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8:12:01 56 人看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一、不发工资怎么投诉电话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找劳动局投诉。投诉电话可以拨打12333。12333将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民法典中《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关于贯彻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意见
    《关于贯彻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意见(山东)〉(一)工资构成的范围〈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有必要,按现行规定)劳动合同尚未签订),包括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各种形式的奖金和国家、工资按省规定发放的各种补贴(补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食宿补助的非货币性收入,不作为工资的一部分(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工资报酬的内容,在工资报酬方面,应明确以下内容:1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3在职工有权休假期间增加职工工资的途径探亲假,婚假、丧假,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由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和各项生活补贴;(4)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在计算和支付工资的150%、200%和300%时,至少应以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为基数,管理与处罚一、用人单位执行
    2023-05-07
    474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1、关于适用范围和重点规范内容《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要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付出辛苦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据此,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保障其他劳动者工资支付,参照本条例执行,但工程建设领域特别保障措施除外。”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提供劳动后有权依法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2、关于明确政府责任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高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思想认识,压实其监管责任是重要保证。为此,征求意见稿从各级人民政府责任(第五条)、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第六条)、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定期督查制度(第七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第五十三条)。3、关
    2023-04-28
    110人看过
  • 工资支付制度有哪些内容?
    工资支付制度主要规定在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范中。一、工资支付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原则:■工资现金支付原则。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工资按时(至少按月)支付原则。■工资直接支付原则。工资支付对象是劳动者本人。■工资全额支付原则。即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紧急支付原则。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制度《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规定,构成我国特殊工资支付规定。1、法定休假日: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休假时间。包括(1)法定节假日(带薪);(2)周休假日(带薪);(3)法定带薪年休假。2、婚丧假:指劳动者本人结婚、
    2023-06-10
    82人看过
  • 临时工工资支付申请报告的内容有什么
    一、临时工工资支付申请报告的内容有什么临时工工资申请报告县清理和规范临时用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委编办核定,本镇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22人,现有行政人员25人,缺编6人;事业人员19人,缺编3人。由于缺编,且因工作需要,近年来,我镇聘用临时工8人。根据委办42号文件精神,本镇于8月上旬前全面完成临时工清理工作。由于缺编严重,根据工作需要,本镇需聘用临时工8人,其中通讯员1人,驾驶员1人,卫生员1人,殡改员1人,村财委托镇管代理会计2人,保卫员1人,打字员1人。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工,特向县清理和规范临时用工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聘用临时工编制8人。专此请示,妥否,请批复。某镇委员会某人民政府某年某月某日二、对违约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当中有什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
    2023-04-14
    81人看过
  • 赡养费的支付内容是什么
    赡养费的支付内容分为六个方面: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2、老年人疾病治疗费用;3、老年人护理费用不能自理的;4、老年人住房费用;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6、必要的保险费。人民法院认定的赡养费标准包括:当地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以上费用的计算标准和依据如下: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可以以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低收入补贴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百分之二十左右的比例计算。如果金额高于或低于上限,则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2、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用,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按医疗部门票据金额计入赡养费;3、因生病或年老体弱不能自理而无法照顾子女的,应当在赡养费中计算护理费,并按照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者当地雇员标准计算。赡养费的支付内容和计算标准都是比较的,不是绝对的。在确定赡养费支付内容和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又要考虑义务人承受能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性的
    2023-06-27
    211人看过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内容有哪些,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是什么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
    2023-11-30
    310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工资是否会暂停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用人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工资。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还可以延长。因此,用人单位在员工接受工伤鉴定后,仍处于停工留薪期时,不得停止支付其工资。在员工接受工伤鉴定后,如果员工仍处于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工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因此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不得停止支付。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情况特殊的,还可以延长。 工 伤 停 工 工 资 标 准 : 不 停 止 支 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用
    2023-09-04
    65人看过
  • 工资支付的形式有哪些以及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工资支付的形式有哪些以及具体内容是什么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等内容。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二、拖欠工资怎么写欠条拖欠工资的欠条要写明下列内容: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楚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亦可添加违约条件,比如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
    2024-01-22
    93人看过
  • 《资源税暂行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第二条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状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第四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第五条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商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第六条资源税的课税数量:(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二)纳税人开
    2023-04-17
    401人看过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是否仍然有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于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作用是保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益,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发布的规章在劳动部网站上标明了时效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以下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于1994年12月6日发布,1995年1月1日实施,发布编号:鲁政发[1994]489号。时效性:现行有效水平:部门规章,为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现施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第四条工资支付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
    2023-05-07
    203人看过
  • 离职暂停支付工资
    内容包括:1.开头:单位领导2.内容:本人哪个单位哪个岗位员工,于哪年哪月哪日进入岗位,现因什么原因,按哪个文件的规定,为自找职业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决定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期限为年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什么情况可以停薪留职吗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那么什么情况可以停薪留职呢?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对于发挥富余职工的积极性,克服企业人浮于事的现象,有一定好处。一般“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3-07-11
    470人看过
  • 工资的支付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三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四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
    2023-04-17
    402人看过
  • 支付工资的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等。一、劳动法关于停工期间工资的规定1.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3.各地工资支付规定有条款,可自行百度查询所在城市工资实付规定。二、请问急求今天发病的公司因疫病要怎么发工资啊?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
    2023-03-31
    396人看过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废止了吗
    一、正常工资支付:1、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2、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工资支付表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账号等记录。工资支付表至少应当保存两年。3、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由员工签收。工资清单的内容应当与工资支付表一致。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委托银行发放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员工本人账户。4、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应当由员工本人领取,并在工资支付表上签收。员工因故
    2023-06-04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6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已经修改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 工资支付条例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4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 第一条规定,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
    • 202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废止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8-24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废止一事 答案可以肯定的回答当《工资支付条例》出来之后《工资制度暂行规定》就会被替代。因此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在运行但是即将被废止。 1994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1条有什么新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本的工资支付行为。
    • 什么是工资支付保障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5
      工资支付保障是为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工资分配权而制定的有关工资支付的一系列规则。有如下内容: 1.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2.工资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一般按月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3.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