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中的罚款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对个人及单位罚款金额的基础上,加大了处罚力度,加重了行为人的违法成本,也是国家为了解决执行难,加大法律的威慑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从法律层面看,大幅度的提高处罚金额,形成强大态势;从执行层面看,可以有效的遏制藐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效力的行为。总体来说,该条规定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但任何一种好的制度都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他能起到法律应有的作用,用不好,它的消极意义将不断膨胀,最终使其失去法律者指定法律时的初衷。
法律虽有该条规定,但并不是意味着在实践中对任何妨害诉讼和执行的行为都一视同仁的给予处罚或者高额处罚。
二、区别对待,其主要原因
(1)我国人口众多,虽经过多次普法教育,但公民的整体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不高;
(2)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3)具体案情各异;
(4)人民法院需要对妨害诉讼和执行的行为施加威慑力的大小程度不一。所以该条是给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一个处罚幅度,在这个幅度范围内,由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根据案件基本情况,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科学的设定一个数额,从而达到惩治违法行为和形成法律威慑力的立法目的。
三、罚款需具备的构成要件
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1)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义务人没有在生效文书确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
(3)权利人依据上述生效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
(5)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义务
(6)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仅指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
(7)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原因不是其客观不能履行,而是其主观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符合上述条件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2、要有妨害诉讼和执行的行为存在
任何处罚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基础违法事实之上,没有基础违法事实,根本谈不上处罚。因为罚款是对行为人在经济上增加支出,是仅次于人身限制之后的较为严重的强制措施,所以,作为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应当从严执法。如何没有法律法规规定,随便给予某单位设定义务,这是司法权的滥用。
3、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行为的轻重是我们课以处罚、裁量处罚的重要依据。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情形的行为都必须给予处罚。法律课以处罚的条款,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得不”被动的事情,只有在罚款以外的措施尚不能教育行为人,不能对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的情况下,才对行为人实施处罚。行为人的行为的严重程度,是我们裁量的依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的程度,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得依靠法官根据具体情节适时作出评判。
-
哪些情况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41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罚款
24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况包括哪些
2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的情况有哪几种
2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35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221人看过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况有哪些?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况有哪些,内容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民事诉讼的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那么,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况有哪些?下面法律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
-
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情况包括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06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
民事诉讼法庭组成情况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91.民事法庭通常分为民事一庭和民事二庭,民事一庭负责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民事二庭负责审理商事纠纷。 2.民事法庭一般分为原告方、被告方、审判方。原被告方为案件当事人(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确权诉讼中还包括对民事法律关系有确认利益的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其人数为1~5人。 3.审判方也就是法庭,分为独任制和合议庭审理制。 4.独任制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可以是助理审判员,但不可是人民陪审员
-
离婚诉讼中哪些情况会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6以下几种是法律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⑤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⑥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发生您身上的情况属于法律上认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建议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关抚养权,财产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 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共同财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法院不会受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2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