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据保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证据保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1:51:58 359 人看过

(1)诉讼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诉讼证据保全的采取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应当在诉讼进行过程中采取。在诉讼开始之前提出的,是诉前证据保全申请。

二是,被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待证事实有联系。这种联系只要求是形式上关联,实质上的关联性如何以及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所具有证明价值的大小和强弱等则在诉讼证据保全阶段无需要求。

三是,须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能灭失”的原因,可以是客观原因,也可以是主观原因,如物品腐烂,证人即将灭亡,掌握证据的人可能故意毁损证据等。“以后难以取得”,是指证据虽然不至于灭失,但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将来获取它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或者成本过高,如证人出国定居等。

(2)诉讼证据保全,是指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诉前证据保全的采取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应当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采取。

二是,须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由于尚未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所以还不存在当事人,只能是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三是,须情况紧急,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这里与诉讼证据保全相比,多了“情况紧急”的要求,如果不是情况紧急,就应当到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去申请保全。

四是,须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其他特别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一、著作权法修订中对诉前证据保全的具体规定

《著作权法》相关修订中对诉前证据保全的具体规定是:一般来说,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保证,拒不提供的,法院不予财产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证据保全问题之什么是证据保全
    一、什么是证据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以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且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其中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还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二、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
    2023-03-22
    500人看过
  • 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有哪些方式和要求?
    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有哪些方式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以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且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其中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还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2023-04-25
    250人看过
  • 借款合同证据可以保全吗,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一、借款合同证据可以保全吗借款合同证据,在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等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借款证据进行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二、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
    2023-06-17
    7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一)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二)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三)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四)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五)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六)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二、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包括进行票据提示、作成拒绝证书、中断时效。(1)按期提示票据。持票人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就是保全票据权利的方式之一,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持票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请求付款被拒绝的,方可行使追索权;期前追索的进行也以按期提示请求承兑被拒绝为条件之
    2023-06-06
    352人看过
  •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二)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三)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四)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以取得。
    2023-04-25
    422人看过
  • 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一、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2023-06-03
    356人看过
  • 证据保全之电子证据保全公证
    一、电子证据是什么电子证据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表达某种完整的意思并通过互联网传输后固定于某种载体上的、可以证明某种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信息组合记录,是以电子形式及其人他类似手段所产生、传递、接收和储存的各类数据信息。二、电子证据保全公证是什么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属于证据保全公证范围,其目的在于以公证文书的形式将能够证明某个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固定化,以便厘清事实,确定责任,解决纠纷。我国目前公主机构开展的电子证据保全业务主要有:网页保全、电子邮件保全、手机短信保全等。三、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现状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增长,网络侵权现象也呈高发态势。与之相应的是网络侵权证据的公证保全业务也逐渐增加。其逐渐显现以下突出特点。(一)申办数量增加迅速。近几年,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年办证数从开始的寥寥几件到目前的近百件,数量上翻了十几倍。(二)保全范围不断扩大。最初的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
    2023-04-02
    98人看过
  • 采取诉前证据保全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采取诉前证据保全应当注意哪些事项(一)主要适用于涉嫌侵权证据基本被对方控制,申请人举证客观上存在困难。(二)保护市场主体正常的工作秩序,并不得损害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如涉及他人秘密信息的,出示的对象应当仅限于法官。(三)有义务披露证据的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证据的,视为被申请人认可申请人的证据和主张,法院应根据申请人的证据作出对被申请人不利的事实认定。二、诉前证据保全的定义诉前证据保全是证据保全的一种,目前主要是适用于知识产权方面案件与海事纠纷案件,对于其他民事诉讼一般不适用诉前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非常措施,是为防止可能因自然或人为的原因造成证据的灭失或损坏,而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对证据实行有条件的固定或保护。证据保全分诉前证据保全与诉中证据保全两种,诉中证据保全,在各类民事诉讼中都可以适用。三、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一)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
    2023-06-06
    420人看过
  • 哪些证据需要保全
    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因此,证据保全也应在开庭前完成。如果是属于在庭审期间新发现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或由人民法院收集,没有必要进行证据保全。上述情况,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采取保全措施。诸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都可能成为保全的对象。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程序1、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当事人依据该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通常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必须写明申请保全证据的形式、内容,证据存在地点,以及这个
    2023-04-30
    61人看过
  • 网络取证及证据保全
    1、打印。对网络犯罪案件在文字内容上有证明意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将有关内容打印在纸张上的方式进行取证。打印后,可以按照提取书证的方法予以保管、固定,并注明打印的时间、数据信息在计算机中的位置(如存放于那个文件夹中等),取证人员等。如果是普通操作人员进行的打印,应当采取措施监督打印过程,防止操作人员实施修改、删除等行为。2、拷贝。是将计算机文件拷贝到软盘、活动硬盘或光盘中的方式。首先,取证人员应当检验所准备的软盘、活动硬盘或光盘,确认没有病毒感染。拷贝之后,应当及时检查拷贝的质量,防止因保存方式不当等原因而导致的拷贝不成功或感染有病毒等。取证后,注明提取的时间并封闭取回。3、拍照、摄像。如果该证据具有视听资料的证据意义,可以采用拍照、摄像的方法进行证据的提取和固定,以便全面、充分地反映证据的证明作用。同时对取证全程进行拍照、摄像,还具有增加证明力、防止翻供的作用。4、制作司法文书。一般包括检
    2023-04-27
    34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二审法院必须采取保全措施
    1、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但由第一审法院实施。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一、诉讼中财产保全适用条件(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三
    2023-02-09
    186人看过
  • 什么叫离婚证据保全,离婚中如何保全证据?
    一、什么叫离婚证据保全离婚证据保全,就是针对对于可能会腐烂、毁坏、被抛弃、易灭失的离婚诉讼的证据,在调查取证之前,预先采取保护措施。离婚证据保全的方法主要有: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像、抄写、复制等;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将证据原物封存等。离婚证据保全,可以由诉讼参加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证据保全的重要作用,在于防止证据灭失后无法取得,从而造成审判上的困难。二、离婚中如何保全证据起诉后提出证据保全申请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如果人民法院接受了诉讼参加人的申请,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种证据、在何时何地用何种方法保全。如果人民法院不接受诉讼参加人的申请,也应作出裁定,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关于证据保全的方法,《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要根据证据的不同而
    2023-03-02
    76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证据保全担保
    证据保全的担保是指当事人在申请证据保全时,法院为了防止在某些情况下出现对被保全人的不利,而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此处的提供担保并非申请证据保全的必要条件,法院是否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法院一旦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的证据保全申请相应的担保。判断担保是否与申请相适应,其标准在于申请人所欲保全的证据类型和采取的保全方法。如果保全的证据为双方有争议的物,并且需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证据保全的,那么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数额应与该系争物的实际价值相当;如果采取鉴定、勘验或拍照的方法保全该证据,那么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采取该保全措施给对方利益造成的损害。通过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这一方式,基本上可以解决不当证据保全的问题,也利于实现双方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法院针对申请证据保全所作裁定救济途径,一般认为,法院作出的准予保全证据裁定,相对一方当事人不得声明不服。如
    2023-06-06
    308人看过
  • 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包括什么,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一、证据保全法条包括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2023-06-18
    8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保全证据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你说的保全证据,根据实施保全的主体不同,分为两类保全证据。 1、法院保全。 2、公证保全。所谓保全证据是指人民法院、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保全证据公证的种类:(一)对书证的保全;(二)对物证的保全;(三)对视听资料的保全;(四)对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票据, 不是票据债权的转让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 (一)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 (二)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三)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 (四)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五)记
    • 什么是证据保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证据依法采取保全措施,预先提取、固定并妥善保管,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种措施。在民事诉讼中,并不是所有案件的证据都需要采取保全措施。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有关,即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第二,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存在毁损、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 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如何保全证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2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 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采取海事证据保全?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2)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3)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4)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以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