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诉讼权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2:10:17 246 人看过

股东的诉讼权:

一、直接诉讼。

二、派生诉讼,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这时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这时原告是股东(正常情况下原告应是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诉讼权权益有哪些?

普通股股东的诉讼权的权益: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普通股股东的诉讼权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63条规定:“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看似对董事责任的规定,但实际上它既没有界定追究责任的主体,也没有规定追究董事、监事、经理责任的程序,尤其是没有明确规定在上述人员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时可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责令其履行赔偿责任。如果依条文中“给公司造成损害的”之文意,最多只能是赋予了公司诉权,而并未赋予股东诉权。《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这是我国立法对股东诉权的唯一直接规定,但该规定同样“不彻底”和缺乏可操作性。首先表现在条文以董事会的决议违法为要件,但如果董事会的决议形式上没有违法,而实质上是董事长单独拍板决定的呢?这将使股东对董事会行使诉权困难重重。其次,条文以决议侵犯股东利益为要件,但事实上董事会的决议往往损害的是公司利益而很难认定其直接损害了股东利益。最后,该条规定也只是赋予股东要求董事会停止违法行为的权利,而并未赋予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更不必奢谈要求董事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普通股股东诉讼权有关的法律规定只有公司法中的两条,但也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出追究责任的有关主体。普通股股东的诉讼权权益包括公司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四个,在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上,普通股股东在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进行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股东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范围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代表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法律诉讼。原告必须要是公司的股东,且人数可以为一至多人。代位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法院判决结果由公司承担,所获利益归于公司,相当于原告只是代替公司去诉讼而已。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代表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法律诉讼。原告必须要是公司的股东,且人数可以为一至多人。因为代位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所获的利益也完全归于公司,相当于原告只是代替公司去诉讼而已。 股 东 代 位 权 诉 讼 的 被 告 有 哪 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范围则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虽然立法并没有对“他人”的范围进行明确,但公司的
    2023-10-02
    56人看过
  • 股东权利的诉讼保障
    越来愈多的实证研究表明,对投资者保护越强的国家,其资本市场就越发达,公司治理水平就越高,而对投资者保护越弱的国家,资本市场就越不发达,公司治理水平越低。可见,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直接影响一国的资本市场及其公司的治理结构。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是一个立体、动态的过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过程。廖同祖先生曾经指出:“研究法律自离不开法律条文的分析,这是研究的根据。但仅仅研究条文是不够的,我们也应注意法律的时效问题。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某一法律不一定能执行,成为具文,社会现实与法律条文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果只注重条文,而不注重实施情况,只能说是条文的、形式的、表面的研究,而不是活动的、功能的研究。我们应该知道法律在社会上实施的情况,是否有效,推行的程度如何,对人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等待。”〔1〕越来越多的公司僵局、公司制异化的出现,使我们不得不将研究的重点放在法律实施的层面。“无救济则无权利”,
    2023-06-23
    290人看过
  • 如何认定股东诉讼?
    股东诉讼可以分为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1、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利益受到侵害时,股东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诉讼结果由股东自行直接承担。法律直接赋予股东个人权利;2、股东代表诉讼,又称股东衍生诉讼或股东衍生诉讼,是指当公司权利受到损害,公司未追究侵害股东利益人的法律责任时,股东代表公司对侵害人提起诉讼。其他股东诉讼制度:——决议瑕疵之诉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023-07-11
    167人看过
  • 在我国股东优先权如何诉讼?
    股东优先权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公司利益遭受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损害,而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方式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时,赋予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公司受损的利益能够得到弥补,无疑将增加公司的利润或者剩余财产,从而使股东的财产权利间接得到保护。因此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最终维护的还是股权中的财产权。所以,从优先股的特征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原理来看,优先股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一、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应在多长时间内提起诉讼如果转让方没有将股权的转让事宜通知其他股东,导致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转让方与非股东第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但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其他股东行使起诉权利的时间期限。根据目前主要的学术理论和司法观点,认为应当在股东变更登记时起一年内提出诉讼。二、有优先权的股东起诉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诉讼,
    2023-03-18
    268人看过
  • 股东解散之诉的诉讼标的如何规定?
    1、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股东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
    2024-01-27
    71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一、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有:1.被告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人,而股东集体诉讼的被告是公司本身。2.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而股东集体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本身的利益。3.胜诉后利益归属不同。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利益归属于公司,而股东集体诉讼胜诉后利益归属于股东。二、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有:1.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因管理层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其根本目的在于公平地保护中、小股的权益;而直接诉讼则是因侵犯股东利益引起的,目的在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2.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在直接诉讼中,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在代表诉讼中,被告则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并非任何股东都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一定
    2023-06-19
    484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诉讼权利有何限制?
    隐名股东的诉讼地位: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公司也会面临一系列股份变更、减资、退股等法律问题。其次,如果隐名股东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而且实质股东只是出于某些原因让名义股东出资,但公司绝大多数股东知道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实质股东具有股权,但应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隐名股东的特征一般而言,隐名股东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隐名股东实际认缴公司资本,但其姓名或名称未记录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股东登记中。2、显名股东同意隐名股东使用自己的名称或姓名。这是隐名股东与冒名股东的区别。
    2023-07-07
    369人看过
  • 股东股权能否做为诉讼标的
    股权可以作为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的确定的标准是根据诉的声明和事实理由,因此相对应的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的构成情况也有两种,第一是只需要依靠诉的声明就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第二种是仅靠诉的声明并不能确定,还需要事实理由的辅助才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的情况。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一、一般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023-04-02
    468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诉讼判决如何执行
    一、股东知情权如何行使股东知情权分为主动行使和被动的行使。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规定如下:先通过书面申请方式向公司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本、说明查询目的,公司十五天内未回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法》第33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不正当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法》第97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二、股东知情权诉讼判决如何执行股东知
    2023-06-05
    128人看过
  • 公司股东直接诉讼,股东维权的新路
    本报讯(记者刘晓燕通讯员陆文洪孔维寅)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股东直接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1999年3月,温永元、黄祖生投资组建常熟市中兴化纤有限公司,该公司向常熟市新港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租赁了原常熟中凯彭化棉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设备开展经营,生产中空棉涤纶丝。同年11月股东变更为6名,增加了常熟市新骅印刷厂、孟学成、冯裕东、冯建东4名股东,孟学成任公司监事,冯裕东等为公司董事。2000年,该公司添置大量设备,开发成功涤纶中空丝并生产。2001年2月,冯裕东与其妻组建常熟市仪东化纤有限公司,并于当年2月19日与常熟市新港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订立租赁协议一份,称因中兴公司股份重组变更为仪东公司,由仪东公司租赁原常熟中凯彭化棉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设备。冯裕东任仪东公司执行董事。中兴公司在此期间并未注销,于2001年2月停止经营活动。为此,原告孟学成向法院起诉,称被告冯
    2023-06-09
    356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诉讼费用如何承担
    股东知情权诉讼如何承担费用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賦予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包括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与股东利益存在密切关系的公司情况的权利。从形式上看,股东知情权主要表现为股东査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相关档案材料的权利。更实质地看,股东知情权不仅指单纯地了解公司有关信息,而且包含着对公司进行检査监督的权利,如对公司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023-04-21
    392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股东的直接诉讼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依照股东会或者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办理变更登记,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2023-05-02
    450人看过
  • 投资者如何运用股东诉讼权利
    一、直接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一共规定了提起这种诉讼的5种情况:1、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简单来说就是,股东如果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在决议做请求法院撤销。2、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股东如果认为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不能行使查阅权。《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在实践中知情权主要体现在股东可以查看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账簿等。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要求查阅。4、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股东如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而决议又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份:(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
    2023-04-14
    316人看过
  • 普通股股东的诉讼权权益有哪些
    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2、参与决策权《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选择、监督管理者的权力《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4、资产收益权《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
    2023-04-16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股东应该如何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9
      股东应该通过如下方式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股东知情权被侵害时,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 公司起诉股东,那起诉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费是如何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7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
    • 监事会如何去诉讼股东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13
      监事会在应在收到股东书面诉讼请求之后三十日之内,或发现董事等经营者确实存在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三十日内,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如果监事会在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 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我国股东优先权如何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9
      股东优先权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公司利益遭受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损害,而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方式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时,赋予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提起诉讼的权利。
    • 如何区分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8
      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产生原因不同。简单的讲,股东派生诉讼是在公司本身权利遭受侵犯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诉讼性质不同。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是股东监督、纠正公司不适或违法行为的一种权利,应为共益权,而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该诉权从本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