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有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2)有3名以上取得《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4)有认缴的开办资金;5)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办理材料
需盖章
需盖章
需盖章
提供原件校验,需盖章
提供原件校验,需盖章
提供原件校验,需盖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平市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送达回执》或《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不予通过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向申请单位出具《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单位出具《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材料接收凭证》;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并出具《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送达回执》或《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不予通过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
五、办理时限
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版)(2012年)
第十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应当按照第九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在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省直单位、中央和省外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在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在本省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由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在征得原审批机关书面同意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版)(2012年)
第十八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需要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经营业务范围以及停业、终止等,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许可证视为无效。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版)(2000年)
第十条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15年4月30日修订)(2015年)
第八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业、全国性社团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人事部审批。中央在地方所属单位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所在地的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征得原审批机关的书面同意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制度,并在行政机关网站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名录等信息。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15年4月30日修订)(2015年)
第十六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情形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版)(2000年)
第二十七条职业介绍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机构负责人、经营地址,应在变更前向原审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职业介绍许可证视为无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职业介绍机构提交的变更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2008年)
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经许可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
房地产中介的服务规范及服务机构的设立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5一、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一)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时,必须书面说明机构申报、年度审查状况的住宅权利、面积、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赁、使用限制等基本情况。(二)房地产中介业务由所属机构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三)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地址项目名称、内容和要求合同履行方式、期限中介服务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
-
设立职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7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设立职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我国职业介绍机构及其经营范围有哪些?职业介绍机构有哪些特殊之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6依据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职业介绍规定》,我国职业介绍机构有三类: (一)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它包括乡、镇和街道劳动服务站、所,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二)非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是指除劳动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它可以是公益性的单位,也可以是营利性的单位; (三)公民个人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它可以是公益性的单位,也可以是营利性的单位。 开办
-
开办职业服务中介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8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设立职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022年设立职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0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设立职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