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公租房归属权:收回还是留给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6:34:05 359 人看过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会收回公租房。只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公租房才会被收回:第一、名下有其他大产权房;第二、违规转租盈利;第三、违规改变用途;第四、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不恢复的;第五、不及时交房租;第六、从事违法活动;第七、没有正当理由连续空置租房半年以上以及其他。

什么情况下公租房收回

第一,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通常对租户的户籍、收入、资产等是有要求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只有符合了某地的公租房申请要求才可以申请公租房。当政府发现你的申请公租房的审核资料弄虚作假的时候,政府有权收回房子。因为每个租户的个人条件都是会有变化的,政府会实行每年一审核,如果审核的时候已经不满足公租房条件的租户,就会与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子。

第二,公租房也是租房,会同租户签订租房合同,会约定相应的租金,如果租户没按要求支付租金的话,或恶意拖欠租金的话,该合约就会被终止,房子将被收回。

第三,公租房住房困难户的,在没有经过政府允许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转租给别人的。一些人申请了公租房,自己不住,却私底下高价转租与其他人,作为一种盈利手段。为了维护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政府有权收回房子。

第四,公租房都是政府装修好的,自己不能随意装修,更不能随意改建和破坏。对于屋内承租给你的一切东西都要保管好,使用的时候要小心,造成损坏,丢失,也是要赔偿的。如果不听劝阻,不配合,可能房子就会被强制收回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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