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诉讼的,通常需要在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但女方有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对方被监禁等情形之一,可以在男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有故意不出庭的情形,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提出离婚诉讼的,通常需要在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如果女方有如下情况,则可以在男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对方被监禁。男方理应出庭,故意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 女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在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在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呢?首先,女方不能跨越家庭保护的边界,只能在男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有监护权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女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处于冷静期,否则诉讼不予受理。最后,女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否则诉讼也不予受理。因此,女方只有在以上情况下,才能在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提出离婚诉讼的女方需注意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家庭保护边界以及证据证明的离婚登记或冷静期等因素。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男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有监护权的情况下,且已办理离婚登记或处于冷静期的情况下,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男方若故意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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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7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男方起诉离婚,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符合法律规定。 1、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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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在男方户籍地, 还是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9一般来说,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你要证明他的经常居住地在韶关才可以啊。对方的暂住证,工作证,房屋租赁合同等都可以是这方面的证据。 另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