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采用“最后淘汰制”是否违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43:24 262 人看过

无论用人单位在实际劳动关系中采用“终止解除制度”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往往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称职”条款,强行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然而,事实上,在雇主的绩效评估中排名最后的员工并不一定不称职。即使不称职,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如果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他们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为此,《劳动合同法》对非法终止和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本法第四十四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劳动年限支付在本单位工作,标准为每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开除、辞退劳动者的行为通过最后淘汰制实质上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用人单位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创造解除条件。所以,,用人单位以最后淘汰制为由单方面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据了解,最后淘汰制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目前受到国内一些企业的追捧。这种管理模式对提高员工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潜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个人绩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后淘汰不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个概念,而是从国外引进的一种企业管理方法。一般来说,所谓最后淘汰制是指用人单位根据企业战略和具体目标,结合各岗位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并以此指标体系为基础对员工进行考核的绩效管理体系,并根据考核结果剔除得分较低的员工。事实上,最后一个淘汰是一个绩效考核系统,雇主制定一个考核标准,然后对员工进行评估,通过考核,淘汰和解雇排名相对较低的员工

淘汰末位有其合法性

一些人认为淘汰末位属于非法类别,应该自行淘汰。丁焕生说,最后一名不能淘汰,不能完全否定。一般来说,最后一次淘汰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调整岗位和合同到期不续签

如果用人单位想调整员工的岗位,通常需要证明调整员工岗位的合理性,这通常取决于员工是否胜任该工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称职的,属于法律范畴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均有权不与另一方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不与雇员续签劳动合同,则不会被法律拒绝,属于合法状态,除了一些法律上的延期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外,如果雇员不称职,雇主无法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当员工“不称职”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与的劳动关系不称职是指员工无法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同类型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且未经用人单位故意增加劳动定额的情况下按要求任职

一旦员工不称职,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单方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劳动者接受再培训或者转岗,再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新岗位的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另一种消除形式是用人单位提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进行了法定制度设计解除劳动合同。在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事先有明确规定。也可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一个封闭的系统,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协议,也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创造。因此,当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绩效考核垫底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其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而且,一些企业打着减员增效的旗号,将考试不及格作为裁员的理由。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最后一名和考试失败不能成为雇主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

当你遭遇最后一次淘汰时,如何保护你的权利

如果员工遭遇最后一次淘汰,无论是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还是在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规定或与劳动者约定的最后一次解除是非法的,对双方均无约束力。员工必须记住,在部门绩效考核中处于最底层并不意味着他们不称职。当用人单位在员工考核中排名最后并声称该员工不称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不称职的证据。此外,即使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该员工不称职,也不能直接终止与该员工的合同。劳动者确实不称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补发一个月工资后,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补偿。用人单位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或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最后解除条款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作为证据提交

当用人单位以最后解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及时指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公司的激励淘汰机制是否合法
    一、公司的激励淘汰机制是否合法1、公司的激励淘汰机制是否合法,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就合法。2、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就不合法。3、常见的不合法情形如下:(1)、末位淘汰机制。用人单位对员进行考核后,对排在末位的劳动者进行淘汰,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2)、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滥用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八十条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1、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
    2023-06-13
    450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不符法
    一些用人单位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加工作动力,对采取末位淘汰制这一做法十分钟情。所谓末位淘汰制,就是经过测评或者业绩考核,对处于末位的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的这一做法是否合法呢?从《劳动合同法》第4章中我们可以发现,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无末位淘汰一说,也没有相关类似的条款。所以,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制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于法无据,是违法的。现在,部分用人单位在解除与末位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将理由定为不能胜任工作,以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了。其实,这也是错误的。考核处于末位与不能胜任工作完全是两码事,因为可能所有的员工都完成了工作,但仍会有人排在末位;同样,即使所有的员工都未完成工作,也会有人排在第一。所以,绝不可在这两者之间划上等号。退一步讲,即便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也不能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
    2023-06-09
    90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末位淘汰制是绩效考核的一种制度。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的作用:一方面末位淘汰制有积极的作用,从客观上推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简机构等。另一方面末位淘汰制也有消极的方面,如有损人格尊严、过于残酷等。
    2024-04-27
    64人看过
  •  是否合法:末位淘汰制是否涉及员工开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但是该法中并没有列举“末位淘汰”的情况。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企业索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想要终止劳动合同,必须依据该法第十四条所列举的情形,但是该法中并没有“末位淘汰”的情况。“‘末位淘汰’制是企业内部规定,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范围,因‘末位淘汰制’而丢掉工作的可向企业索赔。” 【 劳 动 法 规 定 】 用 人 单 位 能 否 以 “ 末 位 淘 汰 ” 为 由 开 除 员 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末位淘汰”为由开除员工。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2023-09-03
    296人看过
  • 注册制实施后,散户是否会被逐渐淘汰?
    不会灭绝,会慢慢去化。具言之:1、注册制后散户投资更加困难,注册制后股票价值由市场决定,投资者自己进行价值的判断,投资操作难度增加。2、去散户化,在注册制下,比较成熟的股票市场,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投资,散户投资者极少,而在国内恰恰相反,注册制后赚钱难度增加,需要投资者越来越专业,市场会逐渐淘汰个人投资。3、新股不在稀缺,股票实行注册制,那么会有大量的新股上市,新股不具备稀缺性,赚钱效应会减弱。注册制是什么意思一、注册制是什么意思1、注册制即证券市场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是公司发行证券上市的制度,其区别于核准制。在注册制下,股票上市的条件有所放宽,亏损企业也能上市,但是股票的价值分化也将进一步扩大。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7-04
    106人看过
  • 末尾淘汰制的法律风险
    在因末位淘汰制引发的劳动争议中,公司内部绩效管理制度往往成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依据。早在2006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司法解释。其中对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解释非常明确: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比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确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l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被末位淘汰的员工并不完全属于这种情况。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本是双方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随便决定。尽管企业管理规定属于内部规范,劳动者在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时按照意思自治原则达成了默认内部规范的约定,但是企业内部规范效力绝不能高过国家法律法规。在其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时,劳动合同应优先适用。一、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辞退员工赔偿几个月工资医疗期满不能胜
    2023-06-24
    154人看过
  • 淘汰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单位采用末位淘汰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面与其解约: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一)
    2023-07-28
    341人看过
  •  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制度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可以在30日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不仅需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要证明劳动者能力不足,且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需要作证。同时,使用末尾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依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可在30日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仅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要证明劳动者能力不足时用人单位提出的培训和调整岗位,不能只在劳动者评价不合格方面解除合同。评价的最后一位也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仅要以最后一位淘汰为理由单方面解除合
    2023-09-13
    376人看过
  • 合肥商品房退房摇号采用分组淘汰摇号制
    进行退房摇号的商品房,由于在价格上具有优势,尤其是位置较好的房源,认购者一直较多。从2010年至今,市房产局已组织六期商品房摇号,共推出205间摇号房源,吸引了3453人参与,不仅社会各界反映良好,还有效阻止了“假退房、真转让”等行为的发生。不过,市房产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也发现了原摇号细则中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并通过与有关单位会商,对《合肥市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细则进行了相应修改。其中对有效认购数超过30(摇号机最大号球为30)的房源,将摒弃原来依次摇出百、十、个位确定中签人的方法,而采取分组淘汰摇号制确定中签人。分组淘汰摇号制首先根据有效认购人数确定分组数量,分组后每组人数平均分配(可能出现若干组比其他组多一人的情况),并确定组内人的号码。摇号中,先摇出组别,再摇出组内号,进而确定中签人。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计算,修改后的规则相比之前更加公平。
    2023-05-10
    335人看过
  • 末位淘汰能否成为被解雇的理由
    一、末位淘汰能否成为被解雇的理由1、末位淘汰不等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2023-04-20
    409人看过
  • 以“末位淘汰”制度解雇员工应付赔偿吗
    公司淘汰制辞退员工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淘汰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因此,即使员工自愿签订“末尾淘汰”的协议,但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风险。末位淘汰制这个规则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4-05-01
    161人看过
  • 雇主雇用童工是否违反刑法
    1、用人单位雇用童工是否违反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雇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易燃、放射性、有毒或者其他危险环境中从事工作,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构成其他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023-05-07
    222人看过
  • 单位的 末位淘汰 违法吗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一、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怎么给员工赔偿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2023-04-06
    175人看过
  • 公司使用“末位淘汰”解雇员工是否合法?赔偿责任探究?
    公司淘汰制辞退员工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淘汰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因此,即使员工自愿签订“末尾淘汰”的协议,但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风险。末位淘汰制这个规则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
    2023-12-09
    33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淘汰制最后是否合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6
      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在末位淘汰制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员工存在过失性或者无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末位淘汰制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必须要满足法定情形的,在末位淘汰制下辞退员工才是合法的。
    • 员工采用末位淘汰制解雇员工合法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9
      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的额外工资,终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制,就能淘汰员工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用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制”淘汰员工的做法,本质上是企业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过是以合理的制度安排为理由而已,该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采取“末位淘汰制”,意味着无论怎么排,肯定有排在最末位的,但排在最末位并不代表该员工不符合录用的条件。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后,双方便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合同期满前,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有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并且应当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使双方之间的
    • 企业实施淘汰制或部门集中淘汰制违法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30
      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制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
    • 淘汰被淘汰到底能不能解雇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6
      1、末位淘汰,是不可以直接解雇的。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雇员工。但是“末位淘汰”一般并不能充分地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某一岗位,所以不可以直接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