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有哪些情形可以提前还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8:30:45 271 人看过

债务人提前还债,如果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则债权人可以接受,并要求债务人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和负担因提前还款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如果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则债权人可以拒绝。

一、合同能提前履行吗

按照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利益的提前履行予以拒绝。

但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债务人希望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则不能拒绝,如拒绝受领应承担迟延受领的责任,承受迟延受领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当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

二、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怎么去要债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拒接还款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注意起诉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

这种情况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还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给予了债务人宽限期的,则诉讼时效从宽限期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还不还款的,则债权人可以在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民法典借款时效是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一、如何理解提存是如何实现的?提存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提存的原因是如何的?提存原因是债务人得为提存的根据。主要包括
    2023-03-14
    304人看过
  • 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的条件有哪些债项得以提前清偿之要件如下:债务人当须明确承诺或通过自身之行为展现出其拒不履行其根基之债务状况。依据相关法条,如借款人决定提前偿还借款,除非双方另有协定另行规定,则应根据实际借款时间长度来计算相应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规定是什么当基于共同连带责任原则设立的担保者未能按照主债务合同所约定的债务偿还期限完成债务清偿时,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该担保者索求其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应负担的保证责任。而对于一般的担保人而言,在主债务诉
    2024-07-11
    404人看过
  • 债务人外出逃债债权人可要求提前还款
    2014年12月28日,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吴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借款期限至2016年6月27日止,潘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确认。2015年10月23日,张某再次向吴某借款13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至2016年10月22日止,潘某、雷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确认。2016年2月,张某支付了第一笔借款到2016年2月27日止的利息后就销声匿迹,第一笔借款到期后亦未归还本金。现吴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全部借款,被告潘某、雷某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于2014年12月28日向原告吴某借款本金10万元,应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被告潘某对上述款项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二笔借款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未到,但潘某和雷某当庭提出,被告张某已外出逃避债务,无法联系其本人。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张某的行为已
    2023-06-05
    101人看过
  • 婚前债务转化有哪些情形
    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4、债务人配偶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自愿承担债务人的婚前债务,这是属于意定之债。一、婚前男方向女方借钱要另外交纳吗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男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这个是需要女方共同偿还的。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婚前个人债务,除非是因为结婚而负债,比如购买的房屋在婚后有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等。2.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债
    2023-03-09
    47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债权受保护,哪些情形下债权无效
    一、哪些情形下债权受保护?1、债权必须具有合法性以民间借贷为例,出借人出借资金给借款人时,如果明知借款人用于赌博、吸毒、贩毒等非法目的,那他的债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债权的合法性,是法律正当性的体现。2、债权必须具有真实性债权必须真实而非虚假,这是显而易见的。虚假债权,是双方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3、债权必须具有完整性所谓债权完整性,是指债权必须有具体、完整的债权凭证。如民间借贷,应该有借据或协议,同时应该有支付凭证。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一些当事人倾向于现金支付,致使债权债务关系真伪难辨,对于大额的现金支付,法院在难以查明的情形下,就会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定,不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所以,这就要求人们在放债的时候,尤其大额放债,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4、债权人也有注意义务债权人放纵
    2023-12-10
    254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可以终止债权债务
    一、有哪些情况可以终止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
    2023-06-16
    465人看过
  • 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有利于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虽可作出处罚,但如果不能撤销其任意履行行为,判决书所确认的债权仍会落空,判决的效力将因此而被虚化,并会造成当事人对法院司法行为的不信任。【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5-04
    125人看过
  • 债务人提前还债,债权人能否拒绝
    此问题需审视债务人提前履行其债务义务的行径是否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在实践中,依据国际司法通则的规定,合同双方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表,履行各自的债务义务。若债务人提前履行其债务,且该履行方式对债权人权益造成了损害的话,债权人有权予以拒绝接收这些履行。反之,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并未对债权人产生伤害,或者能够为债权人带来某种实际帮助的话,那么债权人就应该接受这种提前的履行。再者,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导致债权人承受更多的风险和负担,那么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债务人全权承担。《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4-08-07
    431人看过
  • 债权人因担保人侵害债权人法律上有哪些情形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有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串通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主合同的债权人胁迫担保人违背其真实意思提供担保的等。一、被骗担保怎么处理被骗担保须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串通与骗取事实,可以主张免除担保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二、担保与反担保有什么区别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1、不同概念。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人作出担保或设定的担保。担保人因清偿债务而遭受损失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应当向担保人作出赔偿。担保是指法律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以确保特定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2、方式不同。反担保只有三种担保方式:担保、抵押和质押;担保有五种方式,即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存款;3、对象不同。本
    2023-06-24
    263人看过
  • 不宜提前还款情形有哪些
    提前还款固然能够节省利息支出,但四类买房人不适合提前还款。第一类:使用应急资金还款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房屋贷款是日常支出的重要部分,月供往往占月收入的30%-50%,在频繁加息的情况下,部分“房奴”压力开始增加,急于提前还贷。频繁加息所累积的利息虽然较多,对于资金短缺、经济能力比较有限的消费者,不宜打乱原有的理财计划。同时,使用应急资金会增加未来生活的风险,有可能“因小失大”。第二类:等额本息进入还款中期目前在商贷当中,使用最广泛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如果在中期之后提前还款,那么所偿还的其实更多的是本金,即实际能够节省的利息比较有限。进入还款阶段中期后,如果消费者资金不是很充裕,可以不急于提前还款。特别是进入还款后期,月供的构成中,大部分都是本金,提前还款的意义已经不大了,也就没有必要动用集中的资金还款。这样j既打乱了理财计划,又不利于资金的有效使用。第三类: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达1/4从目前银
    2023-04-26
    163人看过
  • 债务人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以要求提前还款吗
    债务人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是否可以要求提前还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一、债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
    2023-02-15
    286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是哪些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是哪些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几个前提条件:第一、债权债务合法,即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第二、债务人存在不当处分财产或者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且债务人主观上存在恶意;第三、债务人的行为造成了对债权人损害的结果。《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二、主观要件: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1、若为无
    2024-01-17
    322人看过
  • 债权人提前还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提前还债的情形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养老金在发放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吗养老金在发放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扣除;因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扣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偿还法院判决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给债权人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二、合同履行情况有哪些?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把提前履行作为借款
    2023-03-05
    39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作为债权转股权人
    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情形包括:1、合同之债。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一、注册资本主要内容的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一)已被设立质权;(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
    2023-03-14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哪些情形扣押债权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5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 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30
      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分为第一次会议和以后的会议。(1)第一次会议。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也就是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得早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之日起3个月零1天,也不得晚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之日起3个月零15天。(2)未来债权人会议。根据规定
    • 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偿还欠款有哪些情形可以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的情形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担保人需要在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或者连带担保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有哪些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破产债权如何申报 (一)债权申报 可以申报的债权: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前成立的债权; 4、须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但是该债权是否到期、是否有财产担保在所不问。 (二)债权申报的审查 管理人审查,编制债权表,债务人和债权人有异议的可以起诉。 (三)逾期申报和未申报 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
    • 债务人逃债的情形包括哪些,债务人逃债有哪些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2
      转移,意为将某物移动到某地。债务人转移财产,就是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移动到别人那里,目的就是逃避偿还债务,甚至当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之后,法院无从查控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债务人逃债的情形包括哪些,债务人逃债有哪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