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各铁路局,大连北良有限公司:
为鼓励发展铁路散装粮食运输,经研究,决定适当降低部分铁路运输环节收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连铁路分局金窑铁路改按国铁统一运价执行,并按规定标准征收铁路建设基金,计价里程与其他国铁正式营业线(含执行统一运价的运营临管线)连续计算。现行对金窑铁路正线运输收取的取送车费、短途运费、专用线使用费等收费一律取消。
二、哈尔滨、沈阳铁路局对散装粮食专用自备车(包括L18、L17等车型,下同)运输收取的自备车组织服务费统一降低为发送和到达每吨各0.5元,空车回送不收取自备车组织服务费。除此以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类似性质的费用。
三、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收取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费,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对在粮食企业自有铁路专用线装卸的粮食,一律不得收取延伸服务费。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铁路运输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加强粮食化肥铁路运输价格监管的通知
286人看过
-
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东北地区自备散粮专用车辆运输收费问题的通知
310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经山海关入关铁路运输粮食收取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
428人看过
-
国家经委、铁道部关于铁路运输使用企业自备篷布问题的通知
256人看过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铁道部关于调整部分涉农物资铁路运价的通知
225人看过
-
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整顿铁路收费秩序的通知
160人看过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
-
铁路运输相关法律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7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四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对铁路的管理和保护,定期检查、维修铁路运输设施,保证铁路运输设施完好,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第四十三条铁路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共同维护铁路治安秩序。车站和列车内的治安秩序,由铁路公安机关负责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由地方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机关共同负责维护,以地方公安机关为主。 第四十四条电力主管部门应当保证铁路牵引用电以及铁路运营
-
国际铁路运输的作用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30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作用是: 与欧亚各国贸易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2、有利于开展同港澳地区的贸易; 3、有利于港口进出口货物的配送和各省市商品的流通; 有利于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经2016年4月7日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本次发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将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
铁路运输结算部门的印花税怎么交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3《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第二条规定,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为印花税应税凭证,包括: 1.货票(发站发送货物时使用)。 2.运费杂费收据(到站收取货物运费时使用)。 3.合资、地方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单独计算核收本单位管内运费时使用)。;上述凭证中所列运费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统一运价运费、特价或加价运费、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