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目前我国只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
夫妻中一方患乙肝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下述疾病: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结节性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软骨发育不全、成骨不全、马凡氏综合征、血友病、成年型多囊肾、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杂合子、白化病、先天性聋哑、双侧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无虹膜、显性遗传型视网膜色素变性及双侧小眼球、智力低下、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先天性心脏病、原发性癫痫、高原地区的动脉导管未闭、各种染色体病及染色体畸变,以及其他罕见严重遗传病。指定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的规定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由此可见,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中并没有包括乙肝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因此,夫妻一方患有乙肝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能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条件。
婚前患病婚姻一定无效吗
对于“重婚的”和“不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属于严重违反结婚要件的违法婚,应属于自始无效婚。对于“疾病婚”,没有严重的危害性,而欠缺的要件,随着婚姻的持续有可能达到合法婚姻的要件。结婚时未治愈的疾病,结婚后治愈了,如一概而论地将已经“合法”的婚姻还主张无效,我认为这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的婚姻不宜一刀切地按无效婚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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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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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被告方要出原告的诉讼费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06关于离婚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都作出了明文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将统一上缴至受理该案的司法机关,即通常称为“法院”。 这其中的具体费用并不一定完全由原告来承担。若最终的诉讼判决结果判定为被告败诉,那么其将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诉讼费;若是双方都有责任,那么双方均需分摊费用。 随着案件审理过程的深入进行,对于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可能会有所调整,但需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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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已经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原告怎么办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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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被告方是否必须出庭?诉讼离婚的原告方必须出庭的原因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7但是,一般情况下,您本人仍需要出庭。《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第一,基于夫妻感情的私密性。夫妻感情的好否,一般而言,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在离婚诉讼中,法官必须确认夫妻双方是否已经具备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即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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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被告不给原告还能撤诉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9不一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