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09:07:29 149 人看过

一、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有:

1.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属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民事权利,是新型用益物权

2.土地承包权依法律赋予而产生;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生效而产生

3.土地承包权是法律上的客观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现实中的主观权利

4.土地承包权的法定主体是农民,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户

5.农民土地承包权具有社区成员权特性,不得被剥夺和非法限制;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被依法剥夺

6.土地承包权其存在具有人身依附性,且不能流转、抛弃或放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流转

7.农民土地承包权因“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而长期存在,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虽具有较长期限,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因一定法律事实(如承包方依法退包等)而消灭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三、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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