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活遗产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9:14:17 261 人看过

离婚后,一女子又与前-夫同居生活10余年。其后,前-夫因意外死亡。前-夫死亡第三天,其83岁老父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儿子全部财产作遗产分割,案件却因故中止。一年后,该女子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前-夫财产分出自己份额后,将剩余部分再作遗产分割。经两审,近日,本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女子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查明,家住塘沽的42岁女子孙-英与赵-军原系夫妻,婚后生有一女孙*迅。1996年,双方离婚后经同事劝解一直同居生活。2007年1月,双方在共同居住地因煤气中毒在天津某医院抢救,后赵-军因抢救无效死亡,孙-英则脱离危险康复出院,丧事期间,花销均由孙-英支出。按照法律规定,赵-军的女儿孙*迅、83岁老父赵*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赵-军死后第三天,老父赵-深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儿子全部财产都作为遗产分割。但诉讼期间,孙女孙*迅向天津市高级法院申请医学鉴定,鉴定赵-深患有脑血管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在诉讼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民事表达能力,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原诉讼由此中止。

2008年2月,孙-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进行析产,确认与赵-军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中有自己一半份额。析产范围包括:两套住房,14万元的商品房首付款及桑塔纳轿车一辆。上述两起案件合并审理,赵-深则由儿子赵-楠(赵-军的哥哥)作为监护人代理出庭。

原审法院查明:当事人间的争议焦点为孙-英与赵-军生前是否是同居关系。孙-英提供的居委会证明证实,双方共同生活至2007年1月。孙-英还向法院提供了赵-军死后,随礼及操办丧事的单据。随礼人员有孙-英的朋友及赵-军的领导、同事。鉴于孙-英当时与赵-军同时煤气中毒,且孙-英出具的随礼单据与居委会证明能够相互印证,故应认定孙-英与赵-军生前系同居关系。

原审法院认为,孙-英与赵-军生前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故判决孙-英应对上述财产享有50%份额,其余50%财产再作为遗产予以分割,案件受理费7000余元由赵-深承担。

一审判决后,赵-深不服判决,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认为孙-英所争执的财产全部系赵-军自行购置,双方已离婚10年,该财产与孙-英无关,要求改判驳回其诉求,并由孙-英承担诉讼费用。

近日,市二中院审理认为:孙-英与赵-军离婚后,又经人劝解同居生活至赵-军死亡时止的事实,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判决孙-英对其与赵-军生活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财产享有50%的份额是正确的。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记者张*通讯员刘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分割相关文章
  •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同居财产怎么分
    同居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分割的是共同财产,对于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个人归个人。确定了同居共同财产后,才可以确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那么同居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是: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一、孩子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
    2023-03-20
    311人看过
  • 如何分割情侣共同生活中的财产?
    情侣一起生活的财产分割原则为:在同居关系期间,对于双方各自所得的收入仍归各自所有,而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则归双方共有。双方还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一般对于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认定为共同财产。对于共同共有,一般是平均分割。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一、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1、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2023-07-08
    471人看过
  • 未婚同居女方去世如何分割遗产?
    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别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孙子怎么继承奶奶的遗产孙子继承奶奶的遗产方式如下:1、如果奶奶立有遗嘱的,则依照遗嘱分配遗产;2、如果奶奶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没有遗嘱财产继承如何分配如果在生前没有遗嘱的财产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3-03-30
    323人看过
  • 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
    5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不少同居的情侣在情浓之时不分你我,但是在分手、分居时却因财产分割产生种种纠纷。同居,在感情最美好的时刻。分手,在感情淡漠的时候。不少情侣在感情浓烈之时往往会选择同居,一起经营美好的生活。可是,感情是一种复杂多变的东西,不少同居的朋友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步入婚姻的殿堂,分手财产分割就成为一个难题。特别是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的问题,难倒了不少分手的情侣。那么,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呢?首先,对于解除同居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并不需要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对于非法同居,即有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对于解除完同居关系的,房产怎么分割,具体需要看同居期间房子归谁,也就是说同居期间房子是由哪方出资购买的房子。要想解决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的问题,我们需要分以下几种情况分析:一、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同居
    2023-04-29
    185人看过
  • 分居时没钱生活可以花共同财产吗
    分居时没钱生活可以花共同财产,分居后未办离婚手续,仍存在婚姻关系,只要是婚前未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获得财物就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就都有处分权。一、离婚经济适用房应该怎么分割?离婚时可以通过夫妻协议的方式分割经济适用房,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夫妻选择起诉分割的话,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如果夫妻选择协议分割的话,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
    2023-06-25
    353人看过
  • 私生子有权分割遗产吗
    一、私生子有权分割遗产吗私生子有权继承遗产,虽然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其继承权不会由于其父母不存在婚姻关系而使得其继承权丧失。非婚生子女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中是具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二、分割遗产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分割遗产需要遵循的原则:1.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2.物尽其用,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3.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4.男女平等原则。三、遗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遗产分配顺序是:1.第一顺序
    2023-05-22
    479人看过
  • (遗产分割)未留遗嘱遗产怎么分
    丈夫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住房被儿子抢占,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母亲将儿女告上法庭。近日,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儿子抢占的房子是其父母共同财产,该房一半归母亲所有,其余一半作为遗产与兄妹、母亲平等分割。据了解,陈女士和丈夫育有三个孩子,丈夫去世后,二儿子抢占了夫妻二人所住房子。居无定所的陈女士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丈夫留下的房子依法分割,同时继承房屋内的其他财产。陈女士的大儿子和女儿均表示,同意对房子进行继承分割,放弃继承其他财产的权利。但是,二儿子提出,父亲留下的房子原是公有住房,1990年回迁安置时,他一家三口也是回迁安置人口。房改时,以父亲的名义购买了此房。因此,分割该房应当扣除他一家三口应得的面积。经法院审理认为,陈女士的丈夫虽然没留下遗嘱,但涉案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二儿子提出扣除他一家三口应得房屋面积再予分割的辩解,没有法律依据,遂作出如上
    2023-04-21
    59人看过
  • 分割分割遗产的份额
    分割遗产份额的方法为:1、先确定是否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2、在确定是否有遗嘱,若有,按照遗嘱内容分割;3,最后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原则上均等份额,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割遗产份额。遗产分割的方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
    2023-07-29
    360人看过
  • 遗产怎么分割遗产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房屋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一、按份共有物要怎么分割按份共有物是指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所享有的物。按份共有物的分割:(一)实物分割。如果共有物为可分物,分割后无损于财产的价值,这时可以按各共有人的份额对实物进行分割,使各共有人分得其应有部分。(二)变价分割。共有物如为不可分物,即不能进行实物分割。(三)作价补偿。可以把共有物作价,除自己应得部分外,按份额补偿其他共有人。二、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协议离婚时夫妻间分割财产的方法有: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
    2023-02-19
    229人看过
  • 一方不同意分割遗产是否能分割
    遗产一方不同意分割能分割。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先执行遗嘱,因为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已经分割遗产,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可以起诉要求退还遗产。遗产分配方式有: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的遗产继承方式;2、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的一种方式;3、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国家、集体组织的一种遗产处理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2023-08-04
    243人看过
  • 同居产生的财产分割法院处理原则问题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023-04-25
    410人看过
  •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怎么办,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
    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怎么办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方式:1.同居关系的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二、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同居关系怎么解除同居关系的解除只需双方自行解除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当事人双方因同居期
    2023-04-11
    297人看过
  • 遗产未分割是共同共有
    [案情]廖甲父亲早年被廖乙和廖丙的父母亲廖丁夫妻收养为子,一家人曾共同生活居住于龙南县某社区的三间房屋内。解放前夕,廖甲父亲离开外迁他乡,廖丙也因参加工作离开。1952年土改时,廖甲父亲已死亡,上述共同居住过的三间房屋被确权给廖丁夫妻及廖乙三人共同共有,并颁发了房产所有证。嗣后,廖丁夫妻先后死亡。1993年政府对村民地籍公告进行登记,于同年7月10日签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将上述三间房屋确权给廖乙一人所有。2006年8月廖甲欲回祖居居住遭廖乙阻拦,遂诉之法院。[评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1993年政府签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前对村民地籍进行公告后方登记,属政府按合法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廖乙已合法拥有三间房屋的所有权,讼争的房屋不再是廖丁夫妻遗产,故应驳回廖甲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讼争的三间房屋中有2/3属于廖丁夫妻死亡后的遗产,且该遗产未经
    2023-03-20
    210人看过
  • 夫妻共同生活如何避免分居?
    如下情况下,很难认定是分居:1、仍处在同一屋檐下,法院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2、夫妻异地分居,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为就业等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和其他证据来证明。法院什么情况下庭询庭询是指不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询问制度。具体是指当不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是对部分事实和证据有疑问时,法院主动向当事人进行询问。所以,庭询是不开庭的二审中的特有制度。一审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除外,均应当公开审理。《中华人民
    2023-07-18
    26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割遗产首先应当贯彻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由当事人协商处理。... 更多>

    #遗产分割
    相关咨询
    • 可以分到遗产吗父母同居生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4
      与父母同住不一定可以多分得遗产。如果父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即可;父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在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此时可以多分。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
    • 解除感情分居期间共同生活的财产能分割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本案中的焦点在于A和B的夫妻关系是否依然存续,由于双方并未就离婚事项达成协议,A也仅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故此时二人的夫妻关系依然存续。因此,A此时买房子,该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第条,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
    • 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何分割遗产?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
      对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果受害人死亡后,仍在一起生活,不需要分割。
    • 男女未婚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的财产怎样分割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夫妻间分居期间共同生活负债怎么分割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4
      夫妻分居生活期间的负债的认定: 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此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