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实现方法和要求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4:32:02 242 人看过

1、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

(1)须质权有效存在。如前所述,国外的立法例,一般规定以股票出质的,须转移占有,“质权人若非继续占有股票,不得以其质权对抗第三者”。

(2)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所谓未受清偿,不仅指债权全部未受清偿,也包括债权未全部受清偿。

2、股权质权的实现,须与出质股权进行全部处分,这包含两层含义:指对作为出质标的物的全部股权的处分。

(1)即使受担保清偿尚有部分甚至少部分届期未受清偿,也须将全部出质股权进行处分,不允许只处分一部分而搁置其余部分,此即为质物的不可分性。

(2)指对出质标的物的股权的全部权能的一体处分,而不允许分割或只处分一部分权能。这是由股权的不可分性所决定。

3、禁止流质。禁止在质押合同中订立流质条款(流质契约),或即使在合同中订立了流质条款也视为无效,这已是各国立法的通例。

(1)所谓流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

(2)以权利出质的,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准用关于动产质押的规定,因而对股权质押,也是禁止流质。即非通过法律规定的对质物的处分方式,出质股权不得自然归质权人所有。

4、质权实现的方式,即对质物处分的方法。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

(1)股权质权的实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但对以股份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对记名股票,应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对无记名股票应在证券交易场所以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因而不宜采用折价或拍卖的方式。

(2)以出资出质的,在折价、变卖、拍卖时,应通知公司,由公司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因股权质权的实现而使股权发生转让后,应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否则该转让不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

(4)对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出质的,其股权质权实现时,必须经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5)受出质权担保的债权期满前,公司破产的,质权人可对该出质股权分得的公司剩余财产以折价、变卖、拍卖的方式实现其质权

5、首先,应注意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的区别。

(1)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在发生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于非股东购买该欲转让出资的权利。

(2)而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指质权人就质物的价值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质权人对出质的出资于处分时无优先购买权。

6、其次,股东在出质时未行使购买权,并不剥夺股东在质权实现时再行使购买权。因为股权出质,仅是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权,并不必然导致股权的转让。所以,对以出资为质标的的,股权质权于实现时,其他股东仍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股权已经质押了能转让吗

1、股权已经质押了一般不能转让。

2、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办理出质登记。

3、股权出质后不能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一、什么是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二、申请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并购贷款的担保规定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
    2023-06-01
    265人看过
  • 债权质押后债权人变更吗,质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一、债权质押后债权人变更吗出质人质押债权担保债务的,出质债权的债权人不会变更,但质权人取得质押债权的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质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一)拍卖抵押权人在债权已界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就其所得的价金优先受偿。如果拍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金多余债务金额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抵押人
    2024-01-10
    110人看过
  • 质押背书实现方法和手段
    一、什么是质押背书质押背书,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在票据上进行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债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在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仓单质押没有作背书,质押并不就绝对无效。由于仓单质押权最终要通过处分仓单项下的动产来实现,在记名仓单没有质押背书的情况下,仓单质权人无法直接提取货物进行处分,质押权的实现必须经过诉讼程序来实现。二、质押背书如何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三、票据质押质权的实现票据质押背书又称质权背书、设质背书,是质押制度与背书制度在《票据法》上的结合,属于非转让背书的一种。在质押背书的关系人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
    2023-02-28
    193人看过
  • 质权人是否可以将质物再质押,质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一、质权人是否可以将质物再质押1、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不得将质押物再次质押。在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物只有保管的义务。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质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依照中国《民法典》规定,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一)股权质
    2023-06-17
    420人看过
  • 质押权人应如何实现质权,有哪些合法途径
    当执行质权之际,质物价值的变现优先于其他债款进行清偿,这是建立在债务履约期限已截至,且质权持有人尚未收到合理赔偿这样一个前提之上的。为了给债权人提供相应保障,出质人和质权人会签订相关的质押协议,从而创设出质权。然而,质权并不总是能够被顺利实现。倘若债务人在支付还款期限到来之前或者恰好在该时期完成了债务偿还,那么此时便不再存在着质权得到实施的可能性。唯有当债务人在支付还款期限届满之时却仍未能对应该承担的债权进行适当补偿时,质权持有人才有权利使用质物去实施他自身的质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024-08-13
    90人看过
  • 如何实现股权质权?股权质押流程解析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股权质权的实现,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质权人为银行的股权质押协议书最新通用版<p>甲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p><p>乙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p><p>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p><p>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______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
    2023-07-06
    189人看过
  • 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哪些要求
    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债务必须到期清偿期,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务人必须未清偿债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有风险吗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在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债务人并未履行完毕清偿债务的义务,那么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
    2023-06-27
    373人看过
  • 股权质押怎样实现担保
    在股权质押实现共有4类方法,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在股权质押中,质押率最高是80%,不够考虑到各种因素,一般质押率在50%。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1.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如前所述,国外的立法例,一般规定以股票出质的,须转移占有,“质权人若非继续占有股票,不得以其质权对抗第三者”。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所谓未受清偿,不仅指债权全部未受清偿,也包括债权未全部受清偿。2.股权质权的实现,须与出质股权进行全部处分,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对作为出质标的物的全部股权的处分。即使受担保清偿尚有部分甚至少部分届期未受清偿,也须将全部出质股权进行处分,不允许只处分一部分而搁置其余部分,此即为质
    2023-02-22
    368人看过
  • 质押的股权变现有什么方式
    质权变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024-04-16
    470人看过
  • IPO是否有股权质押的要求
    IPO是否有股权质押要求IPO是否有股权质押要求。发行人有股权质押行为的,不符合有关法律对发行人股权的明确规定。第十二条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第十三条发行人股权清晰,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股权纠纷。第二十六条发行人章程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查程序,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非法担保。
    2023-05-08
    238人看过
  • 股权质押的公证要求有哪些?需要关注哪些事项?
    股权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或股份出质给债权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并与债权人签订质押合同的行为。股权质押需要公证,确认提供股权质押的质押人是否真拥有股权处分权,股权是否可以进行质押等。股权质押的注意事项:一、股权质押不能二押;二、自然人股权质押不需要配偶同意;三、股权质押工商登记不需要股东会决议。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一般情况下,自书遗嘱是可以进行公证的。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由于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以及注明年、月、日的,其本身已经带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所以在经过公证后,该遗嘱就更加稳定的受到法律保护,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进行办理。综上,自书遗嘱是可以进行公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
    2023-07-20
    405人看过
  • 抵押权有哪些实现方式?(下)
    在司法实践中,抵押人的权利义务会因抵押财产价值的增减而受影响。对抵押财产价值计算的时间应明确为抵押权实现时抵押财产的价值,而非抵押权设定时的价值。当事人设定抵押时,未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或者估价失误,或者设定抵押的当时,抵押财产价值与所担保的债权数额相当,后因市场波动等不可预测的原因导致抵押财产价值下跌的,在债务清偿时应对抵押财产重新估价,按照抵押权实现时的价值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无权按抵押设定时约定的价值向债务人追偿。抵押权设定后,抵押财产价格上涨时,抵押人不享有使增加的价值脱离担保的权利;抵押财产价格下降时,抵押人不承担按减少的价值补充担保的义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价值的,应当按照抵押权实现时的价值进行清偿,不足清偿全部债权的,抵押系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第三人对剩余的债权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此时,如果抵押人系债务人的,债务人对剩余的债权亦
    2023-06-08
    298人看过
  •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一、质押后的股权有投票权吗质押后的股权有投票权。股东以股权出质后,股东转让股权受到限制,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不得转让。但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不受限制,股东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股权质押的作用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二、股权质押与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股权转让是一种受让人和转让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受让人已成为公司的一名股东,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并承担公司的债务。股权质押是一种
    2023-03-22
    335人看过
  • 股权质押权可以直接实现吗
    股权质押权可不可以直接实现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时的规定,如果股权质押进行了强制执行公证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没有公证的就需要通过诉讼才能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023-04-30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实现质押权的方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12
      (一)在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相关政策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和具体的办理规范流程,同时缺乏对商标权资产评估的统一技术规范标准。 (二)目前,商标权质押贷款政策多是原则性和方向性的,涉及商业银行方面的政策较少。 (三)地方政府对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推动力度不足,导致企业融资时缺乏相应的政策环境保障。 (四)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手续繁琐,不够简便。
    • 股权质押如何实现呢?办法是哪些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6
      股权质权的实现,须与出质股权进行全部处分,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对作为出质标的物的全部股权的处分。即使受担保清偿尚有部分甚至少部分届期未受清偿,也须将全部出质股权进行处分,不允许只处分一部分而搁置其余部分,此即为质物的不可分性。二是指对出质标的物的股权的全部权能的一体处分,而不允许分割或只处分一部分权能。这是由股权的不可分性所决定。
    • 怎样实现股权质押?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7
      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 (1)股权质权的实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 但对以股份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对记名股票,应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对无记名股票
    • 质押股权怎么办理?有哪些要求?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8
      办理股权质押的方式如下: 1、质押双方就进行质押达成协商,并订立合同。 2、质押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登记机关申请质押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且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 质押股权后还可以实现股权质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4
      股权质押后,实现股权质权的方式:股权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和变卖。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