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是无效的,农户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仅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对宅基地的买卖不能过户。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的土地和郊区土地,除了收归国有外,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为集体所有,集体组织的成员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宅基地买卖会因为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规定而无效。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变现
1、村集体内部转让、有偿退出
在农村,人多地少这个问题让很多新生代农民到现在面临了无地可批的困境,有些年轻人想回乡盖房都没有办法申请宅基地建房,对于那些已进城落户且家里有闲置房的村民,我国鼓励大家依法自愿参与有偿退出机制,这样一来,那些已经在城里落户的农民不仅能拿到一笔补偿,还有利于村集体其他村民,那些无地可批的村民也能因此分配到宅基地建房。
2、转换成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最近几年,很多村民会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大都是继承父辈的房子之后才多出一块宅基地的,也有的是因为之前建新不拆旧,导致现在出现了一户多宅的情况。我国采取了措施鼓励村民把闲置的宅基地退出来,然后由村集体把这些退回来的宅基地转变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集体拍卖成功后,村集体成员都能获得分红,依法有偿退出的村民还能额外得到一笔补偿。
3、自主或流转经营,实现增收
在农村,农民外出务工后,家里的房屋也闲置下来,还有的村民继承老一辈人的房子之后,老房子也处于闲置的情况,如果你有闲置的房屋,我国是支持大家通过自主经营或流转经营的方式来盘活这些闲置资产的,另外,如果农民不想自己经营,可以选择流转、入股的方式出租给其他人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项目等新兴产业。
二、农村宅基地转移以及转移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2、依法继承的材料;
3、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4、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5、其他必要材料。
-
农村宅基地买卖过户流程以及农村宅基地买卖过户费用
29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能否买卖,可以买卖农村宅基地吗?
28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法吗,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条件有哪些
373人看过
-
买卖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怎么确权
492人看过
-
本村买卖宅基地怎么过户
13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过户办法,如何过户宅基地
107人看过
宅基地买卖是不合法的。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 更多>
-
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吗,农村宅基地怎么过户?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9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转让,但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即仅限于村集体成员,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村经济成员,自然不能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因依法继承、分家分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而转移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3)分析生产协议或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房屋互换协议;(5)其他必要材料。
-
过户农村宅基地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农村宅基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按照国家法律,宅基地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宅基地所有权各位就别理它了,那是集体或者是国家的。过户其实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的权利转移并不能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来转移,而是要受让人首先要拥有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就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说人话就是你得有当地农村户
-
宅基地房屋买卖确权,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7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
农村宅基地用退回宅基地可以买卖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5看具体情况。 1、农村宅基地,卖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使用资格,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买卖),如果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则有机会要回来。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