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在哪些情形下易被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9:03:49 348 人看过

下列情形下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1、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2、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3、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一、驰名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驰名商标保护措施有: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二、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

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

三、纯近似商标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用来误导消费者的,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起诉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法院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有哪些主要形式?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客现方面存在五种行为表现形式:1、通过发布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散发公开信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散布捏造的虚伪事实,恶意贬低、诋毁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2、组织人员以客户或消费者的名义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新闻单位等虚假投诉,诋毁和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种方式的投诉理由一般为:产品质量低劣,服务质量差,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消费者权益。3、在业务洽谈等公开场合故意向竞争对手的客户或消费者散
    2023-06-23
    459人看过
  • 与域名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网络空间,域名如同名片,在网络经济运行中取着极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域名的保护却相对有限,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中国互联网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但是,这些规定并不是正式意义上的立法,其法律效力有限。网络域名侵权现象通常表现为域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企业名称、他人域名等。域名侵犯商标权,即利用别人的(注册)商标作为网络域名。对此,国际上解决途径不同,或是作为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处理,或是作为侵犯商标法等法律关系处理。笔者认为,只有当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发生直接冲突时才可适用商标法,而将普通注册商标注册为域名,按照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很难认定为一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我国,目前仅注重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而对将他人的注册商标抢注为域名行为缺少必要的惩罚,致使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显然,这种法律上的缺陷实际上是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
    2023-06-08
    167人看过
  • 商标注册中的反不正当竞争存在哪些情形
    一、以他人的姓名、企业名称或商号作为商标注册二、袭用知名、著名、驰名商品商标造成消费者误信三、外国著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对于未在我国注册的外国商标,我国《商标法》自然不予保护,也未禁止我国企业以外国商标或其翻译作品作为商标注册。四、将老字号、老招牌作为商标注册反不正当竞争一直都是商标立法目的之一,只有商标注册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有效防范,《商标法》的制定及实施才可谓没有疏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
    2023-06-11
    104人看过
  • 广告行业有哪些不正当竞争的情形
    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广告中的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利用广告诋毁或者间接诋毁其他经营者、生产者的商品和服务;2、采用虚假夸大的广告内容诱骗、误导消费者;3、利用广告服务指标的形式,不正当地获取他人商业秘密,侵犯广告作品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2024-05-14
    263人看过
  • 域名相似不一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1、不一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认定使用相似域名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审查案涉域名是否具有一定影响。而是否具有一定影响,要依据以下情形进行分析:(1)、涉案域名使用时间长短。被侵权的域名注册时间短,可以认定该域名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2)、域名宣传、推广时间。宣传、推广持续时间较短,渠道较为单一,且无证据证明其推广的实际转化、变现效果的,可认定不具有影响力。(3)、域名所对应的商品与服务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域名的价值与影响力主要取决于其对应的商品、服务以及商业主体或品牌。当事人未能举证域名所对应的商品与服务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则可认定不具有影响力。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识,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标识。人民法院认定反不正当竞争
    2023-02-17
    118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的情形有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对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进行详细规定了不正当竞争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七条政府及
    2023-02-26
    396人看过
  • 网络微环境下侵犯名誉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7月28日,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在京召开网络微环境下家纺行业侵犯名誉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专家研讨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专家学者对近期出现在XX、YY等社交网络中,因传播虚假信息、恶意诋毁商业竞争对手的行为引发的名誉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研讨。家纺行业三巨头之一某某的企业代表参会,对家纺行业三巨头因XX平台传播虚假新闻产生名誉权纠纷并诉诸公堂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近日,富ZZ一纸诉状将某某告上法院,某某积极回应,发表声明称要既要应诉,又要反诉,家纺业XX抹黑事件的进一步发酵引起法律专家的关注。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加剧,利用YY、XX等自媒体平台作为攻击竞争对手的行为屡见不鲜。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已21年,其内容已经跟不上市场实践发展,很多案件在技术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变化,特别是YY、XX都是近年才涌现出来的东西,其中涉及到企业
    2023-04-24
    436人看过
  • 如何认定相似域名构成不正当竞争?
    1、你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2、被告注册、使用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说与你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并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这就像商标一样,按照公众的一般认知,他使用的域名就会被认定为是你的域名,那么就是混淆了。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域名权利就是被侵犯了。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没有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比如说就是想借你比较知名的域名,获取利益什么的。一旦你发现对方的域名已经构成相似域名,并且形成不正当竞争的话,那你就要赶紧采取措施。实践中,一般建议你公司先给对方发送律师函,争取较低成本的协商解决该问题。因此,最好就是由公司内部法律事务人员或外聘律师执笔完成,发送到对方正确地址,不过你要记得留存发送单据,如快递的签单,这些是可以作为你今后可能参加诉讼时的证据。如果你真选择起诉
    2023-04-30
    211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惩罚性赔偿适用于哪些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一、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2023-03-28
    91人看过
  • 区分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与公平竞争的区别在于手段是合法的,还是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正当竞争是指以善意、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基础的良性竞争,参与警长的各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符合诚信原则和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的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违法或者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征反不正当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具有利益权衡属性。19世纪以来的竞争法史表明,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保护,但竞争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又需要规限。竞争的这种利弊交织的矛盾性,决定了必须通过利益衡量对其是否功能受限或过犹不及进行判断,既包括市场竞争利害关系各方的利益衡量,也包括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衡量。2、行为规制模式需要充分说理,不能机械地适用法条。就权益保护模式而言,其法律适用相对简单,只需将事实对照法条进行分析;而反不
    2023-07-01
    491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被侵权人损失由谁负责
    1、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侵权赔偿数额依据以下方式确定:(一)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二)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三)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四)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
    2023-02-06
    271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对不正当竞争作了界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从上述规定来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包含了以下构成要件:1.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从该项规定来看,从事不正当竞争经营者的范围,既包括依法登记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包括依法登记成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等经济组织。作为经营者的个人,一般是指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上述主体必须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不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即使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也
    2023-06-08
    472人看过
  • 不正当网络宽带的侵权竞争
    在广州存在一些虚假冒牌的宽带安装公司,其假冒正规电信运营商,宣传虚假广告,通过优惠促销宣传,以知名公司的名义实施诈骗。这些虚假网络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不光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侵犯了知名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以下是相关内容报道。广州一些住宅小区里面或者附近商铺,你可以看到粘贴着安装宽带的广告海报和有人在派发宣传单张,单张上还写着宽带公司的套餐价格和报装电话,一些海报还声称只要拨打上面的报装电话,就会有工作人员上门为你安装宽带,看起来十分可信又惠民。今年3月,住在番禺大石的邱小姐,看到楼道内的某电信公司宽带广告,600元的4M套餐,买6个月赠送2个月,看来不错,马上拨打了报装电话。很快,一名自称某电信宽带公司员工的人上门,接通了网络。但仅仅过了4天,邱小姐就发现电脑再也上不了网了。邱小姐打电话给这家公司,想叫公司技术员过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对方开始还说立即派人维修,但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花
    2023-06-05
    449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侵权的如何赔偿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
    2024-05-10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域名注册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3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 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在哪些情况下成立?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在一个案件中同时主张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是法律基础: 1、某一行为可能在侵犯注册商标的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分别由《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定,涉及不同的法律行为、法律关系。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
    • 认定域名构成或者不正当竞争应符合哪些要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1)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 域名被注册后属于不正当竞争还是侵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8
      下列情形下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1、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2、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3、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 什么情况下域名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飞速发展,关于注册、使用网络域名等行为所产生的侵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与日剧增。如何认定注册使用域名的行为构成是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就涉及到许多专门的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