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扣除没有规定工期的款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1:42:57 364 人看过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并没有强行规定每个月上多少天班算满班,只是对工作时间不能超过一定的时数进行了规定。上满22天,月薪制的员工应当领到全月正常工资。单位应当在您离职时结清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没有处理的话,可以提劳动仲裁。

工期超期罚款有没有法律依据

首先,要确定合理工期,应当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依据。在工期定额中未列项的工程,其工期由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报当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合理工期确定后列入合同条款,双方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办事,通过科学管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并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制订施工措施,实现缩短工期,提前竣工。

每提前(或拖延)一天竣工的奖(罚)金额,可根据工程施工的易难程度,按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四计取。实行提前竣工奖的工程,奖励金额的比数由当地建委商建行确定。奖金和罚款额的比例要对等,但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三。奖金和罚款采取分段提取办法,工程基础部分占奖金或罚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结构部分占百分之三十;装修部分占百分之五十,在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结算付清。

实行提前竣工奖的工程,其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规定竣工工期提前的,由建设单位从因提前竣工所获得的经济收益或节约的投资中向工程承包单位支付奖金;因工程承包单位的责任,致使工期拖延的,由工程承包单位从自有资金中向建设单位交纳罚款。罚款不得计入工程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税法有没有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借款费用
    一般规定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威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其他借款费用不予资本化。另外,购置、建造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但如果中断是使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予资本化。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长期借款费
    2023-11-26
    477人看过
  • 请假的工资应该如何扣除的
    如果请的假属于事假,则事假期间不算出勤,平均日薪为0;若是病假,一般为平均日薪的70%;若是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年假则按照正常出勤,不扣工资。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5至15天。工伤请假工资应该如何算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有效保障了工伤职工伤情治疗和恢复期间,也就是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工资权益。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2023-08-12
    428人看过
  • 退休职工的误工费应该从工资中扣除吗
    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没有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原则按第一种意见处理,不能主张误工费。主要理由是:1、误工费是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等主观利益损失量化计算的损失,是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失。2、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退休人员接受用人单位有聘用、返聘,也没有禁止退休人员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的经营。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也规定,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一、退休后返聘工伤怎么办退休后返聘是不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工作的时候
    2023-03-29
    350人看过
  • 漏扣员工社保款项后应该如何处理
    一、漏扣员工社保款项后应该如何处理漏扣员工社保款项后应该如何处理,要具体分析。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若是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赔偿,但是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公司缴纳社保的比例公司承担的社保比例如下: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16%;个人缴费比例是8%;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
    2023-11-03
    447人看过
  •  急辞工是否应该扣除工资?
    劳动者急辞工时,一般不需要扣工资;但如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正常辞职时,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如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扣除数额最多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用人单位的损失情况,急辞工的员工应被扣除相应的工资数额。劳动者辞职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急辞工应该扣工资吗急辞工通常是不需要扣工资,不过要是提前辞职走人,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从而给所在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要求做出赔偿。若是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
    2023-11-25
    284人看过
  • 法院定期会怎样扣除一笔款项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人民法院每隔6个月划扣一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资金是不得超过六个月,其查封、扣押动产是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是不得超过二年。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冻结失业金的卡能划扣吗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如果失业金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资金,人民法院是不能划扣的,如果超出生活所必需的,就可以对超出部分划扣。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需要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执行的,有权要求其他单位协助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
    2023-07-05
    94人看过
  • 当前扣税专项扣除标准的最新规定
    个税专项扣除标准: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孩子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3、住房贷款利息。首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4、住房租金;5、大病医疗;6、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内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扣除标准: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1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药费支出不作考虑;2跨年未及时报销的等特殊情况,应以在医保报销的数据及报销时间为准;3以一个自然人为单位归集药费支出、单独计算扣除标准。《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
    2023-07-14
    381人看过
  • 工程没有签订合同,应该如何索取款项
    工程没有合同要钱的方法:1、可以协议处理签订合同,或者向法院申请核实工程量,参照国家标准支付工程款,只要合同实际履行,也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2、收集相关证据,可以起诉主张工程款,不要放弃合法权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工程款拖欠,没有合同怎么办在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是否有合同关系着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比较有效的问题。若是当事人之间并没有签订相应的合同,这种情况下比较棘手,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此时最好就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提供担保冻结对方的财产,以免出现转移财产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3-07-05
    102人看过
  • 辞职后是否应该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
    不合理,只要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就应该按时为劳动者办理辞职手续并结清工资,不能克扣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除非劳动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员工辞职要注意什么员工辞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023-07-06
    309人看过
  • 《工资扣除法》有哪些规定
    1、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减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工人,不得无故扣减或拖欠工人工资。”但是,在特定情况下,雇主也可以扣除工人的工资。雇主不得扣除工人的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雇主可以扣留工人的工资:(1)雇主扣留和支付的个人所得税(2)雇主扣留和支付并由工人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3)赡养费和法院判决和命令中要求扣留的赡养费(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工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工人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工人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则应按照最低工资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扣除工资是否合法第二,如果你上班迟到,是否必须扣除工资雇主不能对工人处以罚款,但雇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如规章制度)奖励勤奋和惩罚懒惰,这也是人力资源
    2023-05-07
    134人看过
  • 税款没抵扣的项目有哪些
    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的价款项目包括: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4、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等等。一、如果发票遗失怎么办专用发票丢失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二、汽车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2023-04-07
    302人看过
  • 专项扣除的租房合同没有备案可以吗
    一、专项扣除的租房合同没有备案可以吗关于租房合同未办理备案是否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最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房租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定标准是由各省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并符合定额按月扣除原则;同时,纳税人每个人仅能享受首次购买住房所产生的贷款利息扣除待遇,且在此过程中,每月都必须进行定额扣除;但是,扣除期限不宜过长,一般不应超过240个月。即使租房合同没有备案,也不妨碍其作为个人所得税抵扣依据。至今为止,尚未有任何现行政策明确要求房租合同或协议必须先经过备案程序,不过纳税人应当妥善保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以及其他与之相关的重要文件,以便后续查阅和检查。《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
    2024-04-11
    33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有没有规定扣除
    交通事故赔偿可能有扣除,需结合具体情况。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问题进行协商处理,交警队通常情况下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交警队应该依据事实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索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
    2023-02-07
    397人看过
  •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扣除工资吗?
    怀孕期间请假单位不得扣除工资,但是员工在怀孕期间未为单位提供劳动,员工请假是按照正常员工请假,单位是不需要为员工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的。但是单位不得以此扣除员工以往工资。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员工怀孕期间请假扣工资么?单位不可以扣除女员工怀孕期间请假工资,但是由于职员在怀孕期间请假时,并没有给单位创造劳动价值,故此孕期工资是按照正常工资的一定比例来支付的,所以对于怀孕的女职员来说,并不能看到工资少了就认为被单位扣除了工资。1、怀孕期间请假单位不得扣除工资,
    2023-08-17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征地专项扣除有规定的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4
      当事人在税务相关信息填写中的专项扣除一项是不可以随便填写的,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规定,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 正常工资扣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有没有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2
      交纳个税,可以税前扣除的应该只有五险一金,如公积金、社保之类的 一般来说除标准内的五险一金外,其他都是缴纳个税后扣,你如果在税前扣就侵蚀个税税基了 罚款应当直接税前减掉,对于个人来说,没有收入哪来的交个税的义务 这罚款当然不能计算在收入中了,所以税前扣除罚款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不是员工的实际工资所得,不需要计征个税
    • 员工工资中有借款要扣除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5
      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中,并未允许单位可以以员工有借款为由而进行代扣,因此出于保护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权利考虑,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该足额支付,除了可以代扣法定的费用外,不能将借款从工资中扣下来。
    •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怎么扣,有没有法律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3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标准:对于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费用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予以扣除。
    • 期间的增效工资该否应该被扣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2
      不可以,现在国家严重维护妇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