序,当然公告
    2023-06-28
    133人看过
  • 出现域名权和商标权冲突如何处理
    一是只抢注域名而不使用,想通过转让来牟利;二是抢注域名后使用它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如妨碍他人以属于自己的商号、商标等进行注册和开展网上活动。认定恶意抢注可以从几个方面考虑:其一,域名与请求人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其二是域名拥有人对域名没有权利或合法利益;其三,域名是被恶意注册和使用的。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所有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在一般情况下商标权人不能排斥在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抢注域名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域名权和商标权冲突的表现形式:1、域名注册在先。是指域名所有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人才对该域名具有标识性部分申请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此时,商标专用权是不能延及到该域名的,因为域名是全球性的,无所谓地域性,商标则有严格的地域性,而且,域名注册在先,受法律保护。2、注册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域
    2023-03-26
    492人看过
  • 量刑情节冲突问题的表现形式
    量刑情节的冲突,是指在同一刑案的数情节中,一个或数个情节是趋重的,另一个或数个情节是趋轻的,因而导致量刑情节在适用上的抵触问题。对于量刑情节冲突,多数学者并不采取下定义的方式,而是采用列举表现形式的方式来讨论,有学者认为量刑情节的冲突有以下5种表现形式:(1)影响量刑作用大的情节与影响量刑作用小的情节之冲突;(2)确然(应当)情节、或然(可以)情节、放任(酌定)情节之冲突;(3)适应量刑公正性的情节与适应量刑目的性的情节之冲突;(4)适应个别预防目的情节与适应一般预防目的情节之冲突;(5)罪中情节与罪前情节、罪后情节的冲突。还有的学者认为情节冲突除了表现为应当情节与可以情节之间的冲突外,主要表现为:(1)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的冲突;(2)应当情节中多功能(幅度)情节的冲突;(3)酌定情节中趋重情节与趋轻情节的冲突。延伸阅读:什么是量刑情节从重与从轻处罚情节的适用实际上,这些分类虽有一定的合理
    2023-04-22
    191人看过
  • 企业利益相关者与股东冲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企业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冲突。1、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利益冲突。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控制股东与少数股东的利益冲突上,即发生在股权相对集中、控制股东与少数股东持股数额对比明显的公司中。2、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冲突。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中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几乎是不可避免会发生的。股东期望经营者能够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出发从事经营与管理活动,但经营者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而牺牲股东利益,使股东的期望和既定的财务目标异化,股东将不得不负担一部分由于经营者的利己主义行为而发生的成本即代理成本。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追求目标的不同。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不同,二者追求的目标必然存在着偏差。股东的目标是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利润的最大化。(2)对待风险的差异。经营者认为自己将大量的人
    2023-04-11
    218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驰名商标与域名有哪些冲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驰名商标与域名的权利冲突主要表现为,域名以驰名商标或者驰名商标的变相表述作为组成部分获得域名注册。 这种冲突对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损害不在于使其失去了以该驰名商标为组成部分进行域名注册的机会,因为多数情况下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选择与已注册域名不同的域位(如选择“.”而不选择“.c”)或者在已注册域名中加入非字母字符(如“-”)以示区别,同样可以获得注册。真正的损害仍然在于引起公众误认和损害驰名商标的鲜明
    • 域名与商标的冲突解决方法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遵循如下法定原则:诚信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驰名商标例外原则、建立民事责任承担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应遵循的原则。
    • 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表现形式如何?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03
      1、将他人的商标登记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并简化使用企业名称,经营相同的产品。如之前所举的案例。 2、将他人的商号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经营相同的产品与服务。比如将“狗不理”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经营包子之类的饮食行业。 3、将他人的本不相同的商号和商标,反过来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和商号。如江苏省高院审理的上海惠工缝纫机厂的“惠工”商号和“海菱”商标,被上海海菱缝纫机设备有限公司将该商标用于企业名称的商号
    • 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方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02
      解决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方法是指,通过界定恶意注册域名的方式而将冲突域名清除出市场交易场所,从而解决域名与商标之间的权利争议。要界定恶意注册域名的行为,必须清晰地界定构成恶意注册域名的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
    • 商标与域名的法律冲突一般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2
      为了解决域名与商标特别是域名与驰名商标的法律冲突,我国司法实践中采取以保护善意域名注册人合法利益为本位的“合理保护主义”。合理保护主义是在综合考虑域名注册对驰名商标的实际影响,以及域名注册人注册相关域名的主观意图与注册后的客观行为是否可被确定为存在“恶意”后,才能确认相关的域名注册是否构成对商标的侵害。可以说,合理保护主义是一种较为现实、可行的原则,有利于为国内外企业创造在网络环境下公平竞争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