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组织能否剥夺由行政机关赋予的资格、资质?
对资格、资质的剥夺,是一种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7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在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工作中,对规范性文件是否可以不列入清理范围,一律宣布无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的规定办理。
3、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收费项目,是否属于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范围?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包括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费用、对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的费用有关的规定都必须进行清理。
4、部门作为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他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规章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如交通部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规章对交通计量鉴定站的审批,如何清理?
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保留,由实施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报批。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处理的基础上,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有关行政许可规定进行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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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交通事故指南】交通事故理赔常见问题解答问: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户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时候,大多强调是自己碰的,自己是全责,以避免与另外一方的保险公司扯皮、找麻烦。例如:我的车被追尾了,那么后面的车负全部责任。为了索赔便利,我就说是我自己撞的。如果是同一家保险公司也就无所谓了。答:目前国内处理交通事故要牵扯责任的问题。多数情况下,要分清责任,谁的责任大一些,谁承担的费用多一些。所以保险公司有时会要求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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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案件常见问题以及答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5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向省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向省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第三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申请书相应增加一份;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证(新证为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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