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提供上述全部资料。(二)变更登记须村委出具证明。(提供双方情况)(三)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协议并由村委盖章。(四)提供双方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一般分以下流程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土地权属材料;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变更登记是否须转让双方申请
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1、土地总登记;
2、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
3、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的土地权利的登记;
4、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5、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6、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
7、名称、地址或者用途变更登记;
8、土地权利证书的补发或者换发;
9、其他依照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
土地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280人看过
-
土地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334人看过
-
怎么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413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怎样办理?
207人看过
-
如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313人看过
-
变更土地登记
481人看过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
怎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香港在线咨询 2021-05-31(一)必须提供上述全部资料。(二)变更登记须村委出具证明。(提供双方情况)(三)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协议并由村委盖章。(四)提供双方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一般分以下流程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土地权属材料;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
-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怎样办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9到当地土地登记中心办理,一般会在行政服务中心设有窗口。需要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土地评估报告,以及当地所需的其他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土地登记书各地有格式化的表格,需要到登记窗口领取,或者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
-
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变更登记贵州在线咨询 2021-04-08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怎样办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1-06-02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
-
土地使用证的变更登记怎样办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8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