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上收签订劳动合同权后有何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4:42:57 178 人看过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核心。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就无法名正言顺,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得不到清晰、分明的界定。但是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非常重视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忽略了劳动合同签订中的一些细节问题。

为了引起公司对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视,有助于公司“排雷避坑”,本文从五大角度出发,详细分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种种风险,并针对风险给出务实的操作建议。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3、正确行使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在劳动合同缔结之前,用人单位和员工为了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采用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应聘的方式,来实现订立合同之前的平等协商。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有一个权利——了解对方相关信息的权利。如果没有这个权利,用人单位的面试根本就无法开展,因此法律必须赋予双方当事人知情权。

二、公司买社保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如果公司是私营公司或合伙经营,法人是公司法人且是股东之一,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劳动合同是确立企业与员工关系的,法人与企业的关系在营业执照上写的很明确了。如果公司是国有企业,法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由上级决定,因为国有企业的人事权在上级或母公司,按理说,法人的管理关系应在上一级组织。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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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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