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发布文号:
1、公司章程的约束力1、1法律效力章程须包括具有下列内容的条款:自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之日起,本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关系的法律文件。根据公司章程而产生的有关公司事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可依据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依据章程起诉股东,某股东也可依据章程起诉另一股东。本款所指起诉包括在法院提出诉讼或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2营业期限章程须载明公司的营业期限。
2、股份和股票2.1赎回和购回股份章程须对公司赎回和购回其股份作出规定,包括具有下列内容的条款:(1)公司在任何时候必须设有普通股。(2)公司经有关机构批准可以设立可赎回的股份,赎回时须按(本款(8)、(9)、(10))项的规定及发行时载明的条件办理。(3)公司经有关机构批准可购回股份,但购回时须按(本款第(4)、(5)、(6)、(7)、(8)、(9)、(10)项)的规定办理。(4)公司只可以下列方法之一购回股份:(a)全面购回;(b)在中国境内一家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购回;(c)以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订立的合同购回。(5)公司提出全面购回其股份或在(本款(4)项(b)目)指的证券交易所购回股票,须经股东会按本章程的规定批准。(6)公司以在证券交易所外订立合同的方式购回股份时,须事先经股东会按本章程的规定批准。但股东会以同一方式事前批准,公司可以解除或改变经上述方式已订立的合同,或放弃其合同中的任何权利。购回股份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承担购回的义务和取得购回股份权利的合同。(7)公司购回自身股份合同的权利不可转让。(8)除非公司已开始清算,公司赎回或购回股份时应遵守以下规定:(a)公司以面值价格赎回股份时,其款项可从可分配的利润或从为赎回该等股份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中支出。(b)公司以高于面值价格赎回股份时,其面值部分从可分配的利润和从为赎回该等股份发行的新股所得中支出。高出面值的部分,按下述办法办理:(Ⅰ)如果赎回的股份是以面值价格发行的,须从可分配利润中支出;(Ⅱ)如果赎回的股份是以溢价发行的,须从可分配利润和从为赎回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中支出;但从新股所得中支出的金额,不得超过赎回的股份发行时获得的溢价总额,也不得超过赎回时公司溢价帐户上的金额(包括其发行新股的溢价金额)。公司须按上述支出的数额相应减少溢价帐户上的金额。(c)公司购回股份的款项须从可分配的利润或从为购回该等股份而发行新股所得中支出。(d)公司为以下用途所支付的款项须从可分配的利润中支出:(Ⅰ)取得购回自身股份的购回权;(Ⅱ)变更购回股份的合同;(Ⅲ)解除其在购回合同中的义务。(9)由公司购回或赎回的股份须予以注销,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须从公司的注册股本中核减。(10)从可分配的利润中支出的用于购回或赎回股份的金额,在根据上述第(9)项从公司注册股本中核减后,须计入资本公积金。
2.2购买股份的财务资助章程须对公司资助购买自己的股份作出规定,包括具有下列内容的条款:(1)除(本款(3)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者,公司或其子公司均不得在购买前或购买时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任何财务资助。(2)除(本款(3)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因购买公司的股份而承担义务者(由购买者本人承担或由其他人承担),公司或其子公司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任何财务资助以减少或解除该项义务。(3)不禁止以下的交易:(a)公司所提供的财务资助是诚实地为了公司利益,并且该项财务资助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购买本公司股份,或该项财务资助是公司某项总计划中附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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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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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第一条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于〔设立日期〕,以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于〔登记日期〕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号码数字〕 公司的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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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是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第一条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于[设立日期],以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于[登记日期]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号码数字] 公司的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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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71条规定如何?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5下列事项由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XX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种类股票、认股证和其他类似证券;(二)发行公司债券;(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四)的修改;(五)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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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140条有什么内容?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1应当为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份的委任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应当代有关股东收取公司就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分配的股利及其他应付的款项。公司委任的收款代理人应当符合上市地法律或者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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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163条规定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5凡境外上市外资股与之间,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与内资股股东之间,基于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的与公司事务有关的争议或者权利主张,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未就争议解决方式与境外有关证券监管机构达成谅解、协议的,有关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解决,也可以双方协议确定的方式解决。到XX上市的公司,应当将下列内容载入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