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45岁的李某为虚构年龄,制造了一个假身份证(年龄36岁)与合法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某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该企业为李某向社保局缴纳了年度职工工伤保险费。李某在下班路上发生车祸,全身多处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57050.75元。后李某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六级伤残。李某向社保局申请支付工伤保险金,社保局发现李某伪造假身份证的事实,遂拒绝其支付。于是李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认为其以假身份投保,存在欺诈行为,虽为工伤但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裁定不予受理。李某将甲工厂和社保局诉至法院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分歧】
用假身份证投社保,认定工伤可否享受工伤待遇?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工伤保险法律关系中,保险利益是参保职工在特定条件下的人身安全保障,参保人必须以真实的身份参保,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陈某恶意使用假身份证,其请求的身份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因而社保局和加工厂无需向其支付工伤保险金。
第二种意见认为,证明个人身份的方法有多种,身份证只是众多证件中的一种,并不能等同于个人本身。本案中,李某伪造假身份证参保,既然陈某已被认定为工伤,其真实年龄也已查明,社保局就应向其支付工伤保险金。
第三种意见认为,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但不是向社保局要求支付工伤保险金,而是以与甲工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由要求甲工厂支付。
【简析】
有些同志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李某借用他人身份证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但李某与甲工厂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虽然制造使用假身份证是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到甚至可以构成犯罪,但在使用了假身份证后,工伤保险也应当赔付。因此,李某用他人身份证与工厂签定劳动合同并参保,在劳动合同期间出现了工伤,还是应该获得工伤赔付的。
第二、李某作为工伤事故的受害者,让其承担后果显失法律公平,工厂作为一个企业,不具备核查身份证真伪的条件。工厂在录用李某后有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若还要其支付李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更是不公。社保局作为一个社会保险机构,在查明李某真实年龄的情况下承担李某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并不为过。综上,本案中社保局应支付李某的工伤保险待遇。
笔者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因欺诈、胁迫而无效。劳动者使用虚假身份证办理工伤保险,存在欺诈行为,保险合同无效,因此社保局拒绝支付工伤保险金是正确的。另外,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劳动者有什么过错,只要因工受伤,就有权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就应该负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只是分散自己的风险,而并不是将支付工伤保险金的义务转嫁到社保局。因此即使社保局拒绝支付李某的工伤保险金,但李某所在的工厂仍应支付李某所遭受的损失。综述,笔者认为第三种意见更符合法律的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没购买社保能享受工伤待遇嘛?
80人看过
-
承诺放弃社保,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447人看过
-
假冒他人身份入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299人看过
-
冒用他人身份入职,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451人看过
-
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并缴纳了社保发生工伤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83人看过
-
享受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138人看过
-
购买断职工能享受社保待遇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2采取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给予一定的补偿,也就是每一年的工龄补给几百元或几千元不等,以后你跟企业无任何关系了。俗称“买断工龄”。 1.买断工龄是企业(改制)时才发生的。 2.企业买断时按你的工龄发给相应的补偿金。 3.买断后你就不是该企业的职工。 4.买断后档案归劳动局保管。 5.买断后可以以个人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保费。 6.退休时企业工龄连续计算
-
补缴社保工伤待遇怎么享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5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该条款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及时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正发挥着积极的法律调整功能,使得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能够通过积极补缴的方式来解决职工的工伤待遇问题,这样用人单位就不至于害怕无力承担而逃避责任,
-
能不能享受双重社保待遇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4交两份社保不能享受双重社保待遇,就拿医疗保险来说,如果参保人生病住院,想用医保报销,按照相关规定只能报销一次。城镇养老保险在重复缴费时,只会计算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因此退休后领到的退休金不会因为重复缴费而增多。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办理社保退费。或在社保官网上申请办理“社保重复缴费处理”,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 (3)如果
-
三胎孩子有产假吗?能享受社保待遇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1三胎享受产假和社保。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
保险待遇怎么申报,异地受工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在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