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定义和解释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9:35:39 162 人看过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而被确认为他人遭受损失的利益。应当承担返还的义务。比如卖货时多收货款,捡丢失的物据为己有等。获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受损的人称受害人。获得不当得利不是因为受益人对受害人的违法行为;而是因为受害人或者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者过错。因此,受益人与受害人形成债务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一方获得利益

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之一。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精神利益除外。一方获得利益包括利益的积极增加和利益的消极增加。

2、他方利益受损

他方利益受到损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得财产总额减少。如果仅仅一方获得利益,而未造成他人的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例如,拾得乙抛弃的沙发,所谓损失不只是减少他人既存之财产,他人可获得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指受到损失是由获得利益的人造成的后果。受损失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它只影响义务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其形态不必相同。

4、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法律根据

尽管各个国家对不当得利的实体法律规定有所不一样,但实质上都强调利益取得的不当性,取得利益“没有法律的原因”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各国表述不一,在我国民法称为“没有合法根据”与无法律上的原因,在解释上意义相同,是不当得利构成的核心要件。无法律上的原因既可以是自始无原因,也可以是事后无原因。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什么是不当得利的后果,更不知道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即使是知道了也不清楚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这些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尤其是在捡到包或手机等情形下,尽量避免因自己一时的贪念而酿成大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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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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