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计划生育政策
新计划生育政策如下
1、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全面二孩政策何时实施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我国的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此外,每个省级行政地区还有相应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需要全面落实二孩政策,需要将以上的法律修订方可。
所以,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孩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
全面放开二孩后,也要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后出生的“二孩”才是合法的。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想要二孩,可要算好时间。
2、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二孩政策不等于二胎政策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
3、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以北京为例:
1、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24日举行,当天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2、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4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二孩准生证1、未孕前去申请一些妈妈怀孕后或者产后才去办理二孩准生证,这其实是违法的,被称为抢生,不仅需要交一些社会抚养费,而且家人也受到行政惩罚。
此外,孩子将来户籍的办理很费劲,所以一定不要怀孕后再去办理。
1、把握好时间二孩的生育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是25到28岁之间,当一个孩子年满四岁时,就要着手去进行申请了,28岁以上只要间隔2岁,也可去申请二孩指标。
2、户口转移到一起因为申请准生证时候,要提供户口簿,此外还得去女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获取相关材料,如果工作变动,无法得到工作的单位的申请审核证明,会遇到开具户籍证明的麻烦事,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可提前将家人的户口都转到一起。
3、准生证的换取二孩准生证不是立即下发的,它是先拥有一个生育指标,这意味着可以怀孕了,到了怀孕后几个月后,(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以后)可以拿着指标和围产保健手册和及相关要求的材料去获取二孩准生证。
4、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社会抚养费近年来,社会抚养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
2014年11月,国务院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再度引发社会抚养费的存废之争,有人认为社会抚养费屡次发生违法征收、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应该取消;也有人认为应该通过立法完善。
目前仍不适宜取消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还是基本国策,实施‘普遍二胎’并不等同于普遍放开,所以生育权仍旧受到限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超生行为必须有强制性处罚措施,以维护国策的严肃性”。
5、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二胎政策的利与弊
二胎政策的利
(1)抑制男女比例失衡。
在传统观念等原因促使下,“独生子女政策”导致了许多父母“选择性生育”,因而最终出现男女比例失调问题。
如今全面开放“二孩政策”则能极大减少这个问题的出现。
(2)缓解人口老龄化。
生育率的降低不可避免地带来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对社会保障体制的财务可持续性产生直接冲击。
开放二孩政策则能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减少未来的社会风险。
二胎政策的弊
(1)国家财政支出将增加。
开放二孩政策后,国家将面对一系列人口增长遇到的问题。
环境承受能力、财政支出、公共福利体系等宏观层面将会随着人口的增加而面临压力。
(2)加重个人家庭负担。
在如今高物价时代,把一个幼儿养育成人需要巨大的花费。
开放二孩,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讲,这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
-
计划生育新政策全文要点
212人看过
-
山东省生二胎计划生育新政策
182人看过
-
早婚早育计划生育政策
206人看过
-
最新!计划生育假期政策调整
473人看过
-
怎样制定计划生育新政策三胎
355人看过
-
计划生育政策的利弊
255人看过
-
计划生育国家最新政策?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7根据相关发啦,关于最新计划生育国策如下 昨日(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
-
计划生育宣传和新政策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6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民族、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特点,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学校应当采取符合学生特点的方式,有计划地开展人口、国情、心理生理卫生、青春期或者性健康教育。医疗保健机构应当通过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
-
二胎新政策海上计划生育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4海2010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对上海地区计划生育第二胎的具体规定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一、经区、县病残儿童鉴定小组鉴定,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包括本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在十八周岁前被收养,其养父母无其他子女;三、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回国定居不满六年。回国定居的时
-
婚前胎儿计划生育新政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52010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0年还没有颁布计划生育新政策,你可以参考一下2002年《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九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
-
南京生育津贴, 落户计划生育新政策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1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