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况可以发起刑事赔偿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20:15:37 315 人看过

一、违法拘留的,或者虽然合法拘留但时间超标,之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的;二、逮捕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的;三、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期、罚金或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造成赔偿请求人受伤或死亡的;五、殴打、虐待或者唆使他人殴打、虐待,造成赔偿请求人受伤或死亡的;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赔偿请求人受伤或死亡的;七、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要求支付代通知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在实务中俗称“代通知金”,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代替通知期的金额”,有些媒体把“代通知金”写成“待通知金”是不对的。

《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哪些情况无法起诉?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无法起诉的情况有哪些?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中国刑法把情节分为定罪的界限的定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来理解,如果某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对社会已无危害,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第76条、77条、对追诉时效有具体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不予起诉,这是近代世界刑事诉讼法普遍适用的原则。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或国务院的建议,经过审议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在中国,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依照刑
    2023-04-13
    18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法律援助
    以下情况下提供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一、政府有免费的法律援助吗有,为下列人员提供: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二、刑事诉讼法关于聋哑或盲的人有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关于聋哑或盲人的规定有:犯罪嫌疑人
    2023-03-27
    138人看过
  • 可以起诉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起诉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
    2023-06-03
    405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可以由别人代替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1.“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这里的近亲属是指该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死亡公民的近亲属提起诉讼,即成原告。2.“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的公民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未正式参加工作或独立生活的公民,有精神病或因生理上的缺陷而不能亲自参加诉讼的公民。法定代表人是指由法律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人,其代理权不需被代理人的授权。法定代人一般是该公民的父母、监护人、保护人等。3.“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要有委托人的签名、盖章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事项和权限内参与诉讼活动;委托代理人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承担。律师、亲属、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2023-04-21
    25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数罪并罚有哪些情况?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刑法第318条)。(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刑法第157条第2款)。需要说明的是除了走私毒品罪、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暴力抗拒检查的,属于这些罪的加重情节外,其他所有犯罪,如果又抗拒检查,均应以各该罪与妨害公务罪实施数罪并罚。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又暴力抗拒工商人员的检查,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施数罪并罚。(3)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198条第2款)。这是典型的牵连犯,但实施数罪并罚,所以正如上文所言,牵连犯
    2023-04-19
    446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发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决定、不服经营自主权侵犯、不服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未办理、不服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不服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职责、不服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
    2023-10-17
    2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哪些情况可以不开庭?
    有两种情形可以不开庭审理:1、是转入督促程序的案件,即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数量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过开庭审理直接向债务人发出附有条件的支付令,若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2、是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案件,即法院认为民事纠纷的争议不大,当事人在案件开庭前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必进行开庭审理,而是由审判员一人或者由合议庭主持,以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审结案件。除了以上情形,法院对于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不管是适用一审普通程序,还是适用简易程序,通常需要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一、遇到欠款纠纷,应怎么办一、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
    2023-04-12
    446人看过
  •  哪些主体可以发起民事诉讼的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当事人包括人民检察院、其他依法设立的专门人民检察院和公民。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其他专门人民检察院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公民作为个人或群体中的特定主体,可以通过公共领域的公共沟通来实现社会福利。公益诉讼应更多地通过动员、沟通和教育来实现公共利益。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当事人: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2、其他依法设立的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各级政府成立的专门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级政协成立的专门人民检察院等。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是其自身的职责。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促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2、社会福利组织:社会福利组织是指非政府组织和组织,不以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标,以社会福利为主要目
    2023-10-23
    395人看过
  • 离婚可以提出赔偿有哪些情况
    离婚可以提出赔偿的情况有:1、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4、重婚;5、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一、家暴怎么办具体应该请教谁遭遇家暴的求助方法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会判决离婚。因为家庭暴力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而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二、在哪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1、对方重婚的;2、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5、对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2023-06-28
    438人看过
  • 可以要求离婚赔偿有哪些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离婚算还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对于刑事上的重婚,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必须同居生活在6个月以上。在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也应规定一个期限呢?笔者认为这是必要的。这样有助于对重婚事实的检验和确认,使其具有准确性和不容推辩性。对于同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期限,可以参照重婚的时间界限来界定。(三)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
    2023-04-26
    329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减刑?可以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哪些情况可以减刑?1、“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指的是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2、“立功表现”具体包括以下情形: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
    2023-03-26
    363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哪些情形下可以不起诉
    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的费用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的费用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
    2023-07-21
    315人看过
  • 起诉重婚罪后有哪些情况可以撤诉
    起诉重婚罪后还能撤诉吗?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2)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特赦”涉嫌重婚罪的被告人。主要法律依据根据:A、《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规定,庭审过程中,如果自诉人对被告人产生恻隐之心或原谅对方,可以撤回对被告人的指控而使被告人免受刑罚之灾。B、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可见,即使被告人涉嫌重婚罪一审被判罪名成立,被告
    2023-06-04
    407人看过
  • 哪些情况消费者可以享受三倍赔偿以及诉讼时效
    一、哪些情况消费者可以享受三倍赔偿消费者可以享受三倍赔偿的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能否获得三倍赔偿,取决于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只有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才能要求经营者增加支付三倍赔偿。二、消费者可以享受三倍赔偿的诉讼时效消费者可以享受三倍赔偿的诉讼时效,如果是发生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则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2023-06-07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可以起诉开发商的诉讼胜诉都有哪些情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买房人,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发现开发商确实有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首先可以采取民事协商的办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便可以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需要注意的是,投诉前,消费者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
    • 行政诉讼有哪些情况可以提起?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3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 重婚罪哪些人可以提起诉讼,哪些情况可以提起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关于重婚罪哪些人可以提起诉讼,什么情况可以提起诉讼,法律有如下解释: 一、什么是重婚罪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二、谁可以起诉重婚
    • 拆迁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哪些情况可以起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
    • 哪些情况可以起诉对方虚假诉讼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8
      对方虚假诉讼的,起诉方一般先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是虚假诉讼,然后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则向正在审理的法院提供,或以第三人身份起诉,参与到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案件已经审结,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