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安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51:13 137 人看过

1、征地拆迁安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如果农民不同意征地,他们该怎么办。补偿标准按照批准文件中的“征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该区域的地价,否则属于违法补偿。为保障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应当在征地范围内公示征地文件号和补偿标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赔偿金应一次性支付到位,但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政府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如果征地是违法的,可以拒绝交出土地。首先,征地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合法。如果是合法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没用,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由市、县政府代表国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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