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扶养义务人的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0:54:58 115 人看过

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如下: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2、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残疾人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谁

一、如果残疾人是未成年人,父母就是法定监护人。如果残疾人年满十八周岁,父母就没有抚养义务。除非,因为残疾而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就是身患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形下,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残疾子女的义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九条: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十条:国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抚养与扶养在法律上的界定
    1、对象不同。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2、概念不同。抚养取教养保护之意,扶养取相互扶助之意,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于关系,更不是能等同。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在法律上的区别是指?(1)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
    2023-07-24
    193人看过
  • 扶养人与受扶养人的义务有哪些
    1、扶养人的义务扶养人的义务就是在受扶养人生前扶养受扶养人,在受扶养人死后安葬受扶养人。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协议的,对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经遗赠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2、受扶养人的义务受扶养人的义务是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但不的处分。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什么叫法定扶养人法定扶养人是指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所以配偶是法定扶养人。有负担能力的兄
    2023-08-17
    94人看过
  • 探讨夫妻间扶养义务的确定方法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首先,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选择、抛弃。产生是基于婚姻效力,对夫妻双方都是对等的,不受感情好坏的影响。其次,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这里的需要是指要求扶养的一方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一方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为条件。第二,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也就是说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也要另一方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经济能力承担给付。这种义务,同债的履行有着严格的区别。在兄弟姐妹之间有没有扶养义务案例简介:原告高某1与被告高某2系兄妹关系,2014年4月19日,原被告及其父母共同签订了《财产继承遗书》,并有其他人员在场见证。其中《财产继承遗书》约定被告
    2023-07-15
    196人看过
  • 扶养义务的道德义务
    扶养义务主要是指的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对方只是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
    2023-07-05
    188人看过
  • 法定扶养义务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法律对扶养义务没有年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长辈对晚辈、夫妻之间、同辈之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巳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有哪些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有:1、夫妻;2、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023-07-08
    310人看过
  • 探析:如何界定抚养义务的界限?
    取证不尽抚养义务的标准:1、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酗酒打骂等行为;2、虐待的,经常对孩子进行暴打等行为;3、有不让孩子受教育的相关行为;4、经济水平真的不能支持抚养子女的义务等。离婚后的任何时候,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都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如何界定不尽抚养义务不尽抚养义务的认定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3-07-07
    159人看过
  • 被扶养人范围如何界定
    夏女士在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过马路的邱女士死亡,交警最终认定夏女士和邱女士承担同等责任。邱女士的父母均生活在农村,其母亲现年53周岁,父亲50周岁但身患癌症,女儿仅3岁。现邱女士的父母、丈夫、女儿均向法院起诉,要求夏女士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请问有无法律依据?湖北高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对于未成年人的认定很好理解。一般而言,男性公民满60周岁、女性公民满55周岁,可以视为丧失劳动能力。特殊情况下,如果没有达到上述年龄段,但确系身患残疾或者重病,可以通过鉴定是否为丧失劳动能力来衡量是否纳入被扶养人范畴。本案中,邱女士的父亲和女儿是可以纳入被扶养人范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
    2023-04-23
    270人看过
  • 我国哪些法律规定了扶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一、老人再婚约定互不扶养是否有效老人再婚约定互不扶养无效。男女双方结婚时,可以对双方的婚后财产的所有关系以及家务负担等事宜作出约定,但作出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即为无效。夫妻之间具有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养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二、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如何解决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
    2023-03-06
    91人看过
  • 法定赡养人的定义和义务详解
    法定赡养人是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比如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的,为父母的法定赡养人,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也是符合此规定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孙女,在子女已经死亡无法赡养祖父母的情况下,是要承担外祖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赡养人应在经济上和生活上进行照料并在精神上慰藉,当然赡养人的配偶也应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民法典规定法定赡养人具体指的是哪些人法定赡养人指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和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包括婚生的和非婚生的收养的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孙子女、继外孙子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
    2023-07-01
    434人看过
  • 宪法规定谁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一、宪法规定谁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法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二、签订赡养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1、不得约定附条件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附带任何条件。2、不得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赡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处分。3、征得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的协议,必须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如果被赡养人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赡养人共同签订赡养协议。4、解除父子关系协议为无效协议。子女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抗辩,但双方因解除收养关系而解除养父母关系的除外。5、
    2023-04-12
    288人看过
  • 赡养老人和儿子的赡养义务如何界定
    赡养老人,女儿和儿子的义务规定如下:1、赡养父母是所有子女的法定义务,女儿和儿子都要承担;2、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3、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儿子女儿的赡养义务是一样的吗儿子和女儿的赡养义务一样。法律规定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这项是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事由而改变。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
    2023-07-28
    370人看过
  • 扶养义务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自己的子女负有抚养及教育的法定义务,而相应地,作为子女也具有向父母提供赡养及资助的责任与义务。其次,若父母未能履行其抚养责任,则在未成年或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下,子女有权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另外,若子女未能履行赡养职责,则对于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来说,有权请求子女为他们提供赡养费用。同时,这其中也明确了禁止溺婴、遗弃新生儿以及其它任何残害婴儿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4-08-11
    365人看过
  • 被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未对被扶养人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必须对此予以确定。我们认为,认定被扶养人的范围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被扶养人不限于受死者生前扶养的卑亲属被扶养人包括所有与死者生前有扶养关系的卑亲属和尊亲属。只要与死者生前有扶养关系,均可视为被扶养人,这里的扶养关系是概括的概念,包括我国民法中的赡养、抚养、扶养三种法律关系,不可单纯理解为只有平辈份亲属的扶养关系。(2)被扶养人是否限于与死者有法定扶养关系的权利人根据规定,被扶养人为“死者生前扶养的人”。(1)被扶养人须是侵权行为的非直接受害人构成被扶养人的侵权行为,必须造成受害人生命权或劳动能力丧失的后果。在侵权行为的法律关系中,被扶养人是其中的一个主体,但必须不是直接受害人,而是直接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既可能是单数,也可能是复数,均须为独立于加害人与直接受害人以外,但又存在法定联系的人。(2)被扶养人须是直
    2023-05-06
    308人看过
  • 智障人的扶养义务归谁
    一、智障人的扶养义务归谁其扶养义务为智障人的配偶或父母或子女承担。《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夫妻的扶养费纠纷怎么处理夫妻之间的扶养纠纷主要是因一方就业或者谋生能力暂时、长时间或者长久的丧失,或者因疾病等原因生活困难,另一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也没有给配偶予生活上的帮助。法院处理夫妻之间的扶养主要是为了满足生活一方的基本生活需要,如必要的生活费、医疗费,并参照支付扶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确定,如当地居民年均消费性支出标准。三、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什么夫妻扶养义务是指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
    2023-04-23
    24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法定扶养义务和义务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谁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5-07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监护关系、继承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扶养关系,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的人。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被人的界定和扶养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涂,这么晚了打扰你。是这样的我姐姐和姐夫离婚了。每个月男方给1200元抚养费,今年暑假孩子去奶奶家了。女方要抚养费男方认为暑假这一个月没有在女方这里不应该给抚养费。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 扶养义务人数怎么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定义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侵害生命权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和受害人因伤致残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相同,详见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