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6 06:00:11 477 人看过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罚款、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追偿资金、孳息和其他资金组成。用于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并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由以下资金组成的: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救助基金孳息;

4.其他资金。

这些资金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用于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并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社 会 救 助 基 金 由 哪 些 资 金 组 成 ?

根据您提供的素材,我了解到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适用于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或肇事者跑了且无法找到人的情况。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形,您可以申请该基金进行先行垫付。同时,交通事故司法救助的优势包括贯彻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必然要求,为实现公正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终极目标之必然要求,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落实,对于确因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的当事人,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和手段加以救济。

如果您有关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罚款、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追偿的资金、孳息和其他资金组成的。该基金适用于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或肇事者跑了且无法找到人的情况。交通事故司法救助贯彻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必然要求,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落实,对于确因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的当事人,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和手段加以救济。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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