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速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国资委、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奖励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分配机制,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规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完善职务发明股权和分红奖励制度,明确职务发明股权和分红奖励的条件、程序、方式和数额;鼓励单位与发明人约定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属;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评定职称、晋职晋级时,将科技人员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实施的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允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行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成果形成股权、股权收益)的70%一次性奖给职务发明人或团队或用非政府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出资入股或增资入股,其所获股权或股权收益的70%奖给项目负责人或团队的优惠政策。《规定》明确,在未与职务发明人约定、也未在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奖励的情形下,单位自行实施其发明专利权的,给予全体职务发明人的奖励总额不低于实施该发明专利营业利润的3%;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专利权或者以发明专利权出资入股的,给予全体职务发明人的奖励总额不低于转让费、许可费或者出资比例的20%;职务发明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后,除与原单位另有约定外,其从原单位获得的股权和分红奖励的权利不变,职务发明人逝世的,其获得的股权和分红奖励的权利由继承人继承。
该《规定》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作为股权奖励对象的科技人员,不受所有制、身份和岗位等限制。作为分红奖励对象的科技人员,不受国籍、所有制、身份和岗位等限制。
-
科技成果转化法哪一年出台
178人看过
-
沈阳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227人看过
-
国家建立了哪些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148人看过
-
44项医药卫生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
422人看过
-
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个税
202人看过
-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让法》规定
92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科研机构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奖励是否免纳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科研机构指按中编办和国家科技委规定设置审批的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高等学校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员指上述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在编正式职工。奖励单位或获奖人须提供科技局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资料。
-
-
环保科技奖励范围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3环保科技奖的奖励范围包括:(一)在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中,发现或者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并得到科学界公认的科学研究成果;(二)应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和核安全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并取得显著效益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科学技术成果;(三)为推动环境综合决策,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在环境保护战略、政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核
-
如何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研讨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8一家国有科技型企业的公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暂行办法》对企业来说是好消息,一方面比之前试点时股权激励额度是略有提高的,另一方面办法的出台规范了相关流程,使得企业的股权激励更合理合法,也将企业的股权激励行为放在阳关下,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早在2010年,国务院确定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此后,试点政策陆续推广至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安徽合
-
吉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第13条有什么内容?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1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组成若干复审组。复审组成员不少于7人,由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复审组对经初审组审核通过的社会科学成果,按照规定的比例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社会科学成果获奖和奖励等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